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6-052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引入
战略投资者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自 2016 年 5 月 30 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
预计停牌时间自该日起不超过十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刊登
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6-05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各项
工作,中介机构已完成对战略投资者的尽调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
内容和细节还在进一步论证、完善中,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
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自 2016 年 6 月 7 日(星
期二)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
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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