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申请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
独立意见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董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6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此次会
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此次会议《关
于申请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方仍需就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论证和沟
通,不能在2016年6月23日前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组方案,故拟申请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须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经审
查相关材料、了解相关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因实际情况导致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不能在2016年6月23日前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组方案,本次拟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的公司申请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事宜不存在违规情形,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申请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陈业进
叶蜀君
许春华
2016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