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硕股份: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来源:上交所 2016-06-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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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国枫律证字[2015]AN265-5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Beijing Grandway Law Off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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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Tel):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Fax):010-6609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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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国枫律证字[2015]AN265-5 号

致: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宝硕股份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宝硕股份的委托,为宝

硕股份本次重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本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宝硕股份已经提供

的与其本次重组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书》(以下称“《法律意见书》”)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以下称“《补充法

律意见书之一》”)。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宝硕股份本次重组已申报材料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779号)》(以下称“《反馈意见》”)的要求,本所律师

需对宝硕股份本次重组相关问题在进一步核查的基础上作出补充说明,特出具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未涉及的内容以《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为准,

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中的声明事项亦继续适用于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如无特别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简称和用语的含义与《法律意见书》

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中简称和用语的含义相同。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宝硕股份本次重组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

他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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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重组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宝硕股份的有关事

实及宝硕股份补充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和验证,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相关安排及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

的具体措施(《反馈意见》第2题)

(一)本次交易安排的原因

根据《重组草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最终是

否募集足额配套资金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上述安排的原因是:

首先,根据《重组草案》,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的购买将全部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

支付交易对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华创证券资本

金,并无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的安排,因此,是否足额募集配套资金并不影响上市公

司对标的资产的购买。

其次,在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希望化工将持有上市公

司 15.22%的股份,仍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刘永好先生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即使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失败,本次交易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亦

不会导致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故此,经交易各方协商,为确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顺利完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最终是否募集足额配套资金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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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的具体推荐安排及该安排对上市公司治理及生

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刘永好先生及新希望化工分别出具的《关于本次重组完成后宝硕股份董事会成

员的提名意向函》,本次重组完成后,刘永好先生“将通过宝硕股份控股股东新希望化

工提议宝硕股份根据内部治理规则及决策机制适时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成

员。届时,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宝硕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新希望

化工拟向宝硕股份提名的非独立董事人数将保持多数。董事会成员最终以股东大会选举

结果为准”。

为进一步明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的具体推荐安排,经刘永好先生、新希

望化工与交易对方、认购方协商,刘永好先生、新希望化工及交易对方、认购方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出具了《关于本次重组完成后宝硕股份非独立董事具体推荐安排的确认函》。

根据上述确认函,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席位的具体推荐安排如下:

本次重组完成后,新希望化工将提议宝硕股份根据内部治理规则及决策机制适时召

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成员。届时,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宝硕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宝硕股份董事会仍由 9 名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

组成。宝硕股份非独立董事 6 名,其中新希望化工拟向宝硕股份提名 3 名非独立董事,

和泓置地拟向宝硕股份提名 1 名非独立董事,茅台集团拟向宝硕股份提名 1 名非独立董

事,杉融实业拟向宝硕股份提名 1 名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的选任最终以股东大会选

举结果为准。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安排将在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的前提下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

构,对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设置、职能、成员的调整安排

根据宝硕股份《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宝硕股份在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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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开展工

作,其成员由董事会指定或更换,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并担任负责人。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权如下: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一)执行董事会的涉及本委员会职权范围的决议;(二)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根据董事会决议协助和督

促经理层进行实施;(三)董事会另行授予的其他职权。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二)监督公司的

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四)审核公司的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五)审核公司的财务内控制度;(六)董事会另行授予的其他职权。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一)执行董事会的涉及本委员会职权范围的决议;(二)

对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人选;(四)对董事侯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五)董事

会另行授予的其他职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一)研究和制定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

据此进行考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三)董事会另行授予的其他职权。

根据宝硕股份陈述,本次交易完成后,宝硕股份将保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现有设

置和职能,专门委员会成员将在董事会完成改选之后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方式及调整安排

1.监事的选聘方式及调整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六条规定:“(二)公司监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下列方式:

2、除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外,以后历届监事会由下列机构和人员提名,被提名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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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及简历和基本情况由监事会负责制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

(1)由股东担任的监事提名:

①公司上一届监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监事提名;

②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提名。

(2)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根据宝硕股份陈述,本次交易完成后,宝硕股份将根据内部治理规则及决策机制以

及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适时召开股东大会改选监事会,各股东有权基于各自

的股权比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向监事会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上市公

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监事的提名和改选。

2.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方式及调整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

任或者解聘。”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公司设副总经理 2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根据宝硕股份陈述,上市公司董事会改选完成后,董事会将在保证上市公司管理的

延续性和稳定性基础上,遵守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相关治理规则,保持高级管理人员团

队的稳定,并可根据业务开展需要适时选聘合适人员。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的具体措施

根据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775,179.41 万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10.29

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775,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发行价格 13.45 元/股计

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宝硕股份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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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前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配套融资完成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 持股数 持股数(万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万股) 股)

新希望化工 18,723.35 39.29% 18,723.35 15.22% 18,723.35 10.37%

南方希望 -- -- -- -- 11,152.42 6.17%

北硕投资 -- -- -- -- 3,717.47 2.06%

新希望小计 18,723.35 39.29% 18,723.35 15.22% 33,593.24 18.60%

贵州物资 -- -- 10,800.74 8.78% 10,800.74 5.98%

沙钢集团 -- -- 8,978.13 7.30% 14,182.59 7.85%

杉融实业 -- -- 8,978.13 7.30% 14,182.59 7.85%

茅台集团 -- -- 8,978.13 7.30% 8,978.13 4.97%

和泓置地 -- -- 8,978.13 7.30% 8,978.13 4.97%

盘江股份 -- -- 7,157.38 5.82% 7,157.38 3.96%

易恩实业 -- -- 4,294.43 3.49% 4,294.43 2.38%

贵州燃气 -- -- 3,578.69 2.91% 3,578.69 1.98%

立昌实业 -- -- 2,862.95 2.33% 2,862.95 1.59%

贵航集团 -- -- 2,559.13 2.08% 2,559.13 1.42%

众智投资 -- -- 1,727.03 1.40% 1,727.03 0.96%

恒丰伟业 -- -- 1,727.03 1.40% 3,214.02 1.78%

振华科技 -- -- 954.32 0.78% 954.32 0.53%

华瑞福裕 -- -- 1,431.38 1.16% 1,431.38 0.79%

华瑞福顺 -- -- 877.60 0.71% 877.60 0.49%

华瑞福祥 -- -- 749.25 0.61% 749.25 0.41%

华瑞福熙 -- -- 700.82 0.57% 700.82 0.39%

刘江 -- -- -- -- 7,434.94 4.12%

东方君盛 -- -- -- -- 8,550.19 4.73%

明新日异 -- -- -- -- 5,947.96 3.29%

安庆佳合 -- -- -- -- 5,204.46 2.88%

南通宇书 -- -- -- -- 3,717.47 2.06%

其他股东 28,936.91 60.71% 28,936.91 23.53% 28,936.91 16.02%

总股本 47,660.26 100.00% 122,993.53 100.00% 180,614.35 100.00%

为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本次交易做了如下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的具体

安排:

1.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控制的企业南方希望、北硕投资将参与本次重组募集配

套资金的认购,有利于实际控制人继续保持其对宝硕股份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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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永好先生出具了《关于保持宝硕股份控制权的承诺函》:“自本承诺函签署之

日起至本次重组完成后(无论配套募集资金是否成功实施)36 个月内,除相关锁定期安

排之外,如果需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

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协议受让、参与定向增发等方式或延长锁定期等措施以维持对宝硕

股份的实际控制地位,并承诺本人(包括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宝

硕股份的股份比例大于重组完成时刘江先生(包括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一致行动人)持

有的宝硕股份的股份比例且二者差距不小于不考虑配套融资时的股比差。”

3.刘江先生出具了《关于不谋求宝硕股份控制权的承诺函》,本次重组完成后(无

论配套募集资金是否成功实施)36 个月内,“1、本人认可并尊重刘永好先生的宝硕股份

实际控制人地位,且不通过任何方式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谋求宝硕股份实际控制权;2、

本人(包括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一致行动人)不主动增持宝硕股份的股票(包括但不

限于在二级市场增持、协议受让、参与定向增发等),但以下情形除外:若刘永好先生

(包括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增持宝硕股份的股票,则本人(包括本人控制

的企业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可以相应增持宝硕股份的股票,但本人承诺本人(包括本人

控制的企业及其他一致行动人)相应增持宝硕股份的股份比例合计不超过刘永好先生

(包括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增持的比例,以确保刘永好先生对宝硕股份的

实际控制权。”和泓置地、贵州燃气亦作出了相同承诺。

4.刘永好先生及新希望化工出具了《关于本次重组完成后宝硕股份董事会成员的

提名意向函》:“本次重组完成后,刘永好先生将通过宝硕股份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提议

宝硕股份根据内部治理规则及决策机制适时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成员。届

时,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宝硕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新希望化工拟

向宝硕股份提名的非独立董事人数将保持多数。董事会成员最终以股东大会选举结果为

准。”

5.刘永好先生、新希望化工及交易对方、认购方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出具了《关

于本次重组完成后宝硕股份非独立董事具体推荐安排的确认函》[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一/(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的具体推荐安排及该安排对上市公司治理

及生产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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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前所述,上市公司董事会改选完成后,董事会将在保证上市公司管理的延续

性和稳定性基础上,遵守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相关治理规则,保持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

稳定,并可根据业务开展需要适时选聘合适人员。

7.贵州省国资委已出具《关于中国证监会对有关事项反馈意见的意见的函》(黔国

资函产权[2016]95 号),承诺华创证券与宝硕股份重组完成后(无论配套募集资金是否

成功实施)36 个月内,不通过所出资企业谋求对宝硕股份的实际控制权。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保持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二、关于贵州物资、茅台集团、盘江股份是否为一致行动人(《反馈意见》第3题)

(一)贵州省国资委是否为贵州物资、茅台集团、盘江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贵州物资的工商登记档案、公司章程及本所律师在公示系统查询的相关信息,

