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4 1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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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16-049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6-030)。2016 年 6 月 03

日,公司收到了曾卓先生、罗娟女士和广州程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程功”)对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程信息”)2015 年度业

绩承诺的现金补偿款合计 32,128,600 元,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2015年度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了亿程信息100%

股权并募集了配套资金。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与曾卓、罗娟、广州程

功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

协议,亿程信息2014-2017年度的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655.64万元、4,898.53万元、7,130.46万元和

9,037.22万元。在盈利补偿期内若亿程信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

则曾卓、罗娟、广州程功应将盈利预测数与实际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金补

足,在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披露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按照协议约定将现

金补偿款支付至公司指定的账户,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

累计的盈利承诺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利润-累计已补偿现金金额。

曾卓、罗娟、广州程功共同向公司承担现金补偿义务,公司可以要求曾卓、

罗娟、广州程功中的一方或几方承担全部的现金补偿义务。曾卓、罗娟、广州程

功内部按照持股比例即88.89%、2.38%、8.73%的比例承担现金补偿义务,如一方

已向公司承担了全部的现金补偿义务,该方有权向其他方追偿其应承担的现金补

偿款。

二、2015 年度亿程信息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491

号《关于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审定

2015 年亿程信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685.67 万元,其

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盈利预测数 盈利实现数 差额

2015 年亿程信息

扣除非经常性损

4,898.53 1,685.67 3,212.86

益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利润

三、2015 年度亿程信息业绩承诺补偿情况

根据亿程信息 2015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和公司与曾卓、罗娟、广州程功签署

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曾卓需按照协议之约定向公司以现

金形式补偿 28,559,112.54 元,罗娟需按照协议之约定向公司以现金形式补偿

764,660.68 元 , 广 州 程 功 需 按 照 协 议 之 约 定 向 公 司 以 现 金 形 式 补 偿

2,804,826.78 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 日,公司已收到曾卓、罗娟、广州程功上述业绩承诺现

金补偿款合计 32,128,600 元。至此,曾卓、罗娟、广州程功遵照协议约定对亿

程信息 2015 年业绩承诺的现金补偿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06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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