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6-045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出的《关于对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
问询函【2016】第 143 号),公司对问询函中所列示的各项询问逐一进行了认真
自查和核实分析,已按照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1、根据你公司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以
下简称“专项说明”),受你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诸暨市大东南小额贷款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
3,333.11 万元,占用原因为往来款及分红款;根据《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相关
事项的补充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公告”),你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资金占
用属于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与前述专项说明不一致,请就以
下事项进行说明:
(1)请再次核查上述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并就你公司认为其属于经营性
资金占用的相关规则与事实依据进行详细说明,同时请你公司 2015 年度的年审
会计师对该项资金占用是否构成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出具专项意见。此外,上述公告中如存在需更正的情况,请及时更正。
回复:
(1)2015 年末,股份公司财务账面“其他应收款-应收诸暨市大东南小额贷
款公司”科目借方余额 3333.11 万元,其经济内容为应收股利。具体情况:公司
于 2012 年 9 月通过转让方式取得诸暨市大东南小额贷款公司 21.5%股权,2013
年 9 月又再次增持该小额贷款公司 8.5%股权。2015 年 4 月,诸暨市大东南小额
贷款公司董事会宣告股利分配,其中分配予公司股利 3144.44 万元,公司财务挂
“其他应收款”(规范科目应经“应收股利”)核算。由于分红资金未及时到位,
1
为维护公平原则,按照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双方约定,公司于 2015 年末对上述
资金计收了相应资金占用费(利息)188.67 万元。公司 2015 年末“其他应收款
-应收诸暨市大东南小额贷款公司”科目借方余额 3333.11 万元,即系上述应收
股利及应收利息之和。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
对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说明》,公司 2015 年末对小
额贷款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3,333.11 万元,系应收的分红款及相关利息,属于没
有商品和劳务对价的资金占用,符合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范畴,故认定该项资金
占用属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补充公
告》,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资金占用属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由
于公司管理层认为分红款性质未作变更及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义理解不清,导
致上述资金占用性质认定失误。现公司将上述资金占用更正为关联方对上市公司
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具体更正信息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8 日披露的《更正
公告》(公告编号:2016-046)。
(2) 根据补充公告,2015 年 4 月 15 日,你公司收到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报
告,请求公司同意其暂不支付 2014 年分红款,并延期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支
付; 2015 年 4 月 26 日,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控股股东转让小额贷款公司
30%的股权的议案,上述分红款的承担主体由你公司的参股公司变更为受控股股
东控制的公司。请说明是否就上述分红款性质变更、期限延长等情况履行相应
的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并对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措施进行详细说明。
回复: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收到大东南小额贷款申请报告,说明其由于近期不
良资产率增加,经营资金紧张,恳请公司作为大股东支持其发展,帮助其渡过难
关,请求公司同意 2014 年底前分红款暂不支付,并延期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
支付,承诺应付未付的分红款将按照双方约定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利息。公司
已按照之前协商的利率(9%)收取了大东南小额贷款 2015 年度资金占用利息
188.67 万元。2015 年 4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控股股东转让小额贷款
公司 30%股权的议案,上述分红款的承担主体由公司的参股公司变更为受控股股
东控制的公司,2015 年末,股份公司财务账面“其他应收款-应收诸暨市大东南
小额贷款公司”科目借方余额 3333.11 万元,其经济内容为应收股利及利息之和。
2
公司管理层始终理解上述款项属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因此未就上述分红款性质变
更、期限延长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 2016 年 5 月 27 日,小额贷款公司已足额还清上述占用资金余额
3,333.11 万元。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
范关联交易行为,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加强对上市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监
管,规范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行为。
2、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1.19 亿元,主要由于公
司以土地资产对外投资,并按土地资产的公允价值 1.6 亿元作为取得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确认成本,同时将该项土地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1.19
亿元计入营业外收入。该项营业外收入对你公司 2015 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请
就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请详细说明该土地资产的评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座落位置、面积、
评估方法、评估依据、评估参数的选取、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权利受
限情况等,以及增值 1.19 亿元的依据与合理性。
回复:
本次评估的土地使用权位于余杭区东湖街道双林村,已取得杭余出国用
(2015)第 102-1694 号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人为杭州大东南高科包装有限
公司,证载面积为 181,431.60 平方米,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证载类型为出让
用地,终止日期为 2053 年 7 月 9 日。土地使用权北至 320 国道,西至大东南高