贵州物资为贵州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因此,贵州省国资委系贵州

物资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茅台集团的工商登记档案、公司章程及本所律师在公示系统查询的相关信息,

茅台集团为贵州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因此,贵州省国资委系茅台

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盘江股份的工商登记档案、公司章程、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信息及本所律师在

公示系统查询的相关信息,盘江股份为贵州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贵州盘江国有资本运营

有限公司所属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根据盘江股份

2015 年年度报告,盘江股份将贵州盘江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认定为实际控制人。因此,

盘江股份实际控制人为贵州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

本所律师认为,贵州省国资委是贵州物资、茅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盘江股份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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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为贵州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

(二)未认定贵州省国资委为华创证券实际控制人的依据

根据《关于证券公司控制关系的认定标准及相关指导意见》(机构部部函[2008]167

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对证券公司构成控制关

系:

(一)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占证券公司出资总额或者股本总额 50%以上的;

(二)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

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证券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三)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

安排,其实际支配的表决权足以对证券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

够决定证券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

(四)虽不是证券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

配公司行为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三)项‘对证券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是指在证券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公司法》第 38 条、第 100 条规定的事项或者股东提出的

其他议案时,能够促成或者阻止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情形。”

1.根据华创证券的工商登记档案,贵州物资、茅台集团、盘江股份分别持有华创

证券 14.34%、11.92%及 9.50%的股权,三家企业单一及合计持股比例均未超过 50%,

三家企业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不足以对华创证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华创证券的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档案,目前华创证券董事会共有九名成员

(包括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贵州物资及茅台集团分别向华创证券推荐一

名非独立董事,盘江股份未向华创证券推荐董事,故三家企业不能决定华创证券董事会

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

3.根据贵州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证监会对有关事项反馈意见的意见的函》 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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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函产权[2016]95 号),并经查验华创证券 2011 年以来历次股东会文件,贵州物资、

茅台集团、盘江股份内部决策各自独立,在对华创证券行使股东权利时均依据自身情况

独立判断,互不干涉、互不影响,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类似安排,互不构成一致行动

关系。[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三)贵州物资、茅台集团、盘江股份是否构成一

致行动人”]

4.根据华创证券的工商登记档案,华创证券自成立以来股权结构一直较为分散,

为典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经查验贵州省国资委网站披露的监管企业名单,华创证券不

属于贵州省国资委的监管企业。

5.根据华创证券的工商登记档案、历次股权变更的申报文件及公司章程,华创证

券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单一股东的出资额占华创证券注册资本的比例均低于 50%,单

一股东依其持股比例所享有的表决权不足以对华创证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股

东之间未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使其实际支配的表决权足以对华创证券股

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决定华创证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故没有任

何一个股东能够单独对华创证券形成控制关系。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州省国资委对华创证券未构成控制关系,华创证券无实际

控制人。

(三)贵州物资、茅台集团、盘江股份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

根据华创证券的工商登记档案,贵州物资、茅台集团、盘江股份分别持有华创证券

14.34%、11.92%及 9.50%的股权。根据贵州物资、茅台集团、盘江股份的工商登记档案,

并经本所律师逐项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称“《收购办法》”)第八十三条

第二款所列情形,除“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外,贵州物资、茅台集团、盘江股份不

存在《收购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所列之其他情形。

1.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能仅仅因

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上市规则》第 10.1.4 条亦规定,上市公司与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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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而形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根据贵

州物资、茅台集团及盘江股份提供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并经本所律师查验

贵州物资、茅台集团的工商登记档案、相关会议文件以及盘江股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

开披露信息,除盘江股份的独立董事张瑞彬同时在茅台集团担任外部董事外,贵州物资、

茅台集团及盘江股份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叉的情况。故

贵州物资、茅台集团、盘江股份之间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

任另一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贵州物资、茅台集团、盘江股份不因

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存在关联关系。

2.经查验华创证券 2011 年以来的历次股东会文件,贵州物资、茅台集团、盘江股

份在对华创证券行使股东权利时均依据自身情况独立判断并各自独立表决,贵州物资、

茅台集团及盘江股份在历次会议中存在对多个议案表决不一致的情况。

3.根据贵州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证监会对有关事项反馈意见的意见的函》 黔

国资函产权[2016]95 号),贵州物资、茅台集团及盘江股份三户企业内部决策各自独立,

相互之间无重大影响,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类似安排;各方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均依据

自身情况独立判断,互不干涉,互不影响,互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经查验,贵州省国资委已出具《关于中国证监会对有关事项反馈意见的意见的函》

(黔国资函产权[2016]95 号),承诺华创证券与宝硕股份重组完成后(无论配套募集资

金是否成功实施)36 个月内,不通过所出资企业谋求对宝硕股份的实际控制权。

本所律师认为,贵州物资、茅台集团及盘江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虽然同受贵州省国资

委控制,但贵州物资、茅台集团、盘江股份不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存在关联关系,且贵

州省国资委已出具《关于中国证监会对有关事项反馈意见的意见的函》(黔国资函产权

[2016]95 号),故贵州物资、茅台集团、盘江股份不是一致行动人,贵州省国资委亦不

会通过贵州物资、茅台集团、盘江股份谋求宝硕股份实际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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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华创证券股权质押的情况(《反馈意见》第4题)

(一)股权质押解除的具体进展

经查验贵州省工商局出具的“(黔)股质登记注字[2016]第 40 号”《股权出质注销登

记通知书》,贵州物资持有的华创证券股权所设定的质押已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解除。

经查验贵州省工商局出具的“(黔)股质登记注字[2016]第 34 号”《股权出质注销登

记通知书》,恒丰伟业持有的华创证券股权所设定的质押已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解除。

根据华创证券陈述并经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和泓置地正在积极

筹措资金偿还相关借款,其已承诺在本次重组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前解除质押。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若和泓置地所持华创证券股权在本次重组提交并购重组委审

核前解除质押,则宝硕股份本次重组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

上市公司重组的实质条件,本次交易不存在因股权质押未解除而导致的法律风险。

(二)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

(四)项的规定

经查验华创证券的工商登记档案、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以及贵州物资、恒丰伟业等

交易对方提供的解除质押相关资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华创证券的股权

均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除和泓置地持有的股权存在质押情形外,不存在抵押、质

押或被司法机关冻结等情况,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

律障碍,能够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根据《重组草案》,本次重组不涉

及债权债务的转移,本次重组完成后,华创证券仍对自身所负债务承担责任,宝硕股份

作为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华创证券承担有限责任。

本所律师认为,若和泓置地所持华创证券股权在本次重组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前解

除质押,则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及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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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的规定。

四、关于四家有限合伙企业(《反馈意见》第5题)

(一)四家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经查验,四家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均为众石银杉。根据众石银杉的工商登记

档案,众石银杉成立于 2015 年 1 月 4 日,主要经营场所为贵州省贵安新区政务服务大

厅 2 楼办公室,法定代表人为李亮,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

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

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

理及相关咨询服务,财务顾问)”。

四家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华瑞福裕

根据华创证券的陈述及华瑞福裕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公示系统,华瑞

福裕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1 陶永泽 华创证券 董事长 520103196306******

2 吴亚秋 华创证券 总经理 350203196910******

3 刘学杰 华创证券 副总经理 522701196511******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4 任劼 华创证券 420106196512******

董事会秘书

5 杨帆 华创证券 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 520102196806******

6 陈强 华创证券 副总经理 430623197510******

7 彭波 华创证券 纪委书记 520102197012******

8 陈述云 华创证券 时任副总经理 520103196506******

9 陈声 华创证券 运维中心总经理 110107196804******

14

10 胡玄 华创证券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522422198211******

11 曾真 酒交所 财务部会计主管 522701196105******

总经理助理兼零售业务总部总经理、资

12 王嵩 华创证券 520102197203******

产管理业务部总经理

13 华中炜 华创证券 副总经理兼研究所所长 340824197810******

总经理助理

14 李秀敏 华创证券 422201197011******

兼投资银行总部内核负责人

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

15 叶海钢 华创证券 330802197707******

兼深圳分公司总经理

16 郭珊 股交中心 时任副总经理 520103198006******

17 刘蕾蕾 华创证券 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510106198008******

18 蒲展霞 华创证券 北京行政中心人力主管 520102197711******

19 张立红 华创证券 深圳分公司财务经理 520103196905******

20 张立健 金汇资本 投资部负责人 520103197205******

21 曹娟 华创证券 办公室副总经理 520102198207******

2.华瑞福顺

根据华创证券的陈述及华瑞福顺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公示系统,华瑞

福顺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1 欧阳勇 华创证券 440106196905******

兼办公室总经理

2 顾朝晖 华创证券 工会副主席、党委办公室主任 520112197012******

3 董卫东 华创证券 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520111196810******

4 张明 华创证券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522501197311******

5 何淦明 华创证券 信息技术管理部总经理 520103195903******

时任财富管理与产品支持部

6 冉启兵 华创证券 330106197503******

总经理

7 陆地 华创证券 资产管理四部副总经理 510302197210******

8 寇英哲 华创证券 研究所资讯产品部总经理 120105197006******

9 宫洪岩 华创证券 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110101198008******

10 陈瑛 华创证券 德阳黄河西路营业部总经理 510602196310******

11 潘震 华创证券 北京行政中心总经理 520113197610******

12 郭佳来 华创证券 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 310101197712******

13 汪键 华创证券 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520103197008******

14 李驰音 华创证券 运维中心副总经理 370602197305******

15

15 周振宇 股交中心 副总经理 522501198310******

16 宋登江 股交中心 总经理 510103196911******

17 裴海 华创证券 投资顾问业务部经理 522501197009******

18 王欣化 兴黔资本 副总经理 520103196211******

19 胡旻龑 股交中心 副总经理 520103197208******

20 刘宝霖 华创期货 总经理 510215196612******

21 杨晏 华创期货 副总经理 520102197404******

22 丁楠 华创期货 财务总监 360111197209******

23 沈可吟 华创期货 首席风险官 420802197906******

24 邓庆强 华创证券 办公室副总经理 420106197011******

25 陈宇 华创证券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522421196210******

