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6-44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 2015 年 6 月 3 日以电子邮
件、短信等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7 日 10:00 以通讯方式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
事3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先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
价格并注销部分已授予期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并对部分已授予期权进行注销。具体调整原因及调整方式如下:
①2016年4月20日至本次会议召开时,新增两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雷炳根、周明
主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取消该两名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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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予的股票期权21,632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17
人调整为415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7,480,192份调整为7,458,560份。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36人不变。
②201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2016年3月29日总股本56,016.4356万股为基数,
按每10股派发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6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5月24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出现
资金公积转增股本、派息等事宜时,应对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
整方法如下:
(1)期权数量的调整
①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Q1=Q01×(1+n)=7,458,560×(1+0.6)=11,933,696份
其中: Q01 为本次调整前的首次授予尚未行权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比率(即每股股票转增的股票数量);Q1为调整后的首次授予尚未行权期权
数量。
②预留授予期权数量为:
Q2=Q02×(1+n)=1,150,000×(1+0.6)=1,840,000份
其中: Q02 为本次调整前的预留授予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
率(即每股股票转增的股票数量);Q2为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期权数量。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①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1=(P01-V)÷(1+n)=(16.73-0.3)÷(1+0.6)=10.27元/股
其中:P01 为本次调整前首次授予尚未行权期权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率(即每股股票转增的股票数量);P1为调整后首次
授予尚未行权期权的行权价格。
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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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02-V)÷(1+n)=(20.41-0.3)÷( 1+0.6)=12.57元/股
其中:P02 为本次调整前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
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率(即每股股票转增的股票数量);P2为调整后预留授予
期权的行权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调整为415人,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为36人不变。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13,773,696份,其中首次授予涉及股
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1,933,696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1,840,000份。首次授予的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6.73元调整为10.27元,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41元调整为
12.57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此事
项发表了法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的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
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首次授予的415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
权股票期权数量共计5,966,848份,行权价格为10.27元;公司预留授予的36名激励
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共计920,000份,行权价格为12.57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此事
项发表了法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名单等事项进行了
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关联董事朱守力先生、陈苗圃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
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选择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
结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各激励对象行权需求,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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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都选择自主行权模式;本
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关联董事朱守力、陈苗圃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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