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 A 公告编号:2016-030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因控股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简称“化医集团”)
正在酝酿涉及到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渝三峡 A,股票代码:000565)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
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8)。因控股股东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重
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6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9),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6 日起继
续停牌。2016 年 4 月 13 日、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
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0,公告编号 2016-011)。
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2),并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2016 年 5
月 6 日、2016 年 5 月 13 日、2016 年 5 月 20 日、2016 年 5 月 27 日、
2016 年 6 月 3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0,公告 编号 2016-022 ,公告编 号 2016-023 ,公告编号
2016-026,公告编号 2016-027,公告编号 2016-028)。
公司原预计在累计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即在 2016 年 6 月 28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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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预计在
上述期限内无法披露重组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将在 2016 年 6
月 23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
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
一、 本次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具体情况: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化医集团及
其关联方控股的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紫光天化蛋
氨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
权;化医集团直接持有重庆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 45.21%的
股权,通过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重庆紫光天化蛋氨酸
有限责任公司 17.84%的股权,即化医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重庆紫光
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 63.05%的股权。
2、交易对方: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重庆紫光天化蛋
氨酸有限责任公司。
3、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
(1)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公司拟向重庆紫光天化蛋氨酸有
限责任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
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
(2)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将向投资者非公开增发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
4、2016 年 6 月 6 日, 公司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重庆
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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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事宜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
交易各方就本次重组的框架方案及后续工作安排做出了相关约定。
5、公司拟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对标
的资产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6、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经有权审批机关批准。
二、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
项工作,中介机构已经进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公司已与有关各方签
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达成了初步重组意向,目前正在进
行交易方案的论证和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
行中。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预计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
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较为复杂,涉及的
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披露重大资产
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四、最晚披露重组方案的日期
根据相关规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继
续停牌申请,预计将最晚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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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或报告书。
五、承诺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继续停牌的事项,或公司未能在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发布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复牌,同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
不再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详细了解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
牌的事宜后,认为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
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申请继续停牌,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财务顾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复牌具
有合理性。公司申请延期复牌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 号——上市公司停
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安信证
券将督促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协助公
司持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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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财务顾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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