26 夏文 华创证券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 520102198211******

27 郭咏 华创证券 金融衍生品部经理 520102196808******

28 吴建强 华创证券 运维中心总经理助理 522601197603******

29 夏一宁 华创证券 信息技术管理部副总经理 520102197705******

30 何晋 华创证券 信用交易部经理 520102197208******

31 刘俊锋 华创证券 投资顾问业务部副经理 522101197501******

32 李世卿 华创证券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 520102196004******

财富管理与产品支持部

33 谭子军 华创证券 522129197706******

总经理助理

34 罗宇 华创证券 贵阳中华北路营业部总经理 520102197212******

35 田兰 华创证券 贵阳北京路营业部总经理 520103196206******

36 张军巍 华创证券 贵阳新华路营业部总经理 520102196912******

37 汤湘虹 华创证券 贵阳飞山街营业部总经理 520103197301******

38 周亮 华创证券 上海芦恒路营业部总经理 310109198309******

3.华瑞福祥

根据华创证券的陈述及华瑞福祥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公示系统,华瑞

福祥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1 张劲松 华创证券 六盘水钟山中路营业部总经理 520201197004******

2 邱金泉 华创证券 都匀广惠路营业部总经理 522701197510******

3 吴江 华创证券 安顺营业部总经理 522501196807******

4 何迪 华创证券 贵阳白云南路营业部 520103197510******

16

5 巫宁 华创证券 凯里文化北路营业部总经理 522601196611******

6 刘雪原 华创证券 都匀剑江中路营业部总经理 522725198001******

7 郑文军 华创证券 赤水营业部总经理 522131196507******

8 盛贵利 华创证券 毕节营业部总经理 360103196708******

9 史持明 华创证券 深圳营业部总经理 370902196905******

10 桂彬 华创证券 南京营业部总经理 342401197805******

11 周晓瑜 华创证券 上海大连路营业部总经理 310105197305******

12 徐静 华创证券 重庆红锦大道营业部总经理 510202197401******

13 何鑫 华创证券 德阳泰山南路营业部总经理 220102197001******

14 邓为民 华创证券 兴义营业部总经理 520103196505******

15 陈玉平 华创证券 凯里宁波路营业部总经理 522601197512******

16 田桂霖 华创证券 零售业务总部核心员工 522229198310******

17 邓建强 华创证券 上海宜山路营业部总经理 421126197901******

18 陈禧庭 华创证券 杭州营业部总经理 440105198407******

19 李轶 华创证券 北京分公司资管团队业务主管 230102197807******

20 刘珏 华创证券 贵阳乌当营业部总经理 522501198601******

21 钟凌 华创证券 贵阳小河营业部总经理 520102197510******

22 谢林 华创证券 铜仁营业部总经理 522221198509******

23 王利 华创证券 贵阳金阳营业部总经理 520103196808******

24 程源 华创证券 贵阳清镇营业部总经理 522121197802******

25 张云勇 华创证券 黎平营业部总经理 510214197503******

26 肖银侠 华创证券 盘县营业部总经理 520201198201******

27 田锦丽 华创证券 福泉营业部总经理 522701198307******

28 邓小贵 华创证券 贵阳北京路营业部首席投资顾问 520103196309******

29 朱达兴 华创证券 贵阳北京路营业部零售业务总监 522132197906******

30 孙景峰 华创证券 贵阳北京路营业部机构业务总监 520114198309******

31 王小群 华创证券 贵阳中华北路营业部零售业务总监 520111197310******

32 刘沁钰 华创证券 贵阳纪念塔营业部总经理 520102198607******

33 杨琳 华创证券 贵阳新华路营业部零售业务总监 520102197804******

34 王力 华创证券 贵阳新华路营业部机构业务总监 520103198408******

35 肖家瑞 华创证券 贵阳飞山街营业部机构业务总监 522101198401******

36 刘洪沛 华创证券 时任梧州营业部总经理 520103196302******

37 黄国发 华创证券 贵阳开阳营业部总经理 522221196310******

38 左礼 华创证券 六盘水麒麟路营业部总经理 510131198606******

39 陈利东 华创证券 张家港营业部总经理 320520197307******

40 方励斌 华创证券 上海三元路营业部总经理 310228197812******

17

41 亢彩霞 华创证券 绵竹营业部总经理 511102197610******

42 邹顺 华创证券 遵义营业部总经理 320102197912******

4.华瑞福熙

根据华创证券的陈述及华瑞福熙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公示系统,华瑞

福熙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1 牛播坤 华创证券 研究所副所长 132521198104******

2 喻鑫 华创证券 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 420203197608******

3 李卓彦 华创证券 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 520113197212******

4 李继祥 华创证券 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 522622197208******

5 黄俊毅 华创证券 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 440301197809******

6 李小华 华创证券 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 330425197812******

7 何永平 华创证券 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 362226196610******

8 姚力 华创证券 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 422403197806******

9 肖世宁 华创证券 投资银行总部执行总经理 310112197103******

10 王湘元 华创证券 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 430426198501******

11 陈海佳 华创证券 做市交易部总经理 620105196906******

12 张楠 华创证券 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 110104198205******

13 李锡亮 华创证券 投资银行总部执行总经理 370728197106******

14 王霖 华创证券 投资银行总部执行总经理 120104198201******

15 赵颖 华创证券 零售业务总部副总经理 520102197701******

16 夏露 华创证券 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 430103198310******

17 何浩 华创证券 投资银行总部执行总经理 420111197804******

18 郑重 华创证券 投资银行总部执行总经理 413001197406******

19 马强 华创证券 北京行政中心总经理助理 410503197709******

20 陈昱 华创证券 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430503198409******

21 谢林海 兴黔资本 副总经理 520102197211******

22 贾鑫 兴黔资本 副总经理 520103197111******

23 李陶 华创期货 副总经理 510212196307******

24 黄蓓 酒交所 总经理助理 520103198110******

25 黄琦 股交中心 时任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510403198311******

26 张文博 华创证券 研究所所长助理 130503198105******

18

27 陈磊 华创证券 零售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 520103198203******

28 汤文明 华创证券 财富管理与产品支持部总经理 350625198110******

财富管理与产品支持部

29 杨士兵 华创证券 420111197412******

项目开发工程师

30 李佳 华创证券 研究所首席分析师 620102198106******

31 曹令 华创证券 研究所首席分析师 430921198212******

32 程昊 华创证券 投资管理部权益投资总监 110102198111******

33 谭迎庆 华创证券 投资管理部量化投资总监 440106197703******

34 陈梅 股交中心 运维组负责人 522131198708******

35 叶仁亮 股交中心 产品组负责人 420902198702******

36 何婕 股交中心 时任业管部核心员工 522401198804******

37 张闻 股交中心 时任业管部核心员工 522101198806******

38 周源 华创证券 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 321181198109******

39 张娟 华创证券 研究所所长助理 610324198203******

40 屈庆 华创证券 研究所首席分析师 422721197710******

41 刘洪军 华创证券 研究所创新机构业务总监 512224197512******

(二)杨懿仲、张迪侃、段国成等人将其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众石银杉的原因、定

价依据及合理性

1.部分合伙人将其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众石银杉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11 月 6 日,华瑞福裕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同意邱健将其认缴的华瑞福裕

122.5 万元出资份额转让给众石银杉。2015 年 12 月 24 日,华瑞福裕召开全体合伙人会

议,同意罗彤将其认缴的华瑞福裕 199.5 万元出资份额转让给众石银杉。

2015 年 4 月 13 日,华瑞福顺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同意杨懿仲将其认缴的华瑞福

顺 52.5 万元出资份额转让给众石银杉。2015 年 12 月 24 日,华瑞福顺召开全体合伙人

会议,同意张迪侃和段国成分别将其认缴的华瑞福顺 78.75 万元出资份额转让给众石银

杉。

2015 年 4 月 13 日,华瑞福祥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同意王荻将其认缴的华瑞福祥

52.5 万元出资份额转让给众石银杉。

19

2015 年 11 月 6 日,华瑞福熙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同意杨现领将其认缴的华瑞福

熙 49 万元出资份额转让给众石银杉。2015 年 12 月 24 日,华瑞福熙召开合伙人会议,

同意张健和吴铭分别将其认缴的华瑞福熙 70 万元出资份额转让给众石银杉。2016 年 3

月 7 日,华瑞福熙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马军将其认缴的华瑞福熙 70 万元出资份额转

让给众石银杉。

2.部分合伙人将其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众石银杉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根据杨懿仲、张迪侃、段国成等人出具的《转让申请书》或《承诺函》,杨懿仲、

张迪侃、段国成等人转让其所持有的华瑞福裕、华瑞福顺、华瑞福祥、华瑞福熙的财产

份额系因员工离职、工作变动或其他个人原因。根据华创证券陈述,华瑞福裕、华瑞福

顺、华瑞福祥、华瑞福熙等四家合伙企业系华创证券为实施核心员工和经营管理层增资

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众石银杉作为平台的普通合伙人与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平台的

实际管理工作,且可为员工持股平台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故杨懿仲、张迪侃、段国

成等人将其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众石银杉。

根据杨懿仲、张迪侃、段国成等人与众石银杉签署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书》及华创证券陈述,由于马军持有的财产份额之转让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7 日,当时

华创证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出具,故其转让的价格按照 2015 年 8 月 31 日华创证

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确定;除马军以外的有限合伙人由于转让时间在 2015 年内,其持

有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时间较短,故其转让价格为其对四家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

额;故此,杨懿仲、张迪侃、段国成等人向众石银杉转让其所持有的四家有限合伙企业

财产份额的作价依据均为其对四家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额(该出资额以四家有限合伙企