科,南至北沙路,东至星光街。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
当根据评估对象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市场法、收益
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法
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考虑到委估宗地的具体情况、用地性质及评估目
的,结合评估师收集的有关资料以及当地地产市场发育程度,本次评估采用市场
法进行评估。
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为 885.00 元/平方米,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区在
评估基准日附近公告成交的可比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成交单
土地面积 出让 成交价
地块名称 用途 价(元 交易日期
(M2) 年限 (万元)
/M2)
3
星桥街道
贾家社区 34,808.00 工业用地 50 3,166.00 909.56 2014-12
地块
东湖街道
13,333.00 工业用地 50 1,140.00 855.02 2014-08
新塘村
运河街道
4,932.00 工业用地 50 415.00 841.44 2014-08
费庄村
临平街道
陈家木桥 3,330.00 工业用地 50 276.00 828.83 2014-08
社区
杭州高科公司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双林村的土地使用权经过北京中
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3405
号),该土地资产评估值为16,056.70万元,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按
换出土地资产的公允价值16,056.70万元作为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确认成
本,同时将土地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11,936.96万元计入营业外收
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三条的规定。该块土
地评估增值是因为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较早,随着余杭区经济的发展,土地市场
价格大幅上涨,且该地块位于杭州临平工业区320国道南侧,地理位置较为优越。
(2)你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杭州大东南高科
包装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就上述投资事项进行披露。请说明该项投资
进展的详细情况,及上述 1.19 亿元计入 2015 年损益的依据与合理性。此外,
公司在上述公告中表示本次增资对公司目前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
响,请结合 2014 年与 2015 年的业绩情况,详细说明上述无重大影响相关表述
的依据与合理性,以及就该项投资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是否已及时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
回复:
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公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杭州大东南高科包装有限公
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2号公告),披露了杭州高科拟以土地
出资方式、Golden HK拟以现金方式对易商大东南实业进行增资扩股,其中杭州
高科以土地作价(评估值)出资人民币16,056.70万元,占易商大东南实业40% 的
股权,Golden HK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4,085.05万元,占易商大东南实业60%
的股权。截至2015年12月24日,杭州高科公司实际已将土地资产投入杭州易商大
东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并办妥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杭州易商大东南实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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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取得杭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杭州高科
公司实际已于2015年12月24日取得对杭州易商大东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长期
股权投资,杭州易商大东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办妥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
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大东南股份公司按换出土地资产的公允
价值16,056.70万元作为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确认成本,同时将土地资产
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11,936.96万元计入2015年度营业外收入。
2016年易商项目一直在办理规划、立项、施工许可证等具体手续,但因土地
性质是工业用地,所从事的业务是仓储物流,在办理规划时遇到了障碍,导致进
展缓慢,目前与规划已沟通协调,能在近期办妥规划总平图审批和项目立项工作。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杭州大东南高科包装有限公司对外投
资的公告》中对“本次增资对公司目前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的表
述,存在表述不清的情况,正确表述应为“本次增资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状况
和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由于上述对外投资公告披露时年审会计师对该
项营业外收入有待确认,且工作人员对该投资事项披露后未及时关注,导致该项
投资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未能及时披露,公司对上述工作疏漏向投资者致歉。具体
更正信息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8 日披露的《更正公告》 公告编号:2016-046)。
(3)请你公司 2015 年度的年审会计师对该项营业外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出具专项意见。
回复:
(1)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情况的说明
根据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股份公司)2015年12月20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大东南股份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大东南高科包
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高科公司)以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双林村的土
地 使 用 权 ( 杭 余 出 国 用 (2015) 第 102-1812 号 ) 对 外 投 资 , 与 合 作 方 Golden
Overseas Holdings(HK)Limited(以下简称“Golden HK”)共同设立杭州易商
大东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北京中企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3405号),该土地资产评估值为16,056.70万元。
根据杭州高科公司与Golden HK签署的《杭州大东南高科包装有限公司与Golden
