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煤气: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冻结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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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ST 煤气 公告编号:2016-049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

股股东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气化

集团”)函告,获悉煤气化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冻结,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本次冻

第一大

股东 冻结 冻结开 冻结到 结占其

股东及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股数 始日 期日 所持股

一致行

份比例

动人

山东省

高级人

煤气

2016 年 5 2019 年 5 民法院 财产

化集 是 18,200,000 7.16%

月 24 日 月 23 日 (2016) 保全

鲁民初

46 号

山东省

高级人

煤气

2016 年 5 2019 年 5 民法院 财产

化集 是 26,900,000 10.59%

月 24 日 月 23 日 (2016) 保全

鲁民初

55 号

合计 45,100,000 17.75%

2、股东股份冻结的原因:

(1)原告山东龙口华龙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太原煤炭

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原告在起诉的同

时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依法冻结被告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

15887.493438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中国大

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出具保函。

(2)原告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太原煤炭气化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原告在起诉的同时向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依法冻结被告太原

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23412.69万元或

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出具保函。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及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煤气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54,037,755股,

占公司总股本513,747,000的49.45%;煤气化集团累计被质押的股

份为67,990,000股,全部为太原市财政局承担集团公司借入的亚

洲开发银行再转贷款人民币11,019万元提供质押担保,其中

52,300,000股为原质押股份,15,690,000股为分红红股,占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数的26.76%,占公司总股本的13.23%;煤气化集团累

计 被 冻 结 的 股 份 为 45,100,000 股 , 占 其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数

的,17.75%,占公司总股本的8.78%。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2、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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