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6 月 7 日,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87,270,359.59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8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7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每股 20.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0,571.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4,085.25 万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66,486.0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天健验[2016]156 号《验资报告》。
二、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新型智能包装机械产业化项目 36,210.00 36,210.00
新型瓶装无菌灌装设备产业化项目 16,466.00 16,466.00
研发技术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 5,810.00 5,810.00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8,000.00 8,000.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资金进行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筹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金额为 87,270,359.59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铺底流动 比例(%)
建设投资 合 计
资金
新型智能包装机械
36,210.00 4,075.01 - 4,075.01 11.25
产业化项目
新型瓶装无菌灌装
16,466.00 3,790.27 - 3,790.27 23.02
设备产业化项目
研发技术中心及实
5,810.00 861.75 - 861.75 14.83
验室建设项目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8,000.00 -
关的营运资金
合 计 66,486.00 8,727.04 - 8,727.04 13.13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6650 号),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新型智能包装机械产业化
项目、新型瓶装无菌灌装设备产业化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
了预先投入,投入金额共计 87,270,359.59 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总额为 87,270,359.59 元。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7,270,359.59 元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亚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
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中亚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和监
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瑞银证券
对中亚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
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
4、《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5、《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6、《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的鉴
证报告》(天健审〔2016〕6650 号)。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