Overseas Holdings(HK)Limited设立杭州易商大东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合资
经营合同》,杭州易商大东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141.75万元,其中:
杭州高科公司以上述土地资产作价出资16,056.70万元,占40%;Golden HK以现
金出资24,085.05万元,占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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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24日,杭州高科公司实际已将土地资产投入杭州易商大东南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并办妥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杭州易商大东南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取得杭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杭州高科公司
实际已于2015年12月24日取得对杭州易商大东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
投资,杭州易商大东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大东南股份公司按换出土地资产的公允价值
16,056.70万元作为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确认成本,同时将土地资产的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11,936.96万元计入2015年度营业外收入。
(2)关于上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合规性的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三条的规定,“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
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一)该项交
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四
条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一)换入资产的
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二)换入资产与换
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值相比是重大的”;第五条规定“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
企业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
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在上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中,大东南股份公司换入资产为杭州易商大东
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40%的股权,换出资产为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双林村
的土地使用权(杭余出国用(2015)第102-1812号)。换入的股权资产的未来现金流
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的土地资产显著不同,且交易双方并无关联方
关系,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杭州高科公司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双林村的土地使用权经过北京中
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3405
号),该土地资产评估值为16,056.70万元,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杭州高
科公司实际已于2015年12月24日将土地使用权过户至杭州易商大东南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并通过土地资产的投入取得对杭州易商大东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长
期股权投资。杭州易商大东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办妥工商变更
登记。因此,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已完成。大东南
股份公司按换出土地资产的公允价值16,056.70万元作为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
6
初始确认成本,同时将土地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11,936.96万元计
入2015年度营业外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
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大东南股份公司2015年度确认的上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1.19亿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报告期内,你公司四个季度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
“净利润”)分别为-936.53 万元、1,408.79 万元、-27 万元、1,085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
分别为-979.33 万元、1,402.95 万元、-224.97 万元、-1.23 亿元。请结合公司
产品销售情况、产品价格、毛利率、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多方面说明各
个季度净利润与扣非后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波动的原因。
回复:
(1)各季度赢利情况;万元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合计
主营收入 17437 25270 23543 19095 85345
主营成本 15394 21223 20312 24327 81256
其他业务收入 1023 616 1239 1588 4470
其他业务支出 1133 570 1032 1631 4366
营业税金及附加 33 64 58 70 224
销售费用 142 221 229 336 927
管理费用 1170 1121 1477 3856 7624
财务费用 1468 1486 1357 1607 5919
资产减值损失 123 -189 3580 3514
投资收益 0.49 -817 741 -75
营业利润 -877 1080 -310 -13983 -14090
营业外收入 43 16 203 13493 13755
营业外支出 0.17 3.14 5 0.03 8.38
利润总额 -835 1093 -112 -489 -343
所得税 16 1.20 34 -48 3.92
净利润 -851 1091 -146 -442 -347.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937 1409 -27 1085 1530.25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86 -317 -119 -1527 -1877.45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 -979 1403 -225 -12319 -12120.48
司股东净利润
(2)各产品收入、毛利率情况:万元
项目 主营收入 主营成本 毛利率 销量:公斤 单位售价 备注
第一季度 17437 15394 11.72
BOPP 膜 6626 5516 16.75 3522740 18.81
7
CPP 膜 3891 3640 6.45 4285850 9.08
BOPET 膜 6907 6230 9.81 10141783 6.81
游戏
其他 13 8 35.76
第二季度 25270 21223 16.02
BOPP 膜 6743 5788 14.17 4120244 16.37
