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的摘要

来源:深交所 2016-06-07 17:42:3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406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2016-033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的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北京九强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满足,董事会确

定 2016 年 6 月 7 日为授予日,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7180 万股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79 元/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已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

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三)激励对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3 人,

包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核心销售人员等。激励对象名单已

1

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具体分配如下表: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于建平 副总经理 368,798 16.98% 0.07%

张宜 副总经理 368,798 16.98% 0.07%

刘伟 财务总监 110,638 5.09% 0.02%

闫铭锐 大区销售经理 292,140 13.45% 0.06%

刘成文 大区销售经理 169,222 7.79% 0.03%

马晓明 大区销售经理 147,570 6.79% 0.03%

张利斌 大区销售经理 126,146 5.81% 0.03%

陈磊 大区销售经理 91,322 4.20% 0.02%

缪霞红 大区销售经理 72,010 3.32% 0.01%

丁永进 大区销售经理 61,444 2.83% 0.01%

薛丽伟 大区销售经理 59,258 2.73% 0.01%

张立学 大区销售经理 44,728 2.06% 0.01%

谢建梅 大区销售经理 42,552 1.96% 0.01%

预留部分 217,180 10.00% 0.04%

合计 2,171,806 90.00% 0.44%

注:公司在 2016 年实施了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原总股本 249,837,313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 元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10 股。

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6 年 5 月 3 日实施完毕。上表中获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调整为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之后的股票数量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 人,激励对象均为高

级管理人员。授予名单: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薛玉炜 副总经理 108,590 5.00% 0.02%

王建民 董事会秘书 108,590 5.00% 0.02%

预留部分 217,180 10.00% 0.04%

注:公司在 2016 年实施了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原总股本 249,837,313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 元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10 股。

2

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6 年 5 月 3 日实施完毕。上表中获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调整为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之后的股票数量。

(四)解锁时间安排:首次授予给激励对象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锁

定期为 12 个月,自授予之日起计。锁定期满后,若达到本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可分三期申请解锁:

1、第一个解锁期: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锁比例为 30%;

2、第二个解锁期:自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锁比例为 30%;

3、第三个解锁期:自授予日起满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锁比例为 40%。

根据《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

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两期申请解锁:

1、第一个解锁期: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锁比例为 50%;

2、第二个解锁期: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锁比例为 50%。

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

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五)授予价格: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7180 万股,

授予价格为 9.79 元/股;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价格依据预留授予情

况的摘要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3

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19.57 元/股的 50%确定。

(六)解锁条件:在解锁日,激励对象申请对根据本计划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解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

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

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4 年净利润(20,364.32 万元)和营业收入(50,827.43 万元)为

第一次解锁

基数,201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以 2014 年净利润(20,364.32 万元)和营业收入(50,827.43 万元)为

第二次解锁 基数,201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4

以 2014 年净利润(20,364.32 万元)和营业收入(50,827.43 万元)为

第三次解锁

基数,201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预留部分各年度限制性股票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以 2014 年净利润(20,364.32 万元)和营业收入(50,827.43 万元)为

预留解锁期 基数,201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 以 2014 年净利润(20,364.32 万元)和营业收入(50,827.43 万元)为

预留解锁期 基数,201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上“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营业收入”以主营业务收入为

计算依据。

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在满足此前提之下,若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第二个解锁期内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时,这部分限制性股

票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在下一年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时一起解锁;若

下一年仍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时,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

由公司回购注销;第三个解锁期内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时,该

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

期内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时,这部分限制性股票可以递延到下

一年,在下一年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时一起解锁;若下一年仍未达到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时,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

销;第二个解锁期内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时,该部分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5

4、个人层面考核条件

个人考核条件根据公司《考核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共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及合

格的激励对象即通过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即未通过

考核。未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其当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锁,

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4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

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

全部事宜。

3、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6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激

励计划规定的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项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

定 2016 年 6 月 7 日作为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全体

2 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 21.718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依据激励计划规定按照预留部分授予情况的

摘要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确定,即 9.79 元/ 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授予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6 月 7 日。

3、授予价格: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9.79 元/股。

4、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2 人,均为高级管理人员,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21.7180 万股。授予名单为:

7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薛玉炜 副总经理 108,590 5.00% 0.02%

王建民 董事会秘书 108,590 5.00% 0.02%

预留部分 217,180 10.00% 0.04%

5、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6、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无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董事会对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

关说明

根据《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

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

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8

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

述任一情况,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五、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锁

定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

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

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6 月 7 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成本。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21.7180 万股,

均为公司员工。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公司承担的成本为 117.32

万元,具体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公司摊销成本 44.71 58.66 13.95

限制性股票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

9

报告为准。

六、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

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七、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

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

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

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

录 1 -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按照《激励计划》有关

规定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6 月 7 日,该授

予日距离首次授予日不超过 12 个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9.79 元

/股,为预留授予情况的摘要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50%,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

10

事项备忘录 1-3 号》、《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股权激

励(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与调整》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

和授予价格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

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规定。

2、公司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同意公司以 9.79 元/股的价格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7180 万股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6 年 6 月 7 日。

九、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公司董事会已获得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批准与授权;

2、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规定的条件;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具备授予及获授条件;

4、本次授予已取得应当获得的各项批准和确认;

5、就本次授予,公司还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7 日

11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九强生物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