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恩华药业 股票代码:002262 公告编号:2016-035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吴继业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6 日在徐州市民主南路 69 号恩华大厦 16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证券
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现任证券事务代表吴继业先生自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来,能够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证券事务代表的职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继续聘任吴继
业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吴继业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恩华大厦15楼1507室;
2、邮政编码:221009;
3、联系电话:0516—87661012;
4、联系传真:0516—87661012;
5、电子邮箱:nhwawu@126.com 。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6日
附:吴继业先生简历
吴继业先生:男,1973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
程师、税务会计师、注册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1995 年 8 月进入徐州恩华药业集团徐州第三
制药厂工作;曾任徐州恩华药业集团徐州第三制药厂技术员、企业管理科科员,恩华药业集
团公司资本运营部资本运营主管及经理等职务;2007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吴继
业先生于 2007 年 12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吴继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 84.2750 万
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1.84%),持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 万份(万元),占总份额
的 0.36%。吴继业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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