CPP 膜 3255 3110 4.45 3734185 8.72
BOPET 膜 10440 11236 -7.63 14157020 7.37
游戏 3516 7 99.80
其他 1316 1082 17.77
第三季度 23543 20312 13.72
BOPP 膜 6188 4267 31.05 3868677 17.34
CPP 膜 5286 5129 2.97 4939398 9.34
BOPET 膜 10095 10718 -6.17 13459773 7.50
游戏 1971 194 90.17
其他 3.24 4.68 -44.33
第四季度 19095 24326 -27.40
BOPP 膜 4664 5687 -21.94 3444382 13.54
CPP 膜 4065 5196 -27.82 4352528 9.34
BOPET 膜 8100 12119 -49.62 14004487 5.78
游戏 1485 241 83.77
其他 57 118 -105.57
合计 85345 81256 4.79
分析:2015 年第四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5 万元,扣非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3 亿元。造成第四季度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1.23 亿元的原因,除了第四季度发生期间费用 5799 万元、年末计提资产减
值损失 3580 万元、投产不久的锂电池隔膜等募投项目,因量产不足略呈亏损外,
主营毛利亏损也是重要因素。分析主营毛利下降的原因,除了各季度间对具有较
高毛利率的上海游唐营业收入确认不均衡、会计师审计中涉及若干年末成本、费
用调整以外,主要是第四季度传统薄膜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所引发。而导致第四
季度产品毛利率下降的原因,一是由于顺应市场大众原料市场价格走势,公司第
四季度传统产品单位售价大幅下滑,如 BOPP 薄膜,单位产品销售均价从第一季
度的 19.81 元/公斤降至第四季度的 13.54 元/公斤,下降 31.65%,BOPET 薄膜,
销售均价从第三季度的 7.50 元/公斤降至第四季度的 5.78 元/公斤,下降 23%;
二是由于四季度是公司生产及销售旺季,公司生产所用的原材料中进口原材料占
比较高,从订购原材料到实际到货所需时间较长,因此公司在三季度基本储备了
较多的原料。公司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属于石油化工衍生品,其价格受国际原
8
油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根据 2015 年国际油价走势所示(下图),2015 年 4
季度受经济数据疲弱,人民币贬值,再次引发原油跌势。由于公司产品成本中原
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因此原材料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生产成本及经营业
绩;三是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积极研发高附加值的新品种,不断增加具有
市场竞争力新产品的比重。新产品开发需经过批量生产试验和试验检测,才能进
行设计验收和大批量生产。且新产品调试损耗较大,成品率也不高,由此影响制
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高。在技术研发层面,随着公司对设备的不断调试,
以及对生产工艺的改良,已初步掌握具体生产工艺参数,并初步形成了批量生产
能力,尤其是镭射直压膜,属于国内首家生产,目前已与两家总经销(浙江天裕、
中山荣泽)签订了 2016 年全年的经销协议,为公司 2016 年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从上述分析可见,单位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单位销售成本仍然维持在高位,
从而导致第四季度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是形成公司第四季度毛利亏损、经营性
亏损的主要原因。公司正想方设法,围绕降成本、强管理、争效益目标,努力加
强市场调研、市场营销力度,加快新产品、特种膜研发,研究、改进存货采购、
储备方式方法,全方位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努力降低产品成本,争取好的效益,
以回报投资者。
图:2015 年国际油价走势
数据来源:路透社
4、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净利润 1,530.25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 2.43 亿元,同比增长 421.65%。请详细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
量与净利润存在差异的原因,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的具
体原因。
9
回复: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存在差异的原因
本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347.21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30.25 万元。本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347.21 万元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2.43 亿元的差异包括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影响净利润的项目和影响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不影响净利润的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影响净利润的项目:资产减值准备
35,135,567.42 元 、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124,362,750.17 元 、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3,835,213.90 元、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352,330.86 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119,369,604.88 元、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13,455.14 元、利息支出及不属于经营
活动的汇兑损益 50,270,757.97 元、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749,683.46
元、递延所得税费用-210,457.21 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递延收益摊销 16,666.67
元。
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不影响净利润的项目:存货的减少 19,013,114.09
元 、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103,484,622.97 元 、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63,153,136.57 元。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
公司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3 亿元,较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4,663.60 万增长了 1.97 亿元,同比增长 421.65%,主要原因有以
下两个:
①报告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海游唐,该公司 4-12 月的现金流量纳入
合并报表所致;上海游唐本期纳入合并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9,839.39 万元。
②本期与采购货物相关的预付款项减少使得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增加较上年增加 8,739.64 元。
