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投资:2016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来源:上交所 2016-06-06 09: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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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TIANJIN TIANHAI INVESTMENT CO.,LTD.

(住所: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 803)

2016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6 层)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一、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天

海投资”)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33 号文核准。

二、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 10 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发行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三、本次债券评级为 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发行

前,发行人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1,222,659.05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4.35%(母

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30%)。本次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6,513.70 万元(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

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四、本次债券由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五、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3 年,附发行人第 2 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

六、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6%-6.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6 年 6 月 7 日(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债

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6 年 6 月 8 日(T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

投资者关注。

七、本次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申购和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

采取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6、

配售”。

八、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天津天

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

参与申购。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并为 100 万元(1,000 手)的整数倍。

九、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申购办法、申购程序、申购价格和申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十一、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次债券具

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十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5 年修订)》的通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

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如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债券上市后只能采取报价、询价和协议

交易方式,不能进行质押式回购。本次债券上市后的交易方式需根据最终发行结

果确认;如果本次公司债券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和发行规模,导致发行人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少于本次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则按相

关规定本次债券存在无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

电子平台同时挂牌上市的风险,而仅能在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十三、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

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天津天海

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

者)》。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

十四、有关本次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十五、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次债券具

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含义如下:

天海投资、公司、发行人 指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证券、主承销商、簿记管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理人

中诚信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

发行公告、本公告 指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发

行公告》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次发行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

募集说明书 指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摘要》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指

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

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司债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

认购协议 指

司债券网下认购协议》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

合格投资者 指 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

合格投资者通过《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进行的

申购符合:在规定的簿记建档时间内传真至簿记管理人

合规申购 指

指定的传真号码;该申购中的申购利率位于规定的簿记

建档利率区间内;该申购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要求。

指在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仍有申购金额的合规

有效申购 指

申购。

每一有效订单中在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申购

有效申购金额 指

总金额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其中基础

发行规模为 3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7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公司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3 年,附发行人第 2 年末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公司债券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2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

上调票面利率,存续期后 1 年票面利率为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前 2 年票面利率加

发行人提升的基点,在存续期后一年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每年付息一次,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支付金额: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

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0、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

计息年度的利息。

11、起息日:本次债券自发行首日(2016 年 6 月 8 日)开始计息,本次债

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 6 月 8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2、付息日: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6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本金兑付日:本次公司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9 年 6 月 8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4、支付方式: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

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15、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为本次债券设置发行人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

人将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

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不变;

16、回售条款:发行人为本次债券设置回售条款。在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

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第 2 个计

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

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

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

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

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7、发行方式:本次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利率询价情况进行债

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8、发行对象:面向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

19、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0、担保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海航物流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

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发行人指定如下账户用于本次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及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收款人名称: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02210701040017812

开户名称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万科支行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综合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23、承销方式: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承销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承销团协议的

约定发售本次债券,由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规定的承销义务将基础发行规

模 3 亿元债券中各自未售出的本次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24、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6、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7、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的通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

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如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债券上市后只能采取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

不能进行质押式回购。本次债券是否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需按照

最终发行结果确认,如果本次公司债券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较高,导致发行人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少于本次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则

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存在无法进行质押式回购的风险。本次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

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9、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交易日 工作事项

T-2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2016年6月6日)

T-1日 簿记建档日

(2016年6月7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网下申购日

(2016年6月8日) 网下申购的各投资者应不晚于当日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

理人指定的专用收款账户

T+1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16年6月13日) 主承销商向发行人划款,发行结束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确定发行利率

1、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

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6%-6.5%,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

发行利率确认原则:

(1)簿记管理人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

申购利率从低至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

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2)若合规申购的累计金额未能达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则利率询价区间

的上限即为发行利率。

3、询价时间

本次债券簿记建档的时间为2016年6月7日(T-1日),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

者必须在2016年6月7日(T-1日)9:00-12:00之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4、申购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

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①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范围内填写申购利率,申购利率可不

连续;

②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申购利率;

③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④填写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⑤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

为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⑥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

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

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除

外。

(2)提交

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5年6月7日(T-1日)9:00-12:00之间将以下资

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①本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下

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

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每个合格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

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合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视

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但主承销商书面回复确认的除外。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

成投资者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

传真号码:010-66568351、66568353

传真确认:010-66568354、66568355

5、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确定

最 终 的 票 面 利 率 , 并 将 于 2016 年 6 月 8 日 ( T 日 )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

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三、网下发行

1、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

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

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 10 亿元,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为 10 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手(1,000万

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

的除外。

3、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1个交易日,即2016年6月8日(T日)的9:00-15:00。

5、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合

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6月7日(T-1日)前开立证

券账户。

(2)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6月7日(T-1日)9:00-12:00将以下资料传真

至主承销商处:

①本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

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

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3)参与网下询价申购的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传真《网下利率询价

及申购申请表》进行申购。主承销商根据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及询价结果,与合

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

知书》或与其签订《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方式,在同等条件

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传真号码:010-66568351、66568353

传真确认:010-66568354、66568355

6、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

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

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

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申购利率优

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相同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自主决定本次

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在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有效申购均已配售情况下,发行人

及主承销商可向未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的网下认购进行配售。

7、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6 年 6 月

8 日(T 日)15: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务必在汇款

用途中注明“16 天海债认购款” + “投资者 A 股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字样,

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浦发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号 91060153400000122

同城票据交换号 598

人行支付系统号 310100000028

收款银行联系电话 010-88091847

汇款用途 “16天海债认购款” + “投资者A股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注:“汇款用途”为确认资金有效性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准确填写。

8、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6年6月8日(T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

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

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 称: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小勇

住 所: 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803

电 话: 022-58679088

传 真: 022-58087380

联 系 人: 闫宏刚

(二)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传 真:010-66568351、66568353

传真 确认:010-66568354、66568355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之盖章页)

发行人: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本人签字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业务

专用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合格投资者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注册号/批文号

经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座机) 移动电话

利率及认购申请信息(询价利率区间 6%-6.5%)

注: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单位为 0.01%;

2、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

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的最大认购需求;

3、最多可填写 5 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认购申请金额;

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认购申请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本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认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申购款来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

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申购本次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4、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申购申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5、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网下申购申请表

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项

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

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

失;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

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

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身份证号/注册号/批文号填写:为投资者在开立股东代码时提供的身份证

明资料编码,其中个人是身份证号,一般法人是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是“基金

管理公司简称”+“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

国社保基金是“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是“劳动保

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 0.01%。

3、每一票面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利

率时申购人的最大申购需求。

4、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申购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

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的利率预设区间为 3.00%-4.50%。某机构投资者拟在

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申请金额(万元)

3.10 200

3.20 400

3.40 700

3.70 1,500

4.00 2,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00%,但高于或等于 3.70%时,有效申购

金额为 1,5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70%,但高于或等于 3.40%时,有效申购

金额为 7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40%,但高于或等于 3.20%时,有效申购

金额为 4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20%,但高于或等于 3.10%时,有效申购

金额为 2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1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8、参加网下利率询价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须经本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于 2016 年 6 月 7

日(T-1 日)9:00-12:00 将本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一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本人签字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

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

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网下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

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请认购本次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

(含两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12、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以

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投资者传真后,请进行电话确认。

申购传真号码:010-66568351、66568353;

传真确认电话:010-66568354、66568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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