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东方: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补充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434 证券简称:金石东方 公告编号:2016-034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经利安

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23,380,632.92 元,根据《公司

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178,366.93 元,本年已分配 8,670,000.00 元,

加 上 上 年 结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142,585,692.05 元 , 本 年 度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55,117,958.04 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 141,371,436.10 元。公司 2015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800 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

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 680.00 万元,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 10 股,共计转

增股本 6,800 万股。现将公司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

动情况及未来 6 个月内减持计划补充公告如下:

一、截至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 6 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买入公司股票,亦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二、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 2015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披露后 6 个月内的减持计划如下:

1、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 6 个月内,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蒯一希先、5%以上股东兼董事、副总经理姬昱川先生、5%以上股东兼董事、

副总经理陈绍江先生、5%以上股东兼副总经理傅海鹰先生、5%以上股东兼董秘、

副总经理林强先生、5%以上股东徐金燕女士、5%以上股东新疆中泰富力股权投

1

资有限公司、监事赖星凤女士共 8 位股东所持股份均仍处于限售状态,承诺不会

减持其所持股份。

2、独立董事张玉川先生、独立董事冯婷婷女士、独立董事肖菲先生、监事

廖凯先生、监事李润秀女士、财务总监纪宏杰先生均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 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石亚药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