5、根据年报披露,你公司于 2015 年 4 月收购上海游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游唐”),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网络游戏收入与成本 6,741.91
万元与 441.68 万元,业务毛利率为 93.45%。请详细说明该项收入的业务模式、
收入确认与成本核算政策,并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
此外,你公司年报中的营业成本构成部分未披露上述业务的成本情况,请补充
披露。
回复:
(1)网络游戏收入的业务模式:
10
上海游唐网络游戏收入的业务模式主要分为自主运营、授权运营和委托开发
运营三种模式。①自主运营是指上海游唐负责研发游戏、获取著作权及架设服务
器等,并通过其自身官网提供游戏下载,或者与平台商进行合作通过平台商游戏
平台提供游戏下载。因此自主运营又分为官网运营和联合运营两种模式:官网运
营模式即上海游唐通过其自身官网向玩家提供游戏下载及收费服务;联合运营模
式即上海游唐与若干第三方平台商进行合作,通过平台商游戏平台向玩家提供游
戏下载及收费服务。②授权运营是指上海游唐在游戏开发完成并获取著作权后授
权运营商在指定区域内推广和运营游戏。上海游唐负责提供游戏作品及整个运营
期间的技术服务,运营商负责其授权区域内的游戏推广、服务器架设、租赁带宽、
游戏充值服务、计费系统的管理以及客户服务等工作。③委托开发运营是指上海
游唐接受合作对方的委托,根据合作对方的要求开发游戏作品,并收取委托开发
费。游戏作品开发完成并取得著作权后,合作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在不同区域自主
运营或授权其他游戏运营商运营,并按照一定比例分享对方取得的游戏运营收
入。报告期内,上海游唐的委托开发运营模式均由合作对方负责自主运营或授权
运营。
(2)收入确认政策:
①联合运营:在官网运营模式下,玩家通过上海游唐的官方网站或点卡经销
商购买游戏点卡,游戏点卡充值到游戏账户中时游戏点卡的面值即按规定的比例
兑换成游戏虚拟货币,当游戏玩家消费虚拟货币时,上海游唐将被消耗的虚拟货
币折合成人民币后予以确认收入。联合运营模式下,上海游唐与第三方平台商签
订合作协议,将游戏产品提交至一个或多个游戏下载平台,玩家通过第三方平台
下载游戏并充值。第三方平台商根据与上海游唐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的结算期
内的收入情况和约定的收入分成比例,向上海游唐结算收入。上海游唐和平台商
对计费系统均具有访问权限,以便双方每月核对充值数据,核对无误后上海游唐
即根据合同约定比例确认收入。②授权运营:授权运用模式下,上海游唐的收入
来自版权金和分成款两部分。版权金为游戏运营商向上海游唐支付的用于获取游
戏产品一定期限内在固定区域取得游戏运营代理权的费用,上海游唐在运营期间
向运营商提供后续的游戏升级、检测等技术服务,并不再就上述技术服务另行收
费。因此对于一次性收取的版权金,标的资产按照协议约定的受益期内对其按直
线法分摊,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分期确认为营业收入。分成款为游戏运营商根据合
作协议约定的结算期内游戏产品的收入情况,按照约定的分成比例向标的资产支
付的费用。游戏运营商会定期向标的资产发送“对账确认函”,上海游唐通过访
问运营商的计费系统,取得玩家充值消费数据,与“对账确认函”核对无误后上
11
海游唐即按照经双方确认的金额确认为营业收入。③委托开发运营:报告期内上
海游唐的委托开发运营收入主要包括开发收入和分成款收入。在游戏作品开发阶
段,上海游唐根据游戏作品已完成工作量的测量,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游戏作
品的开发收入。在游戏运营阶段,游戏运营商会定期向合作对方发送“对账确认
函”,合作对方通过访问运营商的计费系统,取得玩家充值消费数据,与“对账
确认函”核对无误后,合作对方将相关游戏运营数据及前述“对账确认函”发送
上海游唐进行确认。上海游唐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合作对方取得的游戏运营分
成收入,确认为上海游唐的分成款收入。
(3)成本核算政策:上海游唐报告期内的成本主要系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
技术服务费,其中,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按照许可期限直线分摊,技术服务费按
照服务期限直线分摊。
(4)同行业毛利率比较:
网络游戏收入 上海游唐 掌趣科技 神州泰岳 天舟文化
主营收入 84,718,524.65 697,555,057.04 159,123,066.60 251,164,979.30
主营成本
4,968,218.88 243,938,587.14 45,831,838.14 23,966,990.95
毛利率 94.14% 65.03% 71.20% 90.46%
[注]上述数据均系已公告的 2015 年年报数据。
报告期内,上海游唐网络游戏收入的业务模式主要系授权运营模式,游戏
研发完成后将游戏产品授权游戏发行商进行推广和运营,故在游戏研发期间,相
关成本均计入了研发成本或管理费用,而游戏上线开始运营后,所需发生的成本
主要为技术外包费等,金额较小,故游戏毛利率较高。与同行业比较,掌趣科技、
神州泰岳存在自主运营与代理游戏等多种业务模式,故成本较高,毛利率较低;
天舟文化主要运营模式与上海游唐较类似,毛利率也相近,故我们认为与同行业
上市公司相比,上海游唐的网络游戏收入的毛利率处于合理水平。
6、根据年报披露,你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6 万吨新型功能性 BOPET 包装薄膜
建设项目、年产 1.2 万吨生态型食品用(BOPP/PP)复合膜技改项目、年产 6,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离子隔离膜项目均未达到预计效益。年报中解释主要由于销量
较小,且相关产品价格分别下降 48.57%、60.53%、36.48%等原因所致。请详细
说明上述产品销量较小且价格下降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相关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及依据、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在年报中就销
量较小与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进行充分的提示与说明。
回复:
12
(1)杭州绿海年产 6 万吨新型功能性 BOPET 包装薄膜建设项目,承诺投入募
集资金 51380 万元,募集资金发行预案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该项目投产后可年增
销售 8.1 亿,年增利润 5311 万。现已累计投入 51587.94 万元,完成进度 100.40%。
该项目于 2014 年 5 月 31 日投产,2015 年该项目发生亏损 2230.37 万元。未达
到预计效益的原因如下:①原制定投资计划时 BOPET 膜市场行情较好,平均售价
约 13500 元/吨,后由于国内 BOPET 行业大环境整体低迷,产品价格持续震荡下
跌,BOPET 薄膜 2015 年平均单价仅为 6942.81 元/吨,产品价格累计下降 48.57%。
②市场行情保持低位震荡态势,产能过剩、同质化竞争加剧,利润空间压缩严重,
使得企业本年产销量较少。
(2)股份公司本部年产 1.2 万吨生态型食品用(BOPP/PP)复合膜技改项目,
承诺投入募集资金 13650 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该项目投产后可年增销售 3
亿,年增利润 1145 万,现已累计投入 13659.58 万元,完成进度 100.07%,该项
目于 2011 年底(12 月 28 日)投产。由于近年传统薄膜市场形势剧变,产能过
剩,价格下跌。该项目 2015 年发生亏损 600.66 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如
下:①产品单价持续走低,2009 年预案制定时产品单价为 25000 元/吨,2012
年平均单价为 12150 元/吨,2013 年平均单价为 11780 元/吨,2014 年平均单价
为 12059.43 元/吨,2015 年平均单价为 9,867.68 元/吨,累计下滑幅度 60.53%;
②由于供求失衡格局加剧,产品价格低落且低于成本,企业并未将产能全部释放,
造成本年产销量较小。
(3)公司本部年产 6,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离子隔离膜项目,承诺投入募集资
金 36643 万元,可研报告预计该项目投产后可年增销售 2.7 亿,年增利润 5491
万,现已投入资金 13957.87 万元,累计投入进度 38.09%。该项目其中 2 条生产
线于 2015 年 6 月底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实际投产 6 个月,发生亏损 57.31
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①锂电池隔离膜刚进入投产环节,产品质量存在
