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6-051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 或“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6 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以电话、书面形
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参加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
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将至,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
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现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
期延长一年至 2017 年 6 月 25 日。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将至,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
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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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全权处理公司与本次交易有关事
宜的有效期延长一年至 2017 年 6 月 25 日。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自贡华西能源工业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鼎慧商贸有限公
司、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四川易迪泰网络有限公司为华西能源的
全资子公司,分别承接公司装备制造、工程总包等板块主营业务。
鉴于公司 2015 年度为上述 5 家子公司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期限届满,为支
持子公司持续发展、扶持子公司成长,2016 年度,公司计划继续为上述 5 家子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 18 亿元、期限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专
项用于各子公司开立保函、办理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上述 5 家公司均为华西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公司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银
行授信申请批复额度情况,确定及调整向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星期五)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董事会有关议案,会议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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