业向华创证券增资时华创证券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或者华创证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定价合理。

(三)众石银杉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与本次交易相关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关系

20

1.众石银杉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众石银杉的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公示系统,众石银杉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 出资 出资 出资

第一层股东 第二层股东 第三层股东 第四层股东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贵州左岸正思投资 文玉靖 70% -- -- -- --

33%

管理有限公司 朱涛 30% -- -- -- --

刘阳华 17% -- -- -- -- -- --

林贤弟 85% -- -- -- --

林贤弟 50% -- --

贵州三汇商贸有限公 凌进 10% -- --

10%

司 王媛 30% -- --

贵州惠邦实业有限

17%

公司 秦燕 10% -- --

林贤弟 80.26% -- --

贵州佳迅贸易有限公

5% 凌进 9.87% -- --

王媛 9.87% -- --

贵州沁源投资有限责 龙泉 75% -- --

32.55%

任公司 禄别佳 25% -- --

贵阳恒都贸易 王豫华 80%

60%

有限公司 叶倞 20%

贵州恒力房地产开发

30.64%

有限责任公司 叶保立 32.16% -- --

王豫华 7.84% -- --

贵州新顺和经贸发展 陈典 80% -- --

9.08%

有限公司 陈胜建 20% -- --

贵州海恒房地产开 吉永刚 80% -- --

17% 广州吉隆集团有限公

发有限责任公司 6.34%

司 何凤仪 20% -- --

周艳萍 50% -- --

贵州森达利工贸发展

3.25% 常小幸 35% -- --

有限公司

刘万琼 15% -- --

陈典 3.47% -- -- -- --

申马季、袁光明、贺

霞、韩爱明、罗运明、

肖志丹、马津玫、赵 14.67% -- -- -- --

先良、周翔、陆冰、

陶霞、刘瑞、徐静

贵阳奥昕颖金融信

16% 孙雪松 100% -- -- -- --

息服务中心

21

根据上述股权结构、众石银杉的公司章程及众石银杉出具的说明,众石银杉无单一

股东持股超过 50%的情形,且各股东的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不足以对众石银杉股东会

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单一股东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情形,且

众石银杉目前未设立董事会;众石银杉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根据众石银杉各股东出具的

说明,众石银杉各股东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对众石银杉股东会的决

议产生重大影响或控制众石银杉的情形。

故此,本所律师认为,众石银杉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2.众石银杉与本次交易相关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众石银杉出具的承诺及其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公示系统,除华瑞福裕、

华瑞福顺、华瑞福祥和华瑞福熙的普通合伙人均为众石银杉外,众石银杉与本次交易相

关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华创证券员工持股平台参与本次增资扩股所涉及的审批问题及对本次交易的

影响

经查验,2015 年 4 月,华创证券注册资本由 150,000.89 万元增加至 157,878.89 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由华创证券员工持股平台华瑞福裕、华瑞福顺、华瑞福祥、华瑞福熙认缴。

本次增资履行了如下程序:

(1)2014 年 12 月 16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130711 号”《华

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2014 年 12 月 19 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天华资评报字[2014]

第 1437 号”《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2

2014 年 12 月 22 日,贵州省国资委对上述评估结果进行备案(备案编号:黔国资评

备[2015]2 号)。

(2)2014 年 12 月 24 日,华创证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心员工

和经营管理层增资方案的议案》,同意实施公司核心员工和经营管理层增资方案,并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方案有关事宜及其他与本次增资扩股相关的手续。

(3)2015 年 1 月 15 日,华瑞福裕、华瑞福顺、华瑞福祥、华瑞福熙分别召开全体

合伙人会议,同意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同意各自以现金方式分别认缴华创证券新增注册

资本 2,999.80 万元、1,839.22 万元、1,570.24 万元、1,468.74 万元。

(4)2015 年 2 月 10 日,华创证券与华瑞福裕、华瑞福顺、华瑞福祥、华瑞福熙签

署《关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

(5)2015 年 4 月 1 日,贵州证监局核发“黔证监发[2015]42 号”《贵州证监局关

于核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核准华创证券注册资本由

1,500,008,874.02 元变更为 1,578,788,874.02 元。

(6)2015 年 4 月 7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130412 号”《验资

报告》,对此次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 2015 年 4 月 7 日止,华创证

券分别收到前述股东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7,878.00 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7)2015 年 4 月 8 日,贵州省工商局向华创证券核发了“520000000022109”号《营

业执照》。

(8)2015 年 4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就本次增资扩股事宜向华创证券换发了编号为

“13090000”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经查验,华创证券不属于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其本次增资扩股符合《中共中央关

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

的政策导向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

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2010】97 号)关于“引导金融企业探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增资扩股事宜,华创证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了股东会等内部决策程序,该次增资扩股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并取得了贵州

23

省国资委的备案批准,且已取得贵州证监局核发的行政许可批准文件,贵州省工商局已

依法对本次增资扩股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中国证监会已根据本次增资扩股结果向华创证

券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和《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

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华创证券本次增资扩股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了所需的相关程序,并已取得所需的行政许可审批及国资备案批准手续,合

法有效。本次增资扩股符合国家政策,亦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法律障碍,对本次交易不存在不利影响。

五、关于宝硕股份的行政处罚(《反馈意见》第7题)

(一)行政处罚的执行情况

根据宝硕股份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陈述并经查验,宝硕股份因 2001 年

至 2006 年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问题,于 2014 年 7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及 60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验宝硕股份提供的银行电汇凭证,宝硕股份已于

2014 年 8 月 7 日通过保定银行向阳支行向中国证监会缴纳 60 万元罚款。

(二)本次交易是否符合《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根据宝硕股份陈述并经查验,尽管中国证监会于 2014 年 7 月 1 日作出对宝硕股份

的行政处罚决定,但宝硕股份上述违法违规记录之发生时间为 2001 年至 2006 年,系宝

硕股份在破产重整前之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产生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距本次重组之报告

期(2014 年、2015 年)超过三年以上,且中国证监会的立案时间为 2006 年 10 月 18 日,

立案时间距上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间(2014 年 7 月 1 日)已将近 8 年;宝硕

股份自 2007 年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原董事、

24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受处罚的人员)亦全部进行更换,主营业务亦发生了变化,

宝硕股份上述违法违规记录自破产重整后再未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记录与宝硕股份现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宝硕股份陈述并经本所律师检索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宝硕股份最

近三年在中国证监会、银行、工商、税务、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等单位不存在不良诚信

记录,最近三年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除上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外,宝硕股

份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重大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3 年的情

形。

2016 年 1 月 6 日,贵州证监局出具“黔证监函[2016]5 号”《关于宝硕股份持有华

创证券 5%以上股权股东资格的意见》,对宝硕股份持有华创证券 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

格无异议。2016 年 4 月 13 日,贵州证监局出具了“黔证监发[2016]52 号”《关于核准华

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股权的股东的批复》,核准宝硕股份持有华创证券

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对宝硕股份依法受让华创证券 100%股权无异议。

本所律师认为,宝硕股份收到上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日期虽然在

本次重组的报告期内,但导致该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记录系宝硕股份在破产重整前之实

际控制人控制下产生的记录,与宝硕股份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无关,且距本次重组之报告期已超过三年以上,不属于最近三年的不良诚信记

录或者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根据宝硕股份陈述,宝硕股份最近三年在中国证监会、银行、

工商、税务等部门无不良记录和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亦不存在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

逾 3 年的情形;同时贵州证监局核准了宝硕股份持有华创证券 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

故此,宝硕股份的信誉情况符合《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之主要股东“信

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一)

项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第

25

十条之规定。

(三)是否涉及民事赔偿诉讼

根据宝硕股份提供的起诉状、管辖异议申请书、民事裁定书、上诉状等资料,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述行政处罚相关事项涉及的民事赔偿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诉金额 诉讼进展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出具

“(2014)石民三初字第 00248 号”《民事裁定书》,

驳回宝硕股份管辖权异议申请,宝硕股份于 2016

陈天凤 宝硕股份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17,406 元 年 3 月 31 日对该裁定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

法院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出具“(2016)冀民辖终

4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

定。目前宝硕股份正在申请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出具

“(2014)石民三初字第 00249 号”《民事裁定书》,

戴梅玲 宝硕股份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63,152 元

驳回宝硕股份管辖权异议申请,宝硕股份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对该裁定提出上诉。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出具

李本吾 宝硕股份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25,567 元 “(2015)石民三初字第 00149 号”《民事裁定书》,

准许原告撤诉。

根据宝硕股份陈述并经查验相关诉讼文书,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案件涉诉金额较小,

对宝硕股份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法律障碍。

六、关于华创证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事项(《反馈意见》第8题)

2016 年 4 月 13 日,贵州证监局出具了“黔证监发[2016]52 号”《关于核准华创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股权的股东的批复》,核准宝硕股份持有华创证券 5%以上

股权的股东资格,对宝硕股份依法受让华创证券 100%股权无异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重组涉及的华创证券变更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事项已获得

贵州证监局的核准。

26

七、关于贵航集团、振华科技等国有企业参与本次交易的审批备案程序(《反馈意

见》第9题)

(一)国有企业参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批备案程序

经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贵州物资、茅台集团、盘江股份、贵航

集团、振华科技等国有企业参与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批备案程序如下:

尚需履行的审批

国有企业 已经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已经履行的外部审批程序 已经履行的备案程序

