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化集团: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06-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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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6-33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化集团”)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雅化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筹资

金投资不超过 2 亿元与中云辉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云辉资本”)

合作共同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与中云辉资本签订了《中云辉资

本与雅化集团共同发起设立雅化并购基金(有限合伙)的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和 2016 年 4 月 8 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和《关于投资设

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补充公告》】。

二、实施架构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为使产业并购基金尽快实施,经各方协商,拟采用母子基金模式实施,先由深圳雅

化中云辉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中云辉资本与雅化集团共同发起设立

的产业并购基金的投资主体(以下简称“母基金”),再根据具体投资项目由母基金和其

他优先级 LP 共同发起设立子基金,对具体项目进行投资和管理。母子基金的总规模不

超过 10 亿元,其中雅化集团的投资不超过 20%、中云辉资本的投资不超过 1%。

(一)母基金架构

1、出资情况及规模

2016 年 5 月 26 日,公司与中云辉资本在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签署了《深圳雅化中云

辉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出资

设立的“深圳雅化中云辉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母基金”或

“合伙企业”)作为母基金,认缴规模为 2.1 亿元,其中雅化集团认缴 2 亿元(占母子

基金总规模的 20%)、中云辉资本认缴 1000 万元(占母子基金总规模的 1%)。母基金

由中云辉资本担任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雅化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

2、基金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4 年,自合伙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1 年为投资期,投资期之后

1 年为退出期,可根据运作情况,提前解散合伙企业或延长投资期,可延期两次,每次

延长期限不超过 1 年,即总投资期(总投资期=投资期+退出期+延长期)不超过 4 年。

3、投资方向

以军民相融合为主题的军工高端装备、军工信息化、军工新材料等为主要投资方向

(包括军工电子、信息化、卫星通讯、激光技术应用、通用导航、应用系统开发以及军

工领域高端精密装备制造等),同时也会兼顾互联网、工业 4.0、环保节能、新能源、新

材料、VR/AR、高端装备制造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投资机会,不拘泥于行业限制。

4、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中云辉资本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行事。

5、管理费

合伙企业不收取管理费,普通合伙人在子基金中计提管理费,享受 20%超额业绩

报酬。子基金将按照下列约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以子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中有关

条款约定为准):

(1)子基金管理费在总投资期内每年的管理费为该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 2%;

(2)子基金管理费每半年支付一次,第一次于每会计年度开始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

管理公司支付,第二次于年度结束时支付。不足半年的按实际天数计算。首次支付应当

在本合伙企业设立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6、收益分配

(1)合伙企业收到的所有投资收入、逾期出资违约金、滞纳金及赔偿金等其它应

归属于合伙企业的收入,在扣除合伙费用及其它费用后,统称“可分配收入”。合伙企

业取得的某一个子基金投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合伙费用及其它费用后的可分配部

分,称为“项目可分配收入”。

(2)可分配收入按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项目可分配收入

一般不再用于项目投资(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且雅化集团委派的委员

必须同意的除外),项目可分配收入的具体分配时间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

(3)子基金投资收入应按子基金合伙协议规定的分配顺序来进行:a、优先级合伙

人按实缴出资取回投资本金;b、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按协议约定的比例取得项目收益;c、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取回投资本金;d、普通合伙人按实缴出资取回投资本金;

e、子基金普通合伙人提取 20%项目超额收益;f、子基金可分配收入扣除以上部分后,

在劣后级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7、投资决策委员会

合伙企业成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组建一个人数为 5 人的投资

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并购基金的项目投资与退出变现事项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中

的 4 名成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任命,1 名成员由雅化集团委派,雅化集团委派的委员对

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拥有一票否决权。

(二)子基金架构

为了实现具体企业、项目的投资,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可以另行设立数个有限合伙企

业(以下简称“子基金”)。

子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由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担任,本合伙企业作为有限合伙

人;子基金可以对外募集资金,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子基金的规模、有限合伙人的组

成以及对外募集的资金额度应获得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审议通过。

全部基金的出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中中云辉资本出资不低于

人民币 1,000 万元,占全部子基金出资总额不低于 1%;雅化集团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占全部子基金出资总额不超过 20%。

三、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深圳雅化中云辉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登

记手续,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深圳雅化中云辉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 1003 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 D 座 2301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云辉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9TT27Y

四、备查文件

1、深圳雅化中云辉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深圳雅化中云辉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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