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海发展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6 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关于续聘韩骏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续聘姚巧红
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
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本公司高级管理层上期任期已到期,本公司董事长孙家康先
生提名续聘韩骏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总经理韩骏先生提名聘任陆俊
山先生、秦炯先生、项永民先生、罗宇明先生、孙晓艳女士、赵金文
先生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续聘王康田先生任公司总会计师;董事长孙
家康先生提名续聘姚巧红女士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中海发展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
见的签字页)
王武生
阮永平
叶承智
芮萌
张松声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