备案程序

贵州物资 董事会审议通过 不涉及

贵州省国资委批准:企业国

茅台集团 董事会审议通过 有产权转让及国有股权管理 不涉及

(国有股东标识)批复 贵州省国资委对本次

盘江股份 董事会审议通过 不涉及

交易评估报告的备案

集团企业:国有股权管理批 国有股东标识管理

贵航集团 董事会审议通过

复 的备案

振华科技 董事会审议通过 不涉及 不涉及

(二)贵州物资、茅台集团、盘江股份参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批程序

经查验,2016 年 1 月 12 日,贵州省国资委出具“黔国资函产权[2016]4 号”《省国

资委关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可研报告预审核的

意见》,原则同意贵州物资、茅台集团和盘江股份等企业参与本次重组;2016 年 4 月 1

日,贵州省国资委出具了“黔国资复产权[2016]28 号”《省国资委关于华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与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交易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华创证券与宝硕

股份资产重组交易方案;重组完成后,贵州物资、茅台集团及盘江股份将成为宝硕股份

的国有股东。

本所律师认为,贵州物资、茅台集团及盘江股份参与本次重组已经履行了贵州省国

资委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审批程序,符合《关于规范国有股

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4 号)、《上市公

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7

(三)贵航集团、振华科技参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批、备案程序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施行<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

规定>有关问题的函》[国资厅产权(2008)80 号文,以下称“国资委 80 号文”],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的下列企业或单位应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国资

发产权[2007]108 号)标注国有股东标识:

1.政府机构、部门、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或出资人全部为国有独资企业的有

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上述单位或企业独家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 50%的公司制企业;上述单位或企业

合计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 50%,且其中之一为第一大股东的公司制企业。

3.上述“2”中所述企业连续保持绝对控股关系的各级子企业。

4.以上所有单位或企业的所属单位或全资子企业。

《关于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4]95 号,以下称

“国资委 95 号文”)第六条规定:“国有股东参股的非上市企业参与非国有控股上市

公司资产重组的,该国有股东所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事项,由国家出资企业依法办理。

重组后国有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应按照《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

定》(国资发产权[2007]109 号,以下称‘国资委 109 号文’)等相关规定报省级以上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对其证券账户标注‘SS’标识。”

根据振华科技的工商登记档案及其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本公司参与河

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开披露信息,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国有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仅持有振华科技 36.13%的股份,

故振华科技不属于需标注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的“国有股东”,其就参股的华创证券

参与宝硕股份资产重组事宜无需办理国有股权管理及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的审

批备案程序。

根据贵航集团的工商登记档案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公示系统,贵航集团系中航通用飞

28

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通用飞机”)的全资子公司,通用飞机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

公司(以下称“中航工业”)的控股子公司,中航工业系全民所有制企业。因此,贵航

集团属于上述需要进行国有股东标识的“国有股东”,并需由中航工业(国家出资企业)

依法办理贵航集团参与本次重组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事项,同时贵航集团在本次重组后

需履行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的备案程序。由于上述国有股东标识管理属于事后备案程序,

故本次重组完成后贵航集团履行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的备案程序不属于本次交易的前置

程序。

经查验,中航工业(国家出资企业)已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出具了“航空战略[2016]504

号”《关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

复》,对贵航集团参与本次重组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事项作出了批复。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除贵航集团尚需在本次重组后履行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的备案

程序外,贵航集团、振华科技等国有企业参与本次重组均已履行了所需的审批备案程序;

上述贵航集团在本次重组后履行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的备案程序不属于本次交易的前置

程序。

八、关于贵阳煤气持有的华创证券12.5%股权变更至贵州燃气名下(《反馈意见》

第10题)

(一)未正确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具体原因

经查验,2003 年 12 月,华创证券原股东贵阳煤气实施公司制改建,以贵阳煤气部

分净资产(含华创证券 12.5%股权)出资设立贵州燃气,贵阳煤气同时存续;贵州燃气

合法取得华创证券 12.5%的股权。

根据华创证券陈述,因贵州燃气相关工作人员对贵阳煤气改制方案理解不到位,误

以为贵州燃气是由贵阳煤气直接更名而来,于 2003 年 12 月在贵阳市工商局办理了贵阳

煤气更名为贵州燃气的手续,并取得贵阳市工商局出具的(贵阳)名称变核内字[2003]

29

第 8254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根据华创证券陈述,华创证券相关工作人员收到上述资料时亦未关注到贵阳煤气改

制的具体情况,致使华创证券未正确履行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批程序,即未向中国证监会

提交关于变更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申请,而是履行了股东更名手续。

(二)未正确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影响

虽然华创证券就贵阳煤气变更为贵州燃气履行的更名程序存在程序瑕疵,但鉴于:

1.根据华创证券陈述,除贵州燃气外,华创证券历史上持股 5%以上股东的变更均

已按照《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

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审批程序,并

取得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准。

2.经查验,贵阳煤气改制时已将其持有的华创证券股权投入新设立的贵州燃气且

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审计、评估、备案等程序,华创证券股权作为贵阳煤气净资产的一

部分已合法转移到贵州燃气名下。同时贵阳煤气与贵州燃气已于 2015 年 6 月 4 日出具

《关于对贵州燃气持有的华创证券股权不存在争议的说明》对此作出书面确认,故贵州

燃气持有的华创证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

3.贵州燃气是在贵阳煤气改制前部分净资产的基础上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根

据当时有效之《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 5 号)]第九条之规定,其不存

在以下情形,符合当时持有证券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的实质性条件:

(1)贵州燃气为新设立的公司,不存在“申请前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而

受到处罚”的情形;

(2)根据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于 2003 年 11 月 14 日出具的

“中和正信评报字[2003]第 4-02 号”《贵阳市煤气公司拟将所属生产部分净资产出资组

建新公司评估报告书》,投入贵州燃气的贵阳煤气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1,759.12 万元,评

估价值为 20,972.62 万元,不存在“累计亏损达到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或“资不抵债

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

30

(3)根据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于 2003 年 10 月 20 日出具的

“中和正信审字(2003)第 4-8 号”《审计报告》,贵阳煤气不存在“或有负债总额达到

净资产百分之五十”的情形。

4.贵州燃气成为华创证券股东后,华创证券已进行四次增资扩股(包括一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贵州燃气对华创证券的持股比例

已降至 5%以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的

股东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6]117 号)及《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

定》(第十三批)(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9 号),证券公司持有 5%以下股权的股东资格

目前已不属于需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或备案的事项。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州燃气持有证券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所履行的审

批程序存在瑕疵不会对贵阳煤气持有的华创证券 12.5%股权变更至贵州燃气造成实质性

不利影响,不致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法律障碍。

九、关于两次增资扩股未事先履行评估备案程序(《反馈意见》第11题)

(一)未事先履行评估备案程序的具体原因

经查验,2010 年 8 月,华创证券注册资本由 20,000.44 万元增加至 50,000.44 万元;

2012 年 12 月,华创证券注册资本由 50,000.44 万元增加至 75,000.44 万元。根据华创证

券的工商登记档案及《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申报文件(2010 年 2 月)》及《华

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申报材料(2012 年 6 月)》,华创证券 2010 年 8 月和 2012

年 12 月先后实施两次增资扩股未事先履行评估备案程序。根据华创证券陈述,华创证

券实施上述两次增资扩股未事先履行评估备案程序,原因在于其对相关法律法规认识存

在偏差,理解不到位。

(二)未事先履行评估备案程序的影响

31

经查验华创证券的工商登记档案及贵州省国资委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除未事先履

行国有资产评估及其备案程序外,华创证券 2010 年 8 月、2012 年 12 月两次增资扩股已

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虽然该两次增资扩股未事先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及其备案手续,但

鉴于:

1.两次增资价格均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

2.两次参与增资的股东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和批准程序,贵州物资和茅台集

团(贵州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参与本次增资的行为(包括认缴出资额及价

格)已经贵州省国资委批准;

3.华创证券全体股东已经对两次增资扩股事项作出了通过的决议;

4.贵州省国资委已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出具《关于中国证监会对有关事项反馈意

见的意见的函》(黔国资函产权[2016]95 号),对贵州物资、茅台集团两次增资事项进行

确认。

基于以上,本所律师认为,华创证券未事先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及其备案程序不会对

上述两次增资效力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亦不致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法律障碍。

十、关于本次重组是否涉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事项(《反馈意见》第12题)

(一)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贵州物资、沙钢集团、茅台集团、和泓置地、杉融实业、盘

江股份、易恩实业、贵州燃气、立昌实业、贵航集团、恒丰伟业、众智投资、振华科技、

华瑞福裕、华瑞福顺、华瑞福祥、华瑞福熙。

根据贵州物资、沙钢集团、茅台集团、和泓置地、杉融实业、盘江股份、易恩实业、

贵州燃气、立昌实业、贵航集团、恒丰伟业、众智投资及振华科技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

照、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档案,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公示系统及巨潮资讯网等公开披露信

32

息,贵州物资、沙钢集团、茅台集团、和泓置地、杉融实业、盘江股份、易恩实业、贵

州燃气、立昌实业、贵航集团、恒丰伟业、众智投资及振华科技并非单纯以投资活动为

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无需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私募基金

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称“《私募基

金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根据华创证券的陈述和华瑞福裕、华瑞福顺、华瑞福祥、华瑞福熙现行有效的营业

执照、合伙协议及工商登记档案,华瑞福裕、华瑞福顺、华瑞福祥、华瑞福熙系华创证

券为实施核心员工和经营管理层增资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其有限合伙人在实施增资

时均为华创证券及其子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除了投资入股华创证券外并不

存在其他业务,故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范围。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

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为南方希望、北硕投资、明新日异、沙钢集团、杉

融实业、恒丰伟业、东方君盛、刘江、安庆佳合、南通宇书。[沙钢集团、杉融实业、

恒丰伟业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

根据南方希望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档案及其出具的《关于资

金来源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公示系统、私募基金公示系统,南方希望未通过

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其认购资金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其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

饲料研究开发;批发、零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文化办公用品(不

含彩色复印机)、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木材)、农副土特产品(除国家有专项规

定的品种)、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机械器材;投资、咨询服务(除中介服务)”,

并非单纯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故无需按照《私募基金管理办法》和《私募

基金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根据东方君盛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档案及其出具的《关于资

