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5年度)

来源:上交所 2016-06-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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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市广场南路118号)

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

(2015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二〇一六年六月

重要事项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长运”、“公司”或“发行

人”)对外公布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

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华融

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

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融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华融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目录

目录........................................................................................................................ 3

第一节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4

第二节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7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

第四节 本次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14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5

第六节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6

第七节 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 17

第八节 其他事项................................................................................................ 18

3

第一节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一、 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xi Changyun Co., Ltd.

二、 本次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江西长运”)2015

年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39 号”文核准。发行

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6.9 亿元(含 6.9 亿元)的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采用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本次债券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发行完毕,实际发行规模 6.9 亿元。

三、 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本次债券发行总额 6.9 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次债券的债券期限为 5 年,含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6、起息日:2015 年 8 月 24 日。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限的第 3 年末上

调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

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

率仍维持原有利率不变。

4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

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

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确定。

9、利息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次债券

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

付)。

10、付息日: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24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债券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8 月 24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兑付方式及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

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

有本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2、兑付日:2020 年 8 月 24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债券

部分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8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支付金额: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

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

持有的本次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4、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

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公司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

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本次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公司上调的基

点,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

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5、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

1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站前路支行。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8、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发行方式为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一次发

行完毕,不分期发行;发行对象安排见发行公告。

20、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2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

补充流动资金。

23、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4、质押式回购安排: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规定,本次债券

符合质押式回购的标准,具体事宜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

执行。

25、税收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6

第二节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葛黎明

3、设立日期:1993 年 4 月 3 日

4、注册资本:23,706.40 万元

5、实缴资本:23,706.40 万元

6、住所:南昌市广场南路 118 号

7、邮编:330003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0000110006516

9、税务登记证号:360103158375283

10、组织机构代码:15837528-3

11、股票简称及代码:江西长运,SH600561

12、董事会秘书:吴隼

13、联系电话:0791-86298107

14、网址:http://www.jxcy.com.cn

15、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16、经营范围:公路客货运输、仓储、集装箱货运、道路清障及停车、汽车

修理一级、货物装卸、汽车摩托车检验、轿车出租、进出口贸易、橡胶制品、汽

车零部件、针纺织品、百货、玻璃仪器、五金交电化工、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

件、办公机械、农副产品、汽车、家具、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物

业管理(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

二、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情况

1、道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情况

(1)汽车站场业务的经营情况

7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运营分布在江西省 8 个地级市以及安徽省两

个地级市的 77 个客运站。公司的汽车站场经营以向公司所属的运营车辆提供站

务服务为主,同时也为其他运营车辆提供站务服务。站务服务主要包括:客运代

理服务、车辆安检服务、清洁清洗、停车管理、旅客站务服务等。

(2)汽车客运业务的经营情况

公司汽车客运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是公车公营和公车责任经营两种模式。

公车公营指公司单独购置车辆,聘用司乘人员在相关线路开展道路旅客运

输。这种模式下,公司与相关车站结算后的全部票款确认为客运收入,同时承担

所有成本开支,司乘人员按工作量领取薪酬。

公车责任经营指公司与员工签订责任经营合同书,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对责任

经营车辆进行单车考核,同时经营人向公司缴纳车辆责任经营保证金和目标效

益,公司向经营人按月退还车辆责任经营保证金。责任经营车辆的票款收入及保

险、折旧、税金等运营成本按照公司的会计制度统一进行核算。在责任经营期间,

经营人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针对责任经营人有关安全生产运输、站场管理、服

务质量管理、车辆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截至 2015 年年末,公司建制车车辆共 6993 辆,其中道路客运运营车辆 4947

辆,公交车 581 辆,出租车 1319 辆,旅游车 35 辆,快轿 82 辆,货车 29 辆。公

司从事道路客运的运营车辆中有 3861 辆(占公司运营车辆总数的 78.05%)以责

任经营的形式交给公司职工个人经营,其余车辆(计 1086 辆,占公司运营车辆

总数的 21.95%)均由公司直接经营。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客运班线 2161 条,其中 1903 条班线(占

公司客运班线总数的 88.06%)以责任经营的形式交给公司职工个人经营,其余

258 条班线(占公司客运班线总数的 11.94%)由公司以公车公营方式直接经营。

2015 年度公司以公车责任经营模式实现的道路客运收入为 63,657.48 万元,

占 整 个 道 路 客 运 收入的 53.03% ; 以 公 车公 营 模 式 实 现 的 道路客 运 收 入 为

56,388.76 万元,占整个道路客运收入的 46.97%(公司 2015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中

的汽车客运收入 16.03 亿元构成为:道路客运收入 12.00 亿元,车站收入 1.98 亿

元,公交收入 1.33 亿元,出租车营运收入 0.72 亿元)。

8

2015 年度公司以公车责任经营模式实现的道路客运毛利为 8,942.79 万元,

占整个道路客运毛利的 45.2%;以公车公营模式实现的道路客运毛利为 10,843.16

万元,占整个道路客运毛利的 54.8%。

2、道路货运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货运业务主要由子公司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和江西景德镇长运

有限公司、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经营。

货运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普通货物运输、大件运输业务、货运信息市场、

公铁联运业务、仓储配送业务情况、商品车零公里物流运输。

3、旅游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旅游业务主要包括出入境旅游、境内旅游、旅游运输、法水温泉旅游景

