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汇新材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2013年8月10日在公司3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
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项洪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同意公司2010-2012年、2013年1-6月审计报告及相关
上市申报报告对外报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岳希朱为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岳希朱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的议案>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周雯办理工商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
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洪汇新材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司拟定于2013年8月26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上述第
三、第四和第五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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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决议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项洪伟 李专元 罗功武
孔晓燕 郑 垚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