一些波动,产品销售价格未达预期;②由于初期投产产能较低,导致单位产品分
摊的固定成本较高。
产销量较小,是指年实际产销量与设备产能的比较。产销量较小的原因,主
要是受行业产能过剩、市场竞争的影响。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的原因,主要也是受
市场激烈竞争的影响,导致以上产品的销售价格下滑,如 BOPET 薄膜,2015 年
销售量 30213 吨,当年平均销售单价为 6942.81 元/吨,对比 2009 年预案制定时
产品单价为 13500 元/吨测算,短收 1.98 亿。
年产 6 万吨新型功能性 BOPET 包装薄膜建设项目和年产 1.2 万吨生态型食
品用(BOPP/PP)复合膜技改项目,自投产以来,设备运转正常,2015 年,6 万吨
BOPET 项目产能发挥已超 50%,1.2 万吨(BOPP/PP)复合膜技改项目产能发挥已超
13
60%,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都能顺利、正常、有序开展,尽管由于行业产能过剩、
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产品销售价格变化较大,但市场会有变化,因此公司认为,
不能由此认定上述项目的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对于上述两募投项目产品所处行业存在严重产能过剩背景、每年产品价格走
势,对比设备产能、产销量较小等影响赢利的风险隐患,公司均在每年度《关于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予以说明和提示。
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可能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
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
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由于
资产未来现金流量较难以预计,故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其可
收回金额。由于公司各条生产线均属于特种定制设备,不存在活跃的二手设备交
易市场,无法取得该等生产线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交易的
价格,故公司采用重置成本法估计它们的可回收金额。对于重置成本,公司采用
同类型生产设备的市场价格,考虑成新率后的金额,作为重置成本。报告期末,
公司为配合会计师年报审计,专门就公司制造 BOPP 薄膜、CPP 薄膜、BOPET 薄膜
和锂电池离子隔离膜生产设备的市场价格,向有关设备经销商发出询证函,询证
函回复件由有关设备经销商直接寄往年审会计师,根据年审会计师测算结果,可
回收金额大于账面价值,未发现固定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
7、你公司年产 3 亿 Ah 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自 2013 年 6 月 6 日披
露至今累计投入 8,424.23 万元,项目进度为 10.59%,累计实现的收益为 0。请
详细说明该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投资进度与收益情况是否与原定计划一致、
未实现收益的原因,以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依据。
回复:
年产 3 亿 Ah 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为自有资金筹建。根据《年产 3
亿 Ah 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3 亿 Ah 高能动力锂
电池建设项目”的公告》:本项目分期实施,满负荷运行建设期为 3 年,第 1 年
无产出,第 2 年产能为设计能力的 30%,第 3 年产能达到设计能力的 70%,第 4
年开始达产,即年产 3 亿 Ah 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该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已在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五(3)]中予以披露。
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显示,项目原定计划为第 4 年开始达产,完全
达产后,公司每年新增销售收入 255,000 万元、新增年利润总额 39,327 万元、
净利润 29,495 万元。上述数据系根据该项目投资建设时的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
水平估算,并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
14
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自项目建设起至本报
告期末,累计建设时间未满 3 年,尚未完全达产,因此投资进度与收益情况与
原定计划一致。
政策刺激、技术进步及减排压力持续推动新能源车产销快速增长。据中国汽
车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15 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达 340,471 辆,销量 331,092 辆,
同比分别增长 3.3 倍和 3.4 倍。其中,纯电动车型产销量分别完成 254,633 辆和
24,782 辆,同比增长分别为 4.2 倍和 4.5 倍;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产销量分别
完成 85,838 辆和 83,610 辆,同比增长 1.9 倍和 1.8 倍。2016 年 1-2 月,我国
新能源汽车生产 37,937 辆,销售 35,726 辆,比上年同期均增长 1.7 倍。其中纯
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7,850 辆和 24,835 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2.6 倍和
2.7 倍;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10,087 辆和 10,891 辆,比上年同期
分别增长 60.1%和 68.5%,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增长将带动动力电池需求持续景
气。综上所述,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8、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15%,而应收账款同比增长 69%,
请结合应收账款信用政策详细说明应收账款增长的原因与合理性,以及是否已
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
回复:
本公司 2015 年度营业收入 89,814.70 万元,2014 年度营业收入 91,786.74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4 年度下降 2.15%;2015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14,102.63 万元,2014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8,398.89 万元,2015 年末应收账款余
额较 2014 年末增长 67.91%。其中,因本公司 2015 年度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上海
游唐公司,本公司 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中包含上海游唐公司的影响额为 6,971.72
万元, 2015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中包含上海游唐公司的影响额为 2,314.29 万元。
剔除上海游唐公司的影响后:本公司 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82,842.98 万元,较
上年数实际下降 9.74%;2015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11,788.34 万元,较上年末实
际增长 40.36%。
因此,在不考虑 2015 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上海游唐公司的影响后,本公
司 2015 年度薄膜业务收入较上年度略有下降,2015 年末相关应收账款余额则有
