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秦岭水泥 公告编号:临2016-038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3 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5 人,关联董事管爱国和沈振山按规定
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5 人。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
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增加附条件发行条
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增加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 6.63 元/
股。若上述价格高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则公司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工作;反
之,若上述价格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则公司暂不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工
作。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通过《关于修订<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就本次会议涉及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
温宗国先生共同发表了专项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