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股票简称:佳电股份 编号:2016-03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公司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建龙”)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通过中国登
记结算公司股东信息核实后,获悉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北京建龙持有公司股份 89,141,684 股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
法冻结,经与股东北京建龙核实,北京建龙尚未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
法院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6 鲁民初第 56 号》通知。公司将密
切关注冻结事项的进展,待北京建龙收到上述通知并函复本公司后,
公司将发布该事项的进展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北京建龙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89,141,684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6.40%。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89,141,6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0%。
北京建龙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
不会造成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