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及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
股票第一期解锁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监会《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2、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九州通医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对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及预留部分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激励对象解锁资格的情况进行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对公司调整后的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534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部
分授予的 361 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确认激励对象不存在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也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
处罚的情况,并认为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2、3 号》,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
二次修订版)》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主体资格
是合法、有效的;同意公司按照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 1534 名激励对象安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为符合条件的预
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361 名激励对象安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共计解锁
股份 1159.396 万股。
、
(本页无正文,为《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及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股票第一期解锁的核查意见》签署
页)
【温旭民】__________ 【许应政】____________ 【刘志峰】_________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