区与酒店业务(资溪县法水温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等。目前公司具有旅游

业务的子公司分布于南昌、吉安、景德镇、新余、抚州、黄山六个旅游资源丰富

城市,经营主体分别为南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景德镇长运旅行社、景德镇旅

游运输有限公司、新余市新运旅行社、鄱阳湖城旅行社、吉安、黄山旅游集散中

心与江西法水森林温泉有限公司。公司共有旅行社 4 个、旅游运输车辆 35 辆,

其中南昌国旅具有出入境旅游经营资质,其它 3 个旅行社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另

外,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法水森林温泉有限公司拥有法水温泉景区和酒店业务,

形成法水温泉休闲旅游产品。

2015 年度,公司完成主营业务收入 22.01 亿元,其中道路旅客运输收入 16.03

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72.84%。报告期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 24.56 亿元;利

润总额 1.78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713.7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资产 58.26 亿元,比年初增长 34.6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 15.17 亿元,比年初增长 2.47%。

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收入构成如下所示:

单元:万元

主营业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务收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汽车客运 160,305.13 72.84 166,594.90 71.54 156,498.83 70

货物运输 11,790.16 5.36 4,081.55 1.75 7,971.99 3.57

销售业务 45,284.63 20.58 58,999.57 25.34 56,060.70 25.07

9

主营业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务收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旅游业务 2,109.68 0.96 2,777.57 1.19 2,738.80 1.22

租赁业务 251.03 0.11 386.80 0.17 293.84 0.13

其他 329.92 0.15 29.33 0.01 21.08 0.01

合计 220,070.54 100 232,869.71 100 223,585.24 100

三、 发行人 2015 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发行人 2015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合计为

582,573.56 万元,负债合计为 397,115.94 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

151,685.82 万元。2015 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245,634.73 万元,利润总额

17,823.1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7,713.70 万元。发行人 2015 年主要

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增减率(%)

资产合计 582,573.56 432,564.38 34.68

负债合计 397,115.94 261,007.63 52.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5,457.61 171,556.75 8.10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151,685.82 148,032.88 2.47

总股本 23,706.40 23,706.40 --

2015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582,573.56 万元,较上一年增加 34.68%。其中,

流动资产为 149,568.20 万元,较上年增加 23.68%;非流动资产 433,005.36 万元,

较上年增加 38.95%。公司负债总额为 397,115.94 万元,较上年增加 52.15%。其

中,流动负债为 197,745.97 万元,较上年增加 6.99%;非流动负债 199,369.97 万

元,较上年增加 161.69%。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245,634.73 256,849.83 -4.37

营业成本 209,117.55 218,513.67 -4.3

营业利润 -1,478.75 7,600.49 -119.46

利润总额 17,823.17 25,622.06 -30.44

净利润 11,714.82 19,167.32 -38.88

10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增减率(%)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7,713.70 14,882.89 -48.17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5,634.73 万元,较上年减少 4.37%,实现利润总

额 17,823.17 万元,较上年减少 30.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13.70 万元,较上年减少 48.17%。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659.66 39,156.94 -3.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451.85 -39,156.99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883.57 -9,195.79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为 281,504.12 万元,主要系公司

提供道路旅客运输服务收到的现金;现金流出量为 243,844.46 万元,是正常的经

营活动所必须的各项支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

3.82%。

2015 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支付

南昌西综合枢纽站 BT 建设项目回购款;以及公司本期收购于都方通长运有限责

任公司 51%股权、江西全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1%股权,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

公司 55%股权、江西法水森林温泉有限公司 100%股权等,使取得子公司及其他

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增加 23,723.82 万元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主要是系公司于报告期内发行公

司债与中期票据使融资规模增加所致。

11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监会许可[2015]1939 号文核准,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6.9 亿元(含 6.9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发行完毕,实际发行规模 6.9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

全部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将本次公司债券全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补充

流动资金。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

定一致。

公司使用 5.8 亿元偿还到期债务,具体债务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还款日期 金融机构 贷款金额 还款金额 合同编号

工行 15,000 15,000.00 2015 年(站支)字 0051 号

2015 年 8 月 27 日 工行 15,000 15,000.00 2015 年(站支)字 0053 号

工行 3,000 3,000.00 2015 年(站支)字 0005 号

农行 5,000 3,000.00 36010120150000200

2015 年 9 月 1 日

中行 5,000 5,000.00 14AA10077

2015 年 9 月 2 日 工行 3,000 3,000.00 2015 年(站支)字 0007 号

建行 3,000 3,000.00 TYGGL-2015-1

建行 5,000 5,000.00 TYGGL-2015-3

2015 年 9 月 6 日

邮储 5,000 3,000.00 YYT2014111702

招行 7,000 3,000.00 40150007

合计 66,000.00 58,000.00

12

公司使用 10,172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采购燃油和车辆等公司运营

所需物资。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6,653.78 元,均为专户产生的利息。

13

第四节 本次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5 年 8 月 24 日,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24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债券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8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

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015 年度无付息日,本次债券第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将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支付。

14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

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5

第六节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15 年 6 月 11 日,经本次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公司债券的

信用等级为 AA,联合评级出具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信

用评级分析报告》。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

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

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

跟踪评级。

发行人已于2016年3月30日公告了2015年年度报告,联合评级于2016年5月24

日出具了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评级与本次债券评级均为AA,评级展

望为稳定,与2015年6月出具的评级结果保持一致。

16

第七节 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未发

生变动。

17

第八节 其他事项

一、 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4,201.51 万元人

民币。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非子公司)情况。

二、 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实质影响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 相关当事人

2015 年度,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均未改变。

四、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5 赣长运”受托管理人将本着诚信、谨慎、

有效的原则,以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为行事原则;持续关注江西长运

的经营情祝、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五、 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5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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