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6-022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
料,并于 2016 年 6 月 3 日在广州市环市东路 362-366 号好世界广场 30 楼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郑暑平董事长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海南美豪利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郑暑平、廖晓明、梁
宇行、罗小钢、罗晓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通过股权加债权的形式,向海南美豪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南美豪利公司”)投资不超过人民币 84,000 万元(含注册资本增资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 80,000 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海南美
豪利公司 34.9650%股权。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广州市创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创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基房地产公
司”)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以下简
称“工行”)申请了 10 亿元的项目借款,用于“丽江国际花园”项目建设,为完
善授信要求,在丽江国际花园项目一期部分在建工程及二期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继
续作抵押担保的同时,拟由创基房地产公司的股东按持有创基房地产公司的股权
比例共同为该 10 亿元借款提供保证性担保。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 57.3257%的股权占比为创基房地产公司上述借款承担
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工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
之次日起两年,借款提前到期的,担保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事项,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
会授权后转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该担保额度内负责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
相关文件和办理相应手续。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