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简称:深基地 B 公告编号:2016-47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
已于 2016 年 3 月 7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后经确认,预计所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6
年 4 月 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预计最晚
将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2016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停
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继续停牌。公司预计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前复牌并披露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 交易对手方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山控股”),目前公司正与南山控股积极沟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2. 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内容
目前初步拟定的重组方案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A
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各方积极沟通、
洽谈重组方案,以上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1. 中介机构尽职调查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动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
包括对本公司尽职调查、审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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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交易对方沟通谈判
公司与交易对方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多轮沟通、
交流,已基本确定拟签署的《换股吸收合并之框架协议》中的主要条款;拟与交
易对方签署的《换股吸收合并之框架协议》因涉及更多细节问题,目前部分条款
尚未最终商定,相关谈判工作正在进行。
3. 交易方案研究论证
公司组织各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设计,并将方案与相关各
方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咨询、论证等工作,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阶段工作进
行了相应安排。
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重组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
行了登记,并且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发布
日,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前按照 26 号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
息,但鉴于以下原因,相关工作难以在原定时间内完成:
1. 本次重组方案较为复杂,其尽职调查、审计等工作量较大,与相关方的
沟通工作还在持续进行中,涉及的细节问题均需多方进行商定;
2.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原则性同意后,并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方可进行披露及申请复牌,相关申请工作尚在进行中。
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的有序进行,避免内幕信息泄露及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及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 3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停牌期满申请继
续停牌的议案》,同意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
停牌。公司预计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前复牌并披露相关公告。
四、承诺
1、继续停牌期间,公司承诺将全力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等工作,争取快速、有序地确定本次重组方案的具体
方案。
2、如公司申请延期复牌期限满后仍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且将公司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
日起至少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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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重组事项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
告 。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是 《 证 券 时 报 》、《 香 港 商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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