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于 2016 年 6 月 2 日在公司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
已全面了解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案的全部内容,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新开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
有关规定,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迪科远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科远望”)是
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运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流
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
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3、迪科远望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迪科远望使用不超过 2,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
理财产品,授权有效期限为 1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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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玉辉 张英瑶
王世卿 毕会静
签字日期:2016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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