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对照表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安诊断”)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二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公司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的方式向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 3 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共计 50.3694 万
份股票期权。2016 年 6 月 1 日,公司 3 名激励对象全部行权完毕,本次行权后,
公司股本由 546,606,252 股增至 547,109,946 股。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有关条款作出如下修订: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4660.6252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4710.9946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46,606,252 股,全部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47,109,946 股,全部为普
普通股。 通股。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