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诚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6-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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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

投资康曦影业无锡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康熙影业无锡有限公司的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投资有助于公司影视文化产业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独立董

事同意此次投资事项。

独立董事:

何素英 胡劲峰 李天明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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