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参股设立人才服务公司暨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以现金 150 万
元人民币与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上海宝钢心越人才科技服务有限
公司(简称“人才服务公司”),公司出资比例 1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全部资料进行了认真审议,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对参股设立人才服务公司暨
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本关联交易系公司发展战略
的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参股设立人
才服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薛云奎、王旭、吴斌
2016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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