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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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6-06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

案。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16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及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为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工作,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定价基准日进行调整,

同时根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1.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的 90%(以下称“发

行底价”),即不低于人民币 18.40 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协商

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底价及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吴建新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

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2.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的 90%(以下称

“发行底价”),即不低于人民币 16.02 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

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底价及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吴建新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

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根据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同意以总股本 219,571,5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0.50 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

行底价及发行价格将需要进行除息调整,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为 15.97 元/股。

二、发行数量

1.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9,782,608 股,其中,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吴建新先生拟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5,480

万元,认购数量根据实际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1 股的尾数作舍去

处理。在上述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视发行时市场情况与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2.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34,207,240 股,其中,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吴建新先生拟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5,480

万元,认购数量根据实际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1 股的尾数作舍去

处理。在上述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视发行时市场情况与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根据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同意以总股本 219,571,5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0.50 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的上限将需要进行除息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34,314,339 股。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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