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1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
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2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6 日 10:00 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
出席会议监事五名。其中,监事同心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
下,委托李喆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喆先
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 2016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年度服务费预计为人民币 370 万元(含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批 2016 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
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在 188 亿元融资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在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本议案之日起至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内,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订的
《贷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及《贷款展期协议书》等法律
文书,以及签署与信托投资公司或其他债权人、债权人的委托人所签订的法律文
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批 2016 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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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核定 2016 年全年担保额度共计 106.5
亿元人民币(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及业务
经营担保等),并全权委托董事长在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1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7)。
四、关于审批 2016 年度向泰达集团支付担保费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泰达集团拟在 2016 年度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4 亿元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监事会同意公司按实际担保期限、年化不超过 1%的担保费率向泰达集团支付年度
累计不超过 1,120 万元的担保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向泰达集团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18)。
五、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黄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
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泰达环保以自有资金出资 20,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黄山泰达环保有限
公司,并签署《黄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建设运
营黄山项目。
上述黄山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41,288 万元,主要处理黄山市城乡区域内未分拣
的生活垃圾。项目规划总规模为 900 吨/日(一期 600 吨/日,二期 300 吨/日),分
两期建设,所有土建工程需一次性建成,预留一条二期工程生产线。一期建成后
正常年每年处理垃圾 22 万吨,项目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黄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19)。
六、关于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为三级子公司扬州华广综合授信 5,500 万元提供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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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以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扬国用 2013 第 0073 号)为
三级子公司扬州华广向江苏银行扬州扬子江路支行申请 5,5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
最高额抵押担保,期限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为三级子公司扬州华广综合授信 5,500 万元提供最高额抵
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0)。
七、关于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为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综合授信 5,000 万元提供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以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扬国用 2013 第 0073 号)为
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向江苏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申请 5,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期限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为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综合授信 5,000 万元提供最高额抵
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1)。
八、关于注销二级子公司深圳泰达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注销二级子公司深圳泰达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详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注销二级子公司深圳泰达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22)。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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