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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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6-062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神通”)于 2016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建新拟以现金方式参与本

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为 5,480 万元,于 2016 年 2 月 3 日与公司签订了《附条

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票认购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吴建新先生系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6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对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定价基准日进行调整,同时根据公司 2015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发行价格、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

数量的调整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鉴于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吴建新先生于 2016 年 6 月 3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

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内

容如下:

1

二、《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方):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方):吴建新

补充协议签订时间:2016 年 6 月 3 日

(二)股票认购

根据《股票认购协议》的约定,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江苏神通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以下简称“定价基准日”)。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的 90%(注: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即本次发行新股价格为不低于人民币 18.40 元(以下如无

特别说明, 均为人民币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批文后,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

定,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协商确定。若江苏神通

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 则本次发行底价及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认购方以人民币

5,480 万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

经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及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

作,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江苏神通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定价基

准日进行调整, 即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江苏神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以下简称“新定价基准日”)。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新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的 90%(注: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 即本次发行新股价格为不低于人民币 16.02 元/股, 本次发行

股票的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34,207,240 股。

同时, 鉴于江苏神通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总股本 219,571,54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并除息后,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将调整为不

低于人民币 15.97 元/股,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调整为不超过 34,314,339 股。

2

双方同意, 基于本次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调整的前提, 认购方以人民币

5,480 万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 认购数量根据实际发

行价格确定, 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1 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三)其他事项

本《补充协议》构成《股票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与《股票认购协

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股票认购协议》中相关之定义适用于本协议。本《补

充协议》如有与《股票认购协议》不一致之处, 以本《补充协议》为准。除本《补

充协议》约定的条款外, 《股票认购协议》的其他条款不发生变更, 其余内容仍

以《股票认购协议》为准。

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时起成立, 经江苏神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书面同意本次发行方案之首日起生效。

本《补充协议》一式六份, 各方各执一份, 其余作为本次发行的备用文件,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吴建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3、公司与吴建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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