所上升,主要系因 2015 年度薄膜行业市场行情仍然保持低位震荡态势,产能过
剩、同质化竞争加剧,造成公司的销售收入略有下降。同时,公司为应对竞争,
维持市场份额及稳固客户关系,对部分重点客户给予的账期有所延长,从而使得
2015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2015 年末前八名应收账款的周转天数年度情况比较如下:
2015 年度平 2014 年度平
客户名称 2015 年末余额 2014 年末余额
均周转天数 均周转天数
15
桂林电力电容器有限责
任公司 12,164,049.00 2,489,594.10 157.04 197.96
上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
司 5,189,205.00 2,603,417.30 320.65 332.23
宁波市镇海君禾电子有
限公司 4,869,399.53 5,003,339.79 243.80 153.77
江门市新会区昱达镀膜
有限公司 4,659,208.38 2,134,021.30 139.08 43.20
建德海华电气有限公司
4,610,734.15 3,453,701.25 224.89 150.53
广东丰明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 4,334,676.04 4,777,088.47 300.17 367.78
浙江富晟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 3,805,891.89 169.10 5.15
建德市新安江电力容器
有限责任公司 3,745,429.10 308,041.26 162.22 9.08
合 计 43,378,593.09 20,769,203.47 200.05 143.34
从上表可见,上述余额较大的客户,其应收账款平均周转天数总体有所增
加,由 2014 年度平均 143 天增加至 2015 年度平均 200 天,平均增加了约 60 天
的账期,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
公司对 2015 年末的应收账款,已经按照既定的坏账政策计提了充分的坏账
准备。期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 96%,公司预计
能够全部收回。
9、根据年报披露,你公司因购买机器设备分别向 FUJI TEKKO、日本东丽
工程株式会社预付采购款 153.19 万元、5,067.54 万元,请说明截至目前上述合
同的进展情况以及预付货款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回复: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采购合同
(1)为实施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50,000吨光学
膜新材料建设项目”,本公司与日本东丽工程株式会社于2013年签订供货合同向
其采购光学功能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线,合同总金额232,580.00万日元(以期
末汇率折合人民币12,530.2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2013年7月27日,公司预付
10%设备款,计人民币1433.26万元;2015年8、9、10月间,又陆续支付报关费、
设备款计人民币3634.54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上述设备采购
预付款94,378.0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5,067.54万元。
(2)为实施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 50,000 吨光
16
学膜新材料建设项目”,本公司与日本 FUJI TEKKO 于 2014 年 3 月签订供货合同
向其采购光学膜高速分切机,合同总金额 26,200.00 万日元(以期末汇率折合人
民币 1,411.53 万元)。按照合同约定,2014 年 9 月 10 日,公司预付 10%设备款,
计人民币 153.19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支付上述设备采购预付
款 2,620.00 万日元,折合人民币 153.19 万元。
截至目前,股份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
50,000 吨光学膜新材料建设项目”正处紧张实施中,由于采购的系定制设备,
设备的生产、供应周期较长。至今,已有部分设备到货并行逐步安装,上述供货
合同也在严格执行中。公司认为,上述供货合同所涉设备,均系公司 50,000 吨
光学膜募投项目所需定制生产设备;上述预付货款,10%部分属于合同约定预付
款,另有部分系支付到货设备进度款。无论是定制生产设备 10%约定预付款,还
是按时给付设备进度款,对公司、项目,都是必要、正常的。另外,对于上述预
付货款,2015 年度财报,已在年度资产负债表“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
10、报告期内,你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新增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与技术服务
费共 1,577.52 万元,请详细说明上述费用的具体情况与摊销政策。
回复:
报告期长期待摊费用新增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与技术服务费均系报告期公
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海游唐,该公司期末的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
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与技术服务费明细及摊销政策如下: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 期末数 摊销政策
大主宰》大陆 按授权期限直
改编权 2,452,830.11 424,528.21 2,028,301.90 线摊销
口袋妖怪》后 按维护期限直
续维护费 435,802.07 230,718.75 205,083.32 线摊销
上海智凯技 按服务期限直
术服务 79,166.66 37,500.00 41,666.66 线摊销
《大主宰》游 按后续服务期
戏引擎 410,313.34 123,094.00 287,219.34 限直线摊销
《狂点三国》 按服务期限直
技术服务费 132,967.50 56,986.07 75,981.43 线摊销
《大主宰》小 按授权期限直
说海外改编 9,433,962.00 1,834,381.50 7,599,580.50 线摊销
《万万没想 按后续服务期
到》技术资源 2,830,188.60 1,061,320.73 1,768,867.87 限直线摊销
合 计 15,775,230.28 3,768,529.26 12,006,701.02
11、报告期内,你公司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2,847.39 万元,请详细说
17
明上述转回或转销的原因与具体情况。
回复:
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的减少均为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出售已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时,将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予以转销,冲减营业成本。
12、报告期内,你公司在建工程存在其他减少 1,444 万元,请详细说明上
述减少的具体情况。
回复:
报告期在建工程其他减少原因主要系在建工程项目明细分类存在重分类调
整所致。本期在建工程其他减少 1,444 万元系镀膜机项目减少 421 万元和年产 8
千吨超薄电容膜项目减少 1,023 万元。
(1)镀膜机项目本期其他减少 421 万元的说明:
镀膜机项目期初余额 4,143 万元中包括预付的分切机等设备款 421 万元,
本期该 421 万元设备到货后,公司改变了该等 421 万元设备的用途,由用于镀膜
机项目改为用于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故本期在建工程——镀膜机减少 421 万
元,同时增加在建工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421 万元,系本期在建工程明细
之间的重分类调整。
(2)年产 8 千吨超薄电容膜项目其他减少 1,023 万元的说明:
年产 8 千吨超薄电容膜项目中的土建投入与辅助车间土建投入核算存在分
类错误,原计入年产 8 千吨超薄电容膜项目土建投入中的 1,023 万元实际属于辅
