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16-039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
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2日起开始停牌。现就公司停牌之前股票交易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以下简称“128 号文”)相关标准事宜作以下说明:
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6年3月2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7.19元/股,
连续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16年2月22日)收盘价为6.80元/股,停牌前20个交
易日内(即2016年2月23日至2016年3月21日期间)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5.74%。
前述期间内,创业板指数(399006.SZ)从2,245.56点下跌至2,227.03点,累
计涨幅为-0.83%,剔除创业板指数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
累计涨幅为6.57%。中证化学制品指数(H30187.CSI)收盘值从4,429.99点上升
至4,518.48点,累计涨幅为-2.00%,剔除化学制品行业指数因素影响后,公司股
价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为3.74%。
综上所述,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
响,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无异常波动
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
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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