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16-078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
的分配方案与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且实施时间距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08,938,339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4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
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注: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
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公司于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6 月 15 日的总股本
即公司现有总股本 1,308,938,339 股。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分配比例
不存在需要调整的情况。】
二、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6 月 1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16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71 蔡东青
2 01*****616 蔡晓东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6 月 7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6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 5 号保利中心 2606
咨询联系人:李倩兰
咨询电话:020-38983278-1121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2015 年度股东大会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