金来源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公示系统、私募基金公示系统及访谈其相关负责

人,东方君盛系其股东冯彪、高忠霖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的公司,自成立以来从未对外

33

募集资金,亦未委托任何基金管理人对其进行管理,其认购资金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因此,东方君盛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范围。

根据北硕投资、明新日异、安庆佳合、南通宇书等四家有限合伙企业现行有效的营

业执照、合伙协议及工商登记资料及其出具的《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

师检索公示系统、私募基金公示系统,北硕投资、明新日异、安庆佳合及南通宇书均系

其合伙人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自成立以来从未对外募集资金,亦未委托任

何基金管理人对其进行管理,故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范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均不属于《私募

基金管理办法》、《私募基金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无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手续。

十一、关于华创证券的租赁房产(《反馈意见》第13题)

(一)房屋租赁备案情况

根据华创证券陈述并经查验相关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资料,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华创证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租赁房产的备案情况具体如

下:

1.华创证券租赁的第三方房产

序 租赁面积 是否备 未备案原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期限 房屋坐落

号 (㎡) 案 因

2014.10.22- 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60

1 罗邦国 华创证券 156.00 否 正在办理

2016.10.21 号B座11楼5号

2011.09.20- 福泉市金山办事处洒金北

2 王晓琴 华创证券 104.13 是 --

2016.09.19 路自建房二楼

贵阳市国有

2011.01.01- 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27号 非商品房

3 资产投资管 华创证券 1,234.00 否

2015.12.31 体育训练一馆一楼 无需备案

理公司

贵阳市开阳县经济开发区 出租方尚

贵阳银行开 2012.07.01-

4 华创证券 开州大道贵阳银行开阳支 250.00 否 在办理房

阳支行 2018.06.30

行办公大楼五楼办公区 产证

34

序 租赁面积 是否备 未备案原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期限 房屋坐落

号 (㎡) 案 因

六枝特区民

2014.07.01- 无产权证

5 生发展有限 华创证券 六枝特区扶贫局8、9#门面 37.00 否

2016.06.30 无法办理

责任公司

六盘水红果

经济开发区 六盘水市盘县红果开发区

2011.01.01-

6 恒宇房地产 华创证券 胜境大道平川路口恒宇大 364.28 否 正在办理

2016.12.31

开发有限公 厦四楼办公区

北京达义北

2013.05.20-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方置业有限 华创证券 201.77 否 正在办理

2016.06.19 24号15层01单元

公司

北京市海育

2009.08.08-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

8 房地产开发 华创证券 2,820.00 否 正在办理

2019.10.08 海育大厦6层、7层、8层

有限公司

当地主管

上海创邑投 部门表示

2010.09.01- 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970

9 资管理有限 华创证券 1,032.31 否 租赁合同

2016.08.31 号9号楼205-210室

公司 续签后再

予以办理

上海新兴技

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内宜

术开发区联 2010.07.01-

10 华创证券 山路926号第10层A座、B 1,388.65 否 正在办理

合发展有限 2016.06.30

座、C座、D座整层

公司

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30

2014.04.01-

11 周玉婵 华创证券 号神冠豪都五单元 182.00 否 正在办理

2019.04.01

904-905室

国寿不动产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

2014.07.20-

12 投资管理有 华创证券 号恒奥中心C座写字楼3A 2,307.69 否 正在办理

2017.07.19

限公司 层整层

深圳市朗日

2014.12.22-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中投

13 实业发展有 华创证券 663.76 是 --

2017.12.31 国际商务中心A座20AD

限公司

深圳市朗日

2014.12.22-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中投

14 实业发展有 华创证券 1329.53 是 --

2017.12.31 国际商务中心A座19层

限公司

2015.07.11-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

15 王泉 华创证券 240.69 否 正在办理

2019.07.10 天行建商务大厦1204室

2015.07.11-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

16 李勉丽 华创证券 184.33 否 正在办理

2019.07.10 天行建商务大厦1205室

武汉华鑫信 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三

2015.10.06-

17 资产管理有 华创证券 角路水岸国际1号写字楼 230.00 否 正在办理

2016.07.05

限公司 20层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园

2016.01.01-

18 李德梅 华创证券 (南园)A区11栋3单元10 172.88 是 --

2017.12.31

层2号

2016.01.05-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

2019.01.04

19 刘美展 华创证券 号恒奥中心C座5层503、 1327.00 否 正在办理

2016.01.20-

2019.01.19 505、506、507

2015.04.01- 遵义市红花岗区民主路金

20 刘永松 华创证券 212.00 否 正在办理

2020.06.01 泰花园第三层部分区域

35

注:根据出租方提供的《恒奥中心 C 座 3A 层整层单元之租赁合同转让协议》,原出租方北京市恒奥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将上述第 12 项房产转让给国寿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出租方在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自 2015 年 4

月 14 日起由国寿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继。

2.华创证券子公司租赁的第三方房产

租赁面积 是否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期限 房屋坐落 未备案原因

(㎡) 备案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

贵阳高新资

2015.06.01- 开发区长岭南路科技金 非商品房无需

1 产运营有限 酒交所 270.00 否

2017.05.31 融创新中心大厦一层A 备案

公司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

贵阳高新资

2014.01.01- 开发区长岭南路31号国 非商品房无需

2 产运营有限 股交中心 1,344.67 否

2017.05.31 家数字内容产业园一层 备案

公司

A区

重庆市国地

2013.04.01- 重庆市渝中区小什字筷 出租方无法提

3 资产经营管 华创期货 288.73 否

2018.10.31 子街2号第13层1号 供产权证

理有限公司

2015.11.13- 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东 出租方在国外,

4 陈艳萍 华创期货 61.44 否

2016.11.13 方曼哈顿B栋41楼5室 暂时无法办理

2015.12.01- 重庆市渝中区一号桥协 出租方在国外,

5 韩坤灵 华创期货 107.07 否

2018.11.30 信公馆2号楼104室 暂时无法办理

江阴艺元资

2015.07.21- 江阴市滨江中路302号

6 产管理有限 华创期货 351.00 是 --

2017.07.20 (3楼)

公司

注:上述第 1 项房屋原出租方为贵阳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原产权人系贵阳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

“高科控股”),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系高科控股的惟一股东)安排贵阳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

心管理该处房产。但因该处房产目前正在办理产权人变更手续,变更后产权人为贵阳高新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系高

科控股之子公司)。根据酒交所与贵阳高新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签署的《补充协议》,出租方贵阳高新资产运营有限公

司同意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将酒交所租赁面积变更为 401 ㎡,原协议中余下面积由股交中心承租;

出租方同意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酒交所承租面积由 401 ㎡变更为 270 ㎡。

