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16-032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司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王加福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一致同意将上述原因确认的共计 3,744 份股票期权及 3,74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6 日晚间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
票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
的最低限额。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
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