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21 日以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伟华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税后净利润(母公司口径)为 54,731,020.08 元,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49,257,918.07 元。 为了回报公司股东,同时
兼顾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总股本 7,840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2.8 元(含税)的方案向股东分配利润
21,952,000.00 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分配。
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业务发展情
况、经营业绩和资金状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更好地回报股东; 3、监事会同意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并同意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会议确认2015年度在公司领薪的监事共3人,公司向3人合计发放薪酬
246,821.6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勤勉尽责,拟继续聘请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 负责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等审计相关业务,聘期
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
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