3.各分支机构租赁的第三方房产

序 租赁面 是否备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期限 房屋坐落 未备案原因

号 积(㎡) 案

贵州丽之星 华创证券安 不续租,由于即

2012.01.01-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

1 商务策划有 顺塔山西路 531.00 否 将到期主管部

2016.12.07 塔山西路15号4楼

限公司 证券营业部 门不予办理

华创证券毕 毕节市桂花路中国银

2015.10.18-

2 张永顺 节公园路证 行左侧中级法院三楼 69.00 是 --

2016.10.17

券营业部 宿舍

华创证券毕

2015.07.03- 毕节市金沙县城关镇

3 李得群 节公园路证 75.00 是 --

2016.07.02 黄金巷17-1号房屋

券营业部

36

序 租赁面 是否备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期限 房屋坐落 未备案原因

号 积(㎡) 案

毕节市贵福 华创证券毕

2016.01.01- 毕节市七星关区公园

4 房地产开发 节公园路证 634.00 是 --

2021.12.31 路43号

有限公司 券营业部

华创证券黔

江厚清、何晓 2011.06.01- 黔西县城关镇水西大

5 西莲城大道 280.00 否 到期不续租

爱 2016.05.31 道37号四楼和五楼

证券营业部

华创证券赤 贵州省赤水市校园街7

2012.01.17-

6 徐泽书 水校园街证 幢C单元2层楼和一楼 409.35 否 到期不续租

2017.01.16

券营业部 商铺

华创证券贵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

七冶建设有 2013.04.08起

7 阳白云南路 白云南路七冶大厦A栋 178.08 是 --

限责任公司 120个月

证券营业部 五楼

华创证券贵

2014.01.20- 贵阳市飞山街102号祥

8 常玉祥、彭芳 阳飞山街证 700.00 否 正在办理

2024.01.19 源大厦A、B栋第三层

券营业部

华创证券贵

贵州开磷有 2016.01.01- 贵阳市开阳县金中镇

9 阳飞山街证 23.00 否 到期不续租

限责任公司 2016.12.31 小区11#门面

券营业部

华创证券贵

中国银行股 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

阳乌当新添 2013.07.15-

10 份有限公司 道208号中国银行综合 193.38 否 营业部拟搬迁

大道证券营 2018.07.14

贵州省分行 楼1幢2层办公房

业部

华创证券贵

贵阳云凯房 贵阳市小河区黔江路

阳小河黔江 2014.07.01-

11 地产开发有 29号云凯熙园二期5栋 185.60 否 营业部拟搬迁

路证券营业 2019.06.30

限公司 B单元31楼2、3号房屋

华创证券贵 贵阳市小河经济开发

贵阳云凯房

阳小河黔江 2014.07.01- 区黔江路云凯熙园二

12 地产开发有 97.00 否 营业部拟搬迁

路证券营业 2019.06.30 期五栋一层临5栋入口

限公司

部 铺面

华创证券贵 贵阳市南明区兴隆街1

2016.03.21-

13 徐健健 阳新华路证 号乌江水电商住楼1栋 187.76 是 --

2017.03.21

券营业部 1单元29层4号

贵州乌江水 华创证券贵

2016.01.01- 贵阳市乌江水电大厦

14 电开发有限 阳新华路证 1,386.44 是 --

2016.12.31 主楼三楼裙楼

责任公司 券营业部

华创证券凯

文丽萍、张家 2012.02.01- 凯里市宁波路5号3栋1

15 里宁波路证 600.00 是 --

霖 2022.01.31 单元302-303

券营业部

华创证券凯 凯里市黎平县五开南

2011.12.13-

16 严忠能 里宁波路证 路(兰花园路口)三楼 126.00 否 正在办理

2016.12.13

券营业部 右边

六盘水市钟山大道与

华创证券六

2014.07.16- 麒麟路交汇处西北侧

17 何璞 盘水麒麟路 67.77 否 正在办理

2017.07.15 新世纪大厦110号和111

证券营业部

号门面

华创证券六

六盘水新凤 六盘水市钟山中路30

盘水钟山中 2012.06.01-

18 凰宾馆有限 号凤凰宾馆第二层、后 451.00 否 正在办理

路证券营业 2017.05.31

公司 楼办公室一间

37

序 租赁面 是否备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期限 房屋坐落 未备案原因

号 积(㎡) 案

华创证券清

2013.05.28- 清镇市红枫湖镇云岭

19 龙昌智 镇云岭西路 309.00 否 正在办理

2017.05.28 街第七层

证券营业部

中国银行股 华创证券兴 兴仁县东湖街道办事

2015.09.29-

20 份有限公司 义北京路证 处城东新区振兴大道 87.00 否 到期不续租

2016.09.28

兴义分行 券营业部 南侧01幢2层

德阳市振兴

华创证券德 德阳市泰山南路一段

国有资本投 2016.01.01- 出租方正在办

21 阳泰山南路 132号(城企大楼1、2、 2,069.00 否

资运营有限 2016.12.31 理房产证

证券营业部 3楼)

公司

德阳东电物 华创证券德 德阳市旌阳区黄河西

2015.03.16- 出租方正在办

22 业服务有限 阳黄河西路 路33号东方阁一楼门 190.00 否

2020.03.15 理房产证

公司 证券营业部 面

都匀市国有 华创证券都

2014.10.01- 都匀市剑江中路原酒 无产权证无法

23 资本营运有 匀剑江中路 110.00 否

2019.09.30 厂门面 办理

限责任公司 证券营业部

浙江宏源商 华创证券杭

2014.06.23-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

24 业地产管理 州伟业路证 335.59 否 续租后再办理

2016.12.22 道彩虹城商铺601号

有限公司 券营业部

四川绵竹剑 华创证券绵

2015.09.01- 绵竹市飞凫路1号门市

25 南春股份有 竹飞凫路证 250.80 否 正在办理

2019.08.31 二楼

限公司 券营业部

华创证券绵

2015.08.26- 绵竹市茶盘街春和苑

26 周志蓉 竹飞凫路证 116.43 否 正在办理

2016.08.25 房屋

券营业部

华海电脑数

华创证券南 该租赁系商场

码通讯广场 2015.12.17-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

27 京和燕路证 500.00 否 场地租赁,已缴

连锁股份有 2020.12.16 435号2层2FA

券营业部 税,无需备案

限公司

华创证券上

2014.05.01- 上海市青浦区三元路

28 吴锦弟 海三元路证 126.13 否 正在办理

2020.04.30 128号

券营业部

上海保利广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

华创证券上 2014.11.16-

29 场资产管理 路18号上海保利广场5 955.99 否 正在办理

海分公司 2017.11.15

有限公司 幢1101-1102室

华创证券金

2015.10.01- 毕节市金沙县城关镇

30 吴志福 沙中华路证 168.00 是 --

2018.09.30 中华路191号二楼

券营业部

华创证券贵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

龙红丽、陆邦 2015.07.26-

31 阳金阳大道 北路金元国际新城一 176.32 否 正在办理

裕 2020.07.26

证券营业部 期5-9幢1-54号门面

华创证券重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

2014.08.01-

32 陈灿 庆红锦大道 道红锦大道86号中渝 133.74 否 正在办理

2019.07.31

证券营业部 广场3幢21-7号

华创证券重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

肖仁中、肖艺 2014.08.01-

33 庆红锦大道 道红锦大道86号中渝 129.59 否 正在办理

林 2019.07.31

证券营业部 广场3幢21-8号

华创证券铜

铜仁市公产 2013.01.01- 铜仁市清水大道15号

34 仁北关路证 240.00 是 --

管理办公室 2017.12.31 办公大楼二楼

券营业部

38

序 租赁面 是否备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期限 房屋坐落 未备案原因

号 积(㎡) 案

华创证券黎

2016.01.07- 贵州省黎平县开泰路

35 王征征 平开泰北路 180.00 是 --

2019.01.06 口

证券营业部

华创证券黔

2015.08.01- 贵州省黔西县水西园

36 董玲 西莲城大道 82.50 否 正在办理

2016.08.01 42单元3楼

证券营业部

华创证券黔 黔西县莲城大道附近

黔西星旗酒 2015.06.15-

37 西莲城大道 星旗商务大厦四楼A2、 79.02 否 正在办理

店 2017.06.14

证券营业部 A3、B1

华创证券贵 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

2016.01.01-

38 韩德群 阳飞山街营 镇财富广场A栋第二层 51.03 否 正在办理

2017.12.31

业部 2-7

北京达义北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

方置业有限 华创证券北 2014.12.01-

39 中路24号15层03、05单 425.03 否 正在办理

公司北京分 京分公司 2018.01.31

公司

北京达义北

华创证券北 2016.03.01-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

40 方置业有限 242.60 否 正在办理

京分公司 2019.06.30 中路24号15层02单元

公司

贵阳市国有 华创证券贵 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

2016.04.01- 非商品房无需

41 资产投资管 阳北京路证 27号体育综合楼第三 800.00 否

2019.03.31 备案

理公司 券营业部 层

华创证券张

江苏沙钢物

家港暨阳中 2016.04.01- 张家港市暨阳中路158

42 资贸易有限 198.00 是 --

路证券营业 2019.03.31 号大楼五楼

公司

华创证券金

2014.06.18- 毕节市金沙县城关镇

43 吴志福 沙中华路证 50.00 是 --

2018.06.17 中华路191号房屋一楼

券营业部

华创证券凯 凯里市文化北路“滕欣

2015.12.20-

44 张俊 里文化北路 苑”综合商住楼南侧二 280.00 是 --

2020.12.20

证券营业部 层

上海鹏建房

华创证券上 2014.12.01- 上海市闵行区芦恒路

45 地产开发有 252.33 否 正在办理

海分公司 2017.11.30 166号

限公司

上海鹏建房 华创证券上 上海市闵行区芦恒路

2015.08.15-

46 地产开发有 海芦恒路证 166号202、203、204、 682.59 否 正在办理

2021.08.14

限公司 券营业部 205

华创证券贵

2016.03.01- 贵阳市飞山街祥源大

47 陈黎 阳飞山街证 130.00 否 正在办理

2019.02.28 厦C栋7-1

券营业部

华创证券遵 遵义市桐梓县娄山关

汪树伟、王小 2016.05.26-

48 义民主路证 镇长征路步行街1号楼 167.71 否 正在办理

荣 2021.06.10

券营业部 门面和二层房屋

华创证券贵 贵阳市小河经济开发 营业部新址,正

苏俊、苏岭、 阳小河黔江 2016.05.01- 区黔江路云凯熙园二 在装修,待搬迁

49 420.00 否

孙嫚彬 路证券营业 2026.04.30 期6栋1-3-3、1-3-4、 后变更营业执

部 1-3-5、1-3-6 照后再备案

注 1:根据华创证券陈述,经双方协商一致,华创证券钟山西路证券营业部(后更名为华创证券六盘水麒麟路证

券营业部)与董书全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已以口头方式解除。该房屋位于六盘水市钟山西路南侧钟山影视楼四层,

原租赁期限为 2014 年 3 月 9 日至 2017 年 3 月 8 日。

注 2:经查验陈春强与华创证券遵义南京路证券营业部(后更名为华创证券遵义民主路证券营业部)签署的《房

39

屋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陈春强与华创证券遵义南京路证券营业部签署的租赁合同已于 2015 年 6 月提前终止。该

房屋位于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 186 号海尔花园 C 幢第二层,原租赁期限为 2014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8 日。

注 3:华创证券南京和燕路证券营业部已于 2016 年 4 月更名为华创证券南京珠江路证券营业部。

经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 75 处租赁房产中共 57 处未办理租

赁备案手续,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房屋租赁合同均为租赁双方当事

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已经得到实际履行,未履行房屋租赁备案程序不影响房屋租

赁协议的有效性。根据华创证券陈述,其正在积极协调各方办理租赁房产备案手续。因

此,华创证券房屋租赁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情形不会对其经营的稳定性构成重大不利

影响。

(二)租赁合同是否存在违约风险

根据华创证券陈述并经查验相关租赁协议、租赁房屋产权证明等资料,租赁合同的

违约风险如下:

1.经核查,部分出租方未能提供出租房屋的产权证书,若其无权出租,则该部分

租赁合同存在被解除的风险。但鉴于:①出租方已提供相关权属证明资料及/或说明,

证明/说明其房屋权属及来源不存在瑕疵;②该等租赁房产均为部分分支机构的部分营

业场所,具有可替代性;③该等租赁房产的面积较小,因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导致多家

营业场所同时不能正常营业的可能性较小。因此,部分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产权证书不

致对华创证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根据华创证券陈述,华创证券贵阳乌当新添大道证券营业部租赁的上述第 10 项

位于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 208 号中国银行综合楼 1 幢 2 层的房产存在被出租方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提前收回的风险,但鉴于该营业部计划搬迁,目前正在寻找

替代场所,且该租赁房产为办公用途,不致对华创证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华创证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正在履行中

40

的房屋租赁合同均正常履行。华创证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均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及

