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机密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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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0 证券简称:日机密封 公告编号:2016-024

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4,00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44.9944%,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5,057,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28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机股份”、“日

机密封”)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54号”文核准,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5﹞269号”文批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1,334万股股票,于2015年6月12日在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5,334万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53,340,000股,其中限售股份数量为40,000,000

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2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944%,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为15,057,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288%;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

量为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6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1、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黄泽沛、何方、陈虹、奉

明忠、周胡兰、尹晓、夏瑜、邓杰和赵曲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满12个月

后,本人在担任日机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其股份不超

过本人持有的其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人所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其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若违反股份锁定承诺,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因违反相关承诺出售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未

履行该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赔偿

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

2、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柏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柏恩”)

承诺:

(1)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深圳柏恩作为日机股份的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

人的股份,并严格履行日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

诺。在深圳柏恩持日机股份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深圳柏恩减持所持有日机股份

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

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深圳柏恩减持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

交易所规则要求;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值。深圳柏恩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日机

股份的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深圳柏恩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

进行减持。深圳柏恩在减持所持有的日机股份的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若违反股份锁定承诺,本公司将在日机股份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日机股份的其他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因违反相关承诺出售股票获得的收益归日机

股份所有;如果未履行该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

司将依法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

3、持股5%以上的股东黄泽沛承诺:本人作为日机股份的股东,按照法律法

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并严格履行日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在本人所持日机股份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

持所持有日机股份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

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日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日机股

份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日机股份

的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日机股份的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

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除董监高和深圳柏恩外的其他90名自然人股东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首

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所作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日,亦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减持相关的承诺。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为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944%,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5,057,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288%。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100名,其中法人股东1名,自然人股东

