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6-024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广州市创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57,325.70 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广州创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基房地产公司”)系广
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创基房地产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
(以下简称“工行”)申请了 10 亿元的项目借款,用于“丽江国际花园”项目建
设,为完善授信要求,在丽江国际花园项目一期部分在建工程及二期项目的土地
使用权继续作抵押担保的同时,拟由创基房地产公司的股东按持有创基房地产公
司的股权比例共同为该 10 亿元借款提供保证性担保。
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拟按照 57.3257%的股权占比为创基房地产公司上述
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工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期间为借款
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借款提前到期的,担保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
两年。
(二)本次担保已经过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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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转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该
担保额度内负责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和办理相应手续。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广州市创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荔城街荔乡路 93 号 1002 房
(四)法定代表人:罗晓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柒仟伍佰柒拾伍万元整
(六)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
(七)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57.3257%)
(八)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
经营状况: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创基房地产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81,361.07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43,924.02 万元;2016 年 1-4 月营业总收入
为人民币 15,334.09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37.7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人: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
(二)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范围
担保范围:担保范围为创基房地产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五羊支行申请的人民币 10 亿元丽江国际花园项目借款按照股权占比担保。其中
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57,325.70 万元
(四)担保期限
担保的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借款提前到期的,担保期间为
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是为满足创基房地产公司“丽江国际花园”项目开发建设资金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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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对其担保的风
险是可控的,且创基房地产公司其他股东本次也需提供同比例担保,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担保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
(二)此次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作为独立董事,同意此次担保
事项。此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为广州市创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2 亿元。此次担保完成后,累
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89,325.70 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
占本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8.81%。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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