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8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15 年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5 年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2015 年,公司向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自然人支付薪酬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人数 期间领取薪酬人数 报酬总额
2015 年度 15 14 362.50
(二)向其他关联自然人支付薪酬
2015 年,公司向其他关联自然人支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他关联自然人总人数 期间领取薪酬人数 报酬总额
2015 年度 7 7 82.58
(三)关联租赁
1、向杭州沛元投资有限公司出租办公用房
201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与杭州沛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元投资”)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面积为 60 平方米,租赁期限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为 3.6 万元。
根据上述协议,2015 年公司与沛元投资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3.6 万元。预
计 2016 年公司与沛元投资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3.6 万元。
2、向史正租赁办公用房
2013 年 1 月 15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史正与本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
同,将其位于成都、北京和西安的三处房屋租赁给本公司,租赁面积分别为
127.22 平方米、148.48 平方米、156.03 平方米,租赁期间均为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分别为 3 万元、8.4 万元、3 万元。
根据上述协议,2015 年公司与史正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 14.4 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1 史中伟 董事长
2 徐满花 董事
3 史正 董事、总经理
4 吉永林 董事、总工程师
5 金卫东 董事、副总经理
6 徐韧 董事、副总经理
7 张耀权 独立董事
8 赵敏 独立董事
9 钱淼 独立董事
10 周强华 监事会主席
11 胡西安 监事
12 施高凤 监事
13 贾文新 副总经理
14 王影 副总经理
15 徐强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二)其他关联自然人
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亲属关系
1 史凤翔 史中伟之兄
2 徐菊花 徐满花之姐
3 徐海鑫 徐满花之弟
4 徐翔 徐韧之弟
5 宋茗芸 徐翔之配偶
6 孙文珍 徐海鑫之配偶
7 史姝丽 吉永林之配偶
(三)沛元投资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方家埭路189号2幢401室
法定代表人:史中伟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沛元投资出租公司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方家埭路 189 号 2 幢 401 室的
房屋,租赁面积为 60 平方米。
公司向史正租赁其位于成都、北京和西安的三处房屋,租赁面积分别为
127.22 平方米、148.48 平方米、156.03 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自然人支付薪酬,是依据公司
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的。薪酬方案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人员的积极性
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租赁属于正常的租赁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
商业原则,租金价格与周边房产的平均租赁水平相近,价格比较合理,未损害公
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与杭州沛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元投资”)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面积为 60 平方米,租赁期限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为 3.6 万元。
2013 年 1 月 15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史正与本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
同,将其位于成都、北京和西安的三处房屋租赁给本公司,租赁面积分别为
127.22 平方米、148.48 平方米、156.03 平方米,租赁期间均为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分别为 3 万元、8.4 万元、3 万元。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自然人支付薪酬,属于正常的
支付员工薪酬。公司向沛元投资出租办公用房,是充分利用公司办公场所的需要。
公司向史正租赁办公用房,作为北京、成都、西安办事处员工的宿舍,是正常的
经营需要。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经
营成果的真实性。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董事会已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向我们提供了
公司 2015 年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董事会在对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史中伟、徐满花、史正、徐韧按规定回避表决,
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2015 年公司租赁给关
联方的房屋面积较小,且价格公允。2015 年公司向史正租赁房屋作为员工宿舍,
租金价格与周边房产的平均租赁水平相近,价格比较合理。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
于确认 2015 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审议结果,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