99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实际可

所持限售条 本次申请解

序号 股东全称 上市流通数 备注

件股份总数 除限售数量

1 黄泽沛 2,451,000 2,451,000 612,750 注1

深圳市柏恩投资有限

2 2,000,000 2,000,000 0 注2

责任公司

3 何方 1,493,000 1,493,000 373,250 注3

4 陈虹 1,293,000 1,293,000 323,250 注4

5 奉明忠 1,200,000 1,200,000 300,000 注5

6 周胡兰 900,000 900,000 225,000 注6

7 夏瑜 700,000 700,000 175,000 注7

8 张有华 650,000 650,000 650,000

9 尹晓 600,000 600,000 150,000 注8

10 张车宁 600,000 600,000 600,000

11 邓文才 600,000 600,000 600,000

12 周昌奎 600,000 600,000 600,000

13 王威 600,000 600,000 600,000

14 顾林清 520,000 520,000 520,000

15 张智 520,000 520,000 520,000

16 邓杰 520,000 520,000 130,000 注9

17 王庆 480,000 480,000 480,000

18 麦琦 420,000 420,000 420,000

19 杨愉 420,000 420,000 420,000

20 张昕 400,000 400,000 400,000

21 张君凯 400,000 400,000 400,000

22 王雪松 340,000 340,000 340,000

23 许积勇 280,000 280,000 280,000

24 喻宁 250,000 250,000 250,000

25 何懿 220,000 220,000 220,000

26 侯晓东 220,000 220,000 220,000

27 孙豪 220,000 220,000 220,000

28 王嘉亮 220,000 220,000 220,000

29 肖丁 220,000 220,000 220,000

30 王伟 210,000 210,000 210,000

31 易亮 200,000 200,000 200,000

32 杨荣国 190,000 190,000 190,000

33 周林 180,000 180,000 180,000

34 赵静敏 170,000 170,000 170,000

35 王冬焰 150,000 150,000 150,000

36 曾勇 130,000 130,000 130,000

37 蔡敏 120,000 120,000 120,000

38 李鹰 120,000 120,000 120,000

39 苏琦 120,000 120,000 120,000

40 赵曲 100,000 100,000 25,000 注 10

41 陈敏 100,000 100,000 100,000

42 胥弘睿 100,000 100,000 100,000

43 邹晓莉 100,000 100,000 100,000

44 祝茜 100,000 100,000 100,000

45 王锐超 100,000 100,000 100,000

46 黄敏 90,000 90,000 90,000

47 贾邵秀 90,000 90,000 90,000

48 王刚 90,000 90,000 90,000

49 王泽平 80,000 80,000 80,000

50 许健 80,000 80,000 80,000

51 沈睿 75,000 75,000 75,000

52 贾红云 70,000 70,000 70,000

53 佘跃刚 70,000 70,000 70,000

54 马爱芹 70,000 70,000 70,000

55 顾林渝 70,000 70,000 70,000

56 李孜孜 67,500 67,500 67,500

57 邹春梅 60,000 60,000 60,000

58 李志山 58,000 58,000 58,000

59 刘正泉 50,000 50,000 50,000

60 何建宣 50,000 50,000 50,000

61 伍娜 50,000 50,000 50,000

62 王旭 50,000 50,000 50,000

63 江放 50,000 50,000 50,000

64 饶峰 50,000 50,000 50,000

65 杜德全 50,000 50,000 50,000

66 曹磊 50,000 50,000 50,000

67 吴琳 50,000 50,000 50,000

68 郭栋 40,000 40,000 40,000

69 唐正明 40,000 40,000 40,000

70 许志明 40,000 40,000 40,000

71 李明树 40,000 40,000 40,000

72 史亮 40,000 40,000 40,000

73 李天福 40,000 40,000 40,000

74 刘绮 40,000 40,000 40,000

75 杨珏琳 30,000 30,000 30,000

76 陈渝 30,000 30,000 30,000

77 郑德文 30,000 30,000 30,000

78 杨扉 30,000 30,000 30,000

79 魏绍峻 30,000 30,000 30,000

80 刘婷 30,000 30,000 30,000

81 雷金萍 30,000 30,000 30,000

82 袁伟 30,000 30,000 30,000

83 廖艺 30,000 30,000 30,000

84 吴昊 30,000 30,000 30,000

85 韩燕 30,000 30,000 30,000

86 夏仕敏 30,000 30,000 30,000

87 王天嵩 30,000 30,000 30,000

88 卢友敏 30,000 30,000 30,000

89 罗坚 30,000 30,000 30,000

90 唐诗凤 30,000 30,000 30,000

91 龙树金 30,000 30,000 30,000

92 郭小华 30,000 30,000 30,000

93 万道理 30,000 30,000 30,000

94 何华 30,000 30,000 30,000

95 汤洪树 30,000 30,000 30,000

96 朱晓波 30,000 30,000 30,000

97 任军丽 30,000 30,000 30,000

98 许泽荣 30,000 30,000 30,000

99 季丹 30,000 30,000 30,000

100 蒋当年 22,500 22,500 22,500

合计 24,000,000 24,000,000 15,057,250

注1:黄泽沛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其持有公司股份2,451,000股为首发前个

人类限售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其股份总数的25%,

因此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612,750股可上市流通。

注2:深圳柏恩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2,000,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股份

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注3:何方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其持有公司股份1,493,000股为首发前个

人类限售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其股份总数的25%,

因此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373,250股可上市流通。

注4:陈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其持有公司股份1,293,000股为首

发前个人类限售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其股份总数的

25%,因此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323,250股可上市流通。

注5:奉明忠为公司副总经理,其持有公司股份1,200,000股为首发前个人类

限售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其股份总数的25%,因此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300,000股可上市流通。

注6:周胡兰为公司财务总监,其持有公司股份900,000股为首发前个人限售

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其股份总数的25%,因此本次

解除限售的股份中225,000股可上市流通。

注7:夏瑜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其持有公司股份700,000股为首发前个人类限

售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其股份总数的25%,因此本

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175,000股可上市流通。

注8:尹晓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其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为首发前个人类限

售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其股份总数的25%,因此本

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150,000股可上市流通。

注9:邓杰为公司监事,其持有公司股份520,000股为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其股份总数的25%,因此本次解除

限售的股份中130,000股可上市流通。

注10:赵曲为公司监事,其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为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其股份总数的25%,因此本次解除

限售的股份中25,000股可上市流通。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

为:日机密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

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日机密封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三)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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