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 2016-044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0.80 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80 元
●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待实际转让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对
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代扣税后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72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实际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为0.80元。
● 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7 日
● 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 年 6 月 8 日
一、通过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经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的《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
二、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5 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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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 2016 年 4 月 12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登记日的总股本 2,558,176,681 股为基数进行分红派息,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80 元,待实际转让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对于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QFII)、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代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为 0.72 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80
元。
4、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实
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
有关规定: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 1 个月
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80 元;待
其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
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
纳。
(2)对于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
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
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72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
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
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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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港通),
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
扣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
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
即按照每股0.72元进行派发。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法人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
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80元。
三、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7 日
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 年 6 月 8 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司、宁波盛达发展有限公司、李如成、
李如刚、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昆仑信托添盈投资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
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除上述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
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
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
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
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4-8742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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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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