时、足额地支付租赁费用。大部分租赁合同中违约条款的设置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华创证

券在出租方出现违约时获得赔偿的权利,同时降低了租赁合同违约的风险。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披

露的之外,华创证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上述房屋租赁合同中,不存在可合理遇见

的重大违约风险。

(三)已到期和即将到期房产的续租情况

1.已到期房产续租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华创证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租赁的房产中有

6 处已到期。经查验相关租赁合同,前述 6 处已到期房产的续租情况如下:

序 租赁到期 租赁面积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坐落 续租期限

号 日 (㎡)

贵阳市国有资产

1 华创证券 2015.12.31 贵阳市体育训练一馆一楼 1,234.00 拟续租

投资管理公司

贵阳市国有资产 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27号 2016.04.01-

2 华创证券 2016.03.31 800.00

投资管理公司 体育综合楼第三层 2019.03.31

江苏沙钢物资贸 张家港市暨阳中路158号大 2016.04.01-

3 华创证券 2016.03.31 198.00

易有限公司 楼五楼 2019.03.31

华创证券贵阳 贵阳市南明区兴隆街1号乌

2016.03.21-

4 徐健健 新华路证券营 2016.03.21 江水电商住楼1栋1单元29 187.76

2017.03.21

业部 层4号

华创证券南京

南京市鼓楼区和燕路5号4

5 方玉姬 和燕路证券营 2016.03.30 55.58 不再续租

楼407室

业部

华创证券南京

南京市鼓楼区和燕路5号4

6 赵凤 和燕路证券营 2016.03.30 60.38 不再续租

楼402室

业部

注:上述第 2 项房屋由华创证券贵阳北京路证券营业部向出租方续租。

注:上述第 3 项房屋由华创证券张家港暨阳中路证券营业部向出租方续租。

上述第 1 项房产已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到期,目前华创证券实际上仍然承租该项

房屋并支付租金。华创证券正在同出租方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协商续租事宜,

41

并同时寻找新的租赁场所。

上述第 5 项和第 6 项租赁已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到期,由于华创证券南京和燕路证

券营业部已经搬迁至新的营业场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 435 号 2 层),故不再续租。

2.即将到期的房产续租情况

根据华创证券陈述并经查验相关租赁合同,华创证券目前有 22 处租赁房产将于

2016 年到期,该 22 处租赁房产的租赁合同到期后的续租计划具体如下:

序 租赁到期 租赁面积 续租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坐落

号 日 (㎡) 计划

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60号B座

1 罗邦国 华创证券 2016.10.21 156.00 不续租

11楼5号

福泉市金山办事处洒金北路自

2 王晓琴 华创证券 2016.09.19 104.13 已续租

建房二楼

六枝特区民生发展有

3 华创证券 2016.06.30 六枝特区扶贫局 8、9#门面 37.00 拟续租

限责任公司

六盘水红果经济开发 六盘水市盘县红果开发区胜境

4 区恒宇房地产开发有 华创证券 2016.12.31 大道平川路口恒宇大厦四楼办 364.28 拟续租

限公司 公区

北京达义北方置业有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4号

5 华创证券 2016.06.19 201.77 已续租

限公司 15层01单元

上海创邑投资管理有 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970号9号

6 华创证券 2016.08.31 1,032.31 拟续租

限公司 楼205-210室

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内宜山路

上海新兴技术开发区

7 华创证券 2016.06.30 926号第10层A座、B座、C座、D 1,388.65 已续租

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座整层

武汉华鑫信资产管理 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三角路

8 华创证券 2016.07.05 230.00 拟续租

有限公司 水岸国际1号写字楼20层

2016.01.01-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园A区11栋

9 李德梅 华创证券 172.88 不续租

2016.12.31 3单元10层2号房

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东方曼哈

10 陈艳萍 华创期货 2016.11.13 61.44 拟续租

顿B栋41楼5室

华创证券安顺

贵州丽之星商务策划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塔山西路

11 塔山西路证券 2016.12.07 531.00 不续租

有限公司 15号4楼

营业部

华创证券毕节

毕节市桂花路中国银行左侧中

12 张永顺 公园路证券营 2016.10.17 69.00 不续租

级法院三楼宿舍

业部

华创证券毕节

毕节市金沙县城关镇黄金巷

13 李得群 公园路证券营 2016.07.02 75.00 不续租

17-1号房屋

业部

华创证券黔西

毕节市黔西县城关镇水西大道

14 江厚清、何晓爱 莲城大道证券 2016.05.31 280.00 不续租

37号四楼和五楼

营业部

42

序 租赁到期 租赁面积 续租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坐落

号 日 (㎡) 计划

华创证券贵阳

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 贵阳市开阳县金中镇小区11#门

15 飞山街证券营 2016.12.31 23.00 不续租

司 面

业部

华创证券贵阳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 贵阳市乌江水电大厦主楼三楼

16 新华路证券营 2016.12.31 1,386.44 拟续租

限责任公司 裙楼

业部

华创证券凯里

凯里市黎平县五开南路(兰花园

17 严忠能 宁波路证券营 2016.12.13 126.00 不续租

路口)三楼右边

业部

华创证券兴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兴仁县东湖街道办事处城东新

18 北京路证券营 2016.09.28 87.00 不续租

司兴义分行 区振兴大道南侧01幢2层

业部

华创证券德阳

德阳市振兴国有资本 德阳市泰山南路一段132号(城

19 泰山南路证券 2016.12.31 2,069.00 拟续租

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企大楼1、2、3楼)

营业部

华创证券杭州

浙江宏源商业地产管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彩虹城

20 伟业路证券营 2016.12.22 335.59 拟续租

理有限公司 商铺601号

业部

华创证券绵竹

21 周志蓉 飞凫路证券营 2016.08.25 绵竹市茶盘街春和苑房屋 116.43 拟续租

业部

华创证券黔西

2015.08.01-

22 董玲 莲城大道证券 贵州省黔西县水西园42单元3楼 82.50 拟续租

2016.08.01

营业部

注:根据华创证券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陈述,华创证券已购买了位于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湖路

42 号虹山大酒店 7 层 7-7 至 10 号共计 408.04m之房屋给华创证券安顺塔山西路证券营业部用于办公,目前房产证

正在办理中。因此华创证券安顺塔山西路证券营业部承租的上述第 11 项房屋到期后将不再续租。

根据华创证券的说明及其提供的资料,上述将于 2016 年到期的 22 处租赁房产中,

3 处确定续租并已签署新的租赁合同;10 处计划续租,目前正在协商续租事宜;9 处不

再续租。

(1)已确定续租

华创证券租赁的上述第 2 项位于福泉市金山办事处洒金北路自建房二楼的房产将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到期,华创证券已与出租方王晓琴签订了续租协议,租赁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20 日至 2021 年 9 月 19 日。

华创证券租赁的上述第 5 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4 号 15 层 01 单元的房

产将于 2016 年 6 月 19 日到期,华创证券已与出租方北京达义北方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

43

续租协议,租赁期限为 2016 年 6 月 20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华创证券租赁的上述第 7 项位于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内宜山路 926 号第 10 层 A 座、

B 座、C 座、D 座的房产将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到期,华创证券上海分公司已与出租方

上海新兴技术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续租协议,租赁期限为 2016 年 7 月 1 日

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2)计划续租

华创证券租赁的上述第 3 项、第 4 项、第 6 项、第 8 项房产,华创期货租赁的上述

第 10 项房产以及华创证券各分支机构租赁的上述第 16 项、第 19 项、第 20 项、第 21

项、第 22 项房产均将于 2016 年底之前到期,根据华创证券陈述,其正与相关出租方协

商续租事宜。

(3)不再续租

根据华创证券陈述,因营业部搬迁及经营网点调整等原因,上述第 1 项、第 9 项、

第 11 项、第 12 项、第 13 项、第 14 项、第 15 项、第 17 项以及第 18 项房产将不再续

租。

(四)是否存在到期无法续租的风险

根据华创证券陈述,上述计划续租的房屋不存在到期无法续租的风险以及其他经济

纠纷风险。经查验相关租赁合同,本所律师认为,大部分租赁合同中续租条件的设置一

定程度上保证了华创证券作为房屋承租方的优先续租权利;针对其他房屋华创证券将采

取寻找替代物业的方式保持华创证券经营的稳定性,即使出现到期无法续租的情形,亦

不会对华创证券经营的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二、关于圣达威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反馈意见》第23题)

44

根据华创证券提供的尽职调查底稿、内核文件及其陈述并经本所律师对华创证券圣

达威 2013 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项目组成员访谈,华创证券在尽职调查期间按照《证券

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以下称“《尽调指引》”)的要求,访谈

圣达威管理层,查阅企业相关资料,参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其他中介机构出

具的专业意见,查询网上公开信息及政府部门的档案登记资料,编制了圣达威私募债募

集说明书,并按照《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称“《试

点办法》”)要求完成了债券备案、发行、登记和存续期管理等工作,“不存在虚假陈述、

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及重大失职等行为”。

根据华创证券陈述,2015 年 1 月,贵州证监局受中国证监会委托对华创证券承销圣

达威中小企业私募债项目进行了专项核查;2015 年 2 月,深交所向华创证券发出问询函,

华创证券亦按要求进行了自查及回复;2015 年 4 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其进行现场检查,

华创证券提供了圣达威项目及中海信达担保等相关资料;2016 年 5 月,华创证券就此事

项向上交所提交《关于厦门圣达威服饰有限公司 2013 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项目情况说

明》。

经本所律师检索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深交所、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网

站及百度搜索引擎有关结果及根据华创证券的陈述,华创证券目前并未因圣达威 2013

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项目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其所有业务均正常开展。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华创证券目前不存在因圣达威 2013 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项

目而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该事项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式四份。

45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的签署页)

负 责 人

张利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周 涛

刘斯亮

潘 波

2016年6月1日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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