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1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
时)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2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本次
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6 日 10:00 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出席会议的董事九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两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一
名。独立董事仇向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陈树强先生因公务、独
立董事陈敏女士因病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分别委托李玉铎先生、
独立董事魏莉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九人,实际行使
表决权九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军
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如下决
议:
一、关于 2016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年度服务费预计为人民币 370 万元(含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批 2016 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同意在 188 亿元融资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在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内,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
构所签订的《贷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及《贷款展期
协议书》等法律文书,以及签署与信托投资公司或其他债权人、债权人的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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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签订的法律文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批 2016 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同意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核定 2016 年全年担保额度共
计 106.5 亿元人民币(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融资租
赁及业务经营担保等),并全权委托董事长在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
日起至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7)。
四、关于审批 2016 年度向泰达集团支付担保费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泰达集团拟在 2016 年度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4 亿元担保,担保期限一
年。董事会同意公司按实际担保期限、年化不超过 1%的担保费率向泰达集团支
付年度累计不超过 1,120 万元的担保费。
因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董事胡军先生、陈树强先生、王艳女士和李玉铎先生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派出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泰达集团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18)。
五、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黄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 PPP 项
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同意泰达环保以自有资金出资 20,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黄山泰达
环保有限公司,并签署《黄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特许经营协
议》,建设运营黄山项目。
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41,288 万元,主要处理黄山市城乡区域内未分拣的生活
垃圾。项目规划总规模为 900 吨/日(一期 600 吨/日,二期 300 吨/日),分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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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所有土建工程需一次性建成,预留一条二期工程生产线。一期建成后正常
年每年处理垃圾 22 万吨,项目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黄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19)。
六、关于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为三级子公司扬州华广综合授信 5,500 万元提
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以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扬国用 2013 第 0073 号)为
三级子公司扬州华广向江苏银行扬州扬子江路支行申请 5,5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
最高额抵押担保,期限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为三级子公司扬州华广综合授信 5,500 万元提供最高额
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0)。
七、关于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为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综合授信 5,000 万元提
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以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扬国用 2013 第 0073 号)为
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向江苏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申请 5,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期限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为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综合授信 5,000 万元提供最高额
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1)。
八、关于注销二级子公司深圳泰达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盘活资产,优化资源配置,董事会同意注销二级子公司深圳泰达资
源控股有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履行国
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详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二级子公司深圳泰达资源控股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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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2)。
九、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一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同时,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做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
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6-23)。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一、三、四、六和议案七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天津
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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