助车间项目土建投入,原计入辅助车间项目土建投入中的 228 万元实际属于年产
8 千吨超薄电容膜项目土建投入。公司对上述在建工程投入明细进行了重分类调
整:在建工程——年产 8 千吨超薄电容膜项目其他减少 1,023 万元(增加至辅助
车间项目),同时在建工程——年产 8 千吨超薄电容膜项目本期增加 228 万元(由
辅助车间项目转入),实际因明细重分类调整年产 8 千吨超薄电容膜项目净减少
795 万元(净额转入辅助车间项目);相应地,因上述明细重分类调整,在建工程
——辅助车间本期增加 795 万元(年产 8 千吨超薄电容膜项目净减少额转入)。
13、根 据 年 报 披 露 , 其 他 应 付 款 期 末 余 额 中 存 在 其 他 项 目 , 金 额 为
7,933.83 万元,请说明该项款项的性质及形成原因。
回复:
其他应付款其他项目主要系公司尚未支付的收购上海游唐股权交易对价款。
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期末数 款项性质或内容
姜仲杨 4,261.95 未付收购股权交易对价款
18
陆旻 2,779.09 未付收购股权交易对价款
韩军 833.96 未付收购股权交易对价款
合 计 7,875.00
14、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人员人数同比增加 107.46%,而研发投入金额同
比下降 8.02%,请详细说明研发人员人数增加的原因、主要研发的业务,及研发
投入金额下降的原因。
回复:
公司 2015 年末研发人员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期收购上海游唐网络公司 100%
股权后,上海游唐公司研发人员并入公司统计范畴。公司现今研发业务,包括有
传统薄膜新产品、特种膜开发,新兴产业-锂电池隔膜、光学膜、耐高温超薄电
容膜、锂电池的研发,还有由上海游唐网络开发的网络游戏产品等。由于公司
2015 年度 BOPP 传统薄膜产量大幅减少,从而使得企业对该类 BOPP 传统薄膜产
品的研发投入比上年有所减少,减少金额近 200 万元。BOPP 传统薄膜产品研发
投入减少,是公司 2015 年度研发投入总额绝对额比上年减少 183 万元的主要因
素。而对其他募投项目产品及新兴产业的研发投入仍然维持或高于往年水平。
15、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费用中发生工资费用 375.76 万元,同比增长
1876%;管理费用中发生技术开发费 2,115.77 万元,同比增长 203%。请说明上
述费用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
回复:
销售费用中工资的增加主要系报告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海游唐,该
公司 4-12 月的销售费用-工资纳入合并报表所致;管理费用中技术开发费的增加
主要系报告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海游唐,该公司 4-12 月的管理费用-技术
开发费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16、根据年报披露,你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以 13,535.18 万元的价格
出售诸暨市大东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30%股权,请详细说明该项股权转让对公司
财务报表的影响。
回复:
本公司本期与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
对诸暨市大东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30%的股权转让给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价格以诸暨市大东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
资产为基础,双方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 13,535.18 万元。公司账面对诸暨市大东
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等于该股权转让价格,故该项股权转让
使得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少 13,535.18 万元,货币资金增加 13,535.18 万元。
17、根据年报披露,你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新增往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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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0.86 万元,请说明该项往来款的性质。
回复:
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新增往来款 4,020.86 万元,具体包
括:收到经营性往来款 3,820.00 万元(其中收到诸暨市大东南小额贷款有限公
司的担保费 1,120.00 万元,收到上海游唐合并日前的往来款 2,700 万元),收
到员工备用金等个人款项 164.36 万元,收回各项经营性保证金 36.50 万元。
18、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为 1,723.15 万元,
交易对方均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请说明上述关联交易是否已按照《股票上市
规则(2014)》第 10.2.10 条的计算原则累计计算,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与
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关联框架协议>的议案》,并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
号:2015-026),公司预计向关联方浙江大东南进出口有限公司、诸暨大东南纸
包装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南新材料有限公司、诸暨万能包装有限公司分别采购及
销售产品,预计总金额 4800 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第五节[十六(1)]中披露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
联交易,其中公司 2015 年度分别与浙江大东南进出口有限公司、诸暨大东南纸
包装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南新材料有限公司、诸暨万能包装有限公司实际发生金
额 277.24 万元、100.56 万元、16.85 万元、1328.5 万元,合计发生日常经营相
关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1723.15 万元。关联交易明细如下表所示:
2015 年度 获批交 披露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额 易额度 日期
浙江大东南 采购:包装物、原材料 19.41 万
2500 万
进出口有限公司 销售:BOPP 膜、纸芯、原材料 257.83 万
诸暨大东南纸包 采购:包装物、原材料 89.17 万
200 万 2015 年
装有限公司 销售:原材料 11.39 万
4 月 28
浙江大东南新材 采购:包装物、原材料、农膜 0
100 万 日
料有限公司 销售:纸芯 16.85 万
诸暨万能包装有 采购:包装物、原材料、乙膜 79.06 万
销售:BOPP\BOPET\CPP 膜、原 2000 万
限公司 409.44 万
材料、纸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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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部分厂房及机器设备 840 万
合计 1723.15 万 4800 万
基于上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实际关联交易总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亦已
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014)》第 10.2.10 条的计算原则累计计算,并已履行相
应的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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