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关于与吉凯恩工业有限公司战略合作的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6 12: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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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6-031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吉凯恩工业有限公司战略合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战略合作背景

2015 年 2 月 12 日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内配”或“公

司”)披露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公司

与吉凯恩工业有限公司(GKN Industries Limited,以下简称“吉凯恩”或“乙方”)

拟就双方共同关注的领域,选取合适的项目,开展战略合作。

二、战略合作进展情况

2016 年 6 月 3 日,南京溧水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吉凯恩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鉴证方”)的鉴证下签订《产权

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南京飞燕活塞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飞燕”

或“标的企业”)19.79%股权有偿转让给吉凯恩。截至公告日,公司持有南京飞

燕 49.16%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甲方持有的南京飞燕19.79%的股权

2、南京飞燕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飞燕活塞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溧水县在城镇中山路17号

法定代表人:薛德龙

注册资本:4,269.5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6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00000028158

经营范围:活塞环、内燃机零部件、机电产品生产销售;机电产品、成套设

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

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

种进口商品除外);开发本企业“三来一补”业务。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南京溧水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后巷10号

法定代表人:潘超

注册资本:11,6010.3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9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053271912K

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运作,行使国有资产投资主体权利承

担增值保值;投资与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受让方:吉凯恩工业有限公司(GKN Industries Limited);

注册资本:608,829,270 英镑;

注册地址:英国 B98 0TL 伍斯特郡雷迪奇 Ipsley 教堂巷 Ipsley 大厦;

股东:吉凯恩(联合王国)公共有限公司(GKN(UNITED KINGDOM)PLC);

吉凯恩工业有限公司与吉凯恩(联合王国)公共有限公司均隶属于吉凯恩集

团(Guest, Keen & Nettlefolds Ltd,以下简称“GKN 集团”)。GKN 集团是一家

工程技术型跨国集团,其主要业务有大型民航客机和运输机结构件,汽车传动系

统,非高速公路用工作车辆和特种车辆,农用机械,粉末冶金,新型合金粉末材

料,汽车零部件和环保用汽车催化转化器的生产制造等。GKN 集团利用其高端

技术和生产资源为全球汽车行业提供高品质的零部件、系统、组件和服务。

2005 年 1 月 12 日,中原内配与 GKN 集团签署协议成立中原吉凯恩气缸套

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大口径气缸套。2015 年度,中原吉凯恩气缸套

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044.38 万元,净利润 5,560.13 万元(该数据经普

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公告日,公司持有南京飞燕 49.16%的股权,公司与交易双方及其股东

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 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南京飞燕845.03万股国有股权(占总股本

19.79%)。

2、 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1)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

(2015)第395号)对标的企业全部资产和负债的评估,并经南京市溧水区国资

办备案,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标的企业评估后的净资产合计为人民

币25,708.90万元,其中转让标的股权所对应评估值为人民币5,088.31万元。

(2)按照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定,甲方通过鉴证方以公开挂牌转让的形

式转让标的股权,乙方通过挂牌后协议转让的方式以人民币4,750万元(大写:

人民币肆仟柒佰伍拾万元整)的价格受让了甲方所持有的标的企业845.03万股国

有股权(占总股本19.79%)。

3、职工安置方式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4、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前标的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在本次股权

转让完成后,继续由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乙方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标的企业的

债权债务承担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南京飞燕为一家内燃机活塞环专业生产企业,目前是公司重要的参股子

公司之一,本次吉凯恩受让南京飞燕 19.79%的股权,是公司与吉凯恩开展战略

合作的重要一步。吉凯恩利用其丰富的客户资源、高端的技术资源及市场影响力,

协助南京飞燕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开拓全球市场,提高综合盈利能力.

2、中原内配与吉凯恩将在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通

过友好协商,未来继续就双方共同关注的领域,选取合适的项目,开展战略合作,

有利于公司战略转型升级,业绩稳定增长。

四、风险提示

吉凯恩受让南京飞燕部分股权后,双方需要在市场开拓、技术研发、客户管

理等方面进行一定程度的融合,本次交易后的整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

否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南京溧水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与吉凯恩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

同》。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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