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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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16-051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每 10 股转增股本:8 股;

2、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14 日;

3、除权除息日:2016 年 6 月 15 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 年 6 月 15 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详见 2016 年 5 月 4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的《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43);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与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23,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23,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481,4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6 月 14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6 月 15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44 上海天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8*****235 REAL FUN HOLDINGS LIMITED

3 08*****518 新疆利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6 月 15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股份性质

百分比 资本公积转增 百分比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 股本数量(股)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466,977 0.54 3,573,582 8,040,559 0.54

高管锁定股 4,466,977 0.54 3,573,582 8,040,559 0.5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18,533,023 99.46 654,826,418 1,473,359,441 99.46

三、总股本 823,000,000 100 658,400,000 1,481,400,000 1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481,400,00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0 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洋江路 28 号

咨询联系人:金依

咨询电话:0512-82783910 咨询传真:0512-82757667

十、备查文件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3 日

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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