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股份: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6-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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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2016-037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11 日起停牌,并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实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因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涉及的相关重组方案尚在推进论证阶段,故本次重组的

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但标的方为独立第三方。

(二)重组框架

1、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潜在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的股东,标的公司股东均为

自然人,系独立第三方,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因交

易双方未确定最终交易架构,故未明确最终交易对方。

2、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资产,同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等,该方案

尚未最终确定。

(三)标的资产情况

因交易双方未确定最终交易架构,标的资产最终范围尚未完全确定,本次交

易标的资产为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相关资产。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自 2016 年 4 月 18 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公司与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

1、确定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与保密协议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至 18 日采用比选方式选聘本次重组项目的独立财

务顾问,于 4 月 18 日确定独立财务顾问并签署保密协议,于 5 月 12 日与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独立财务顾问协议书;并于 4 月 18 日至 24 日以比选方式选

聘确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君致律师事务所、福建中兴资产评

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为本次重组项目的审计中介机构、法律顾

问、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并分别与其签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服务协议与保

密协议。

2、进入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

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于 4 月 20 日开始对标的资产开展初步尽职调查;

公司聘请的审计中介机构、法律顾问于 4 月 25 日进入标的企业开展初步尽职调

查工作;独立财务顾问综合各中介机构的初步意见于 5 月 5 日到公司进行阶段性

汇报,与上市公司协商并提出下阶段的尽职调查重点事项;各中介机构与 5 月

13 日完成对标的企业尽职调查的现场工作,并于 5 月 17 日到公司汇报初步尽职

调查结果;独立财务顾问汇总各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结果形成初步尽职调查报告

于 5 月 21 日提交公司。

3、交易方案的论证、评估与协商

公司于 5 月 17 日与独立财务顾问就标的资产、合作方式、交易价格等重组

方案进行反复论证后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多次沟通与协商;公司于 5 月 30 日与独

立财务顾问、交易对方就标的资产、合作方式、交易价格等重组方案再次进行沟

通、协商,但仍未与交易对方达成共识。因此,公司认为本次重组条件不够成熟,

于 6 月 1 日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发布了《龙溪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编号:

2016-015),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18 日起连续停牌;2016 年 5 月 17 日,公

司发布了《龙溪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编号:2016-033),公司股票

自 2016 年 5 月 18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

司均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期发布《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以来,公司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虽然交易双方都相互认可对方的主营业务、行业地位,但交易双方就拟收购标的

的整体估值、拟收购股权比例及相关业绩承诺等核心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根

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成熟。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慎重考虑,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将在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后及时申请复

牌。

四、承诺

公司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

五、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将于 2016 年 6 月 2 日召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

根据相关规定,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投资者说明会召

开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投资者说明会结果的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

对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

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提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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