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投股份: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来源:上交所 2016-06-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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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2016 年 6 月 16 日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目 录

一、会议议程

二、注意事项

三、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7、《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0、《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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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 间:2016 年 6 月 16 日 下午 14:00 分

地 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 277 号哈尔滨经济创新研发中心大厦 29 层(公

司会议室)

序号 议 程

一 宣布会议开始

二 宣读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报告和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 5、审议《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7、审议《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0、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 股东审议发言

五 对报告和议案投票表决

六 宣布表决结果

七 宣读决议

八 宣读律师见证

九 宣布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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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本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

以及本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请参会股东注意:

一、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

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

关方面的事宜。

三、 股东发言和质询总时间控制在 30 分钟之内。股东发言或提

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且应简明扼要,每人不超过 5 分钟。

四、 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姓名和股东帐号,不得打断会

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

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的发言,大会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会

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身份的人员发言和质询。

五、 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填写表决票

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毕,务必签署姓名并将表决票投入票

箱。对未在表决票上做表决的或多选的,做弃权处理。未交的表决票

不计入统计结果。

六、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投票结束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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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在开始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

人员。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七、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按照普通决议程序表决,即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八、 本次会议未收到临时议案,将对已公告议案进行审议和表

决。

九、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十、 审议事项的表决票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位监事、律师作为

监票人监督清点。两位股东代表人选由主持人提名,参会股东举手表

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监票人和工

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结果汇总后传送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由上交所信息公司将网络投票结果和现场投票结果合并汇总后传回

公司,监票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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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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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

了 2015 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对本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请各位股东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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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二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15年度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较

好的完成了经营目标,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了大华审字

【2016】00279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如下:

一、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5 年 2014 年 增减变动%

营业利润 12,042.46 38,138.45 -68.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826.66 29,142.78 -99.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126.62 2,529.20 181.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47.46 22,779.56 -33.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3 7.56 减少 5.03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 0.53 -62.26

资产负债率(%) 35.74 36.44 减少 0.70 个百分点

二、财务状况

(一)资产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增减变动%

资产合计 623,220.79 752,268.23 -17.15

流动资产合计 124,198.46 150,609.91 -17.54

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 — 0.14 -100

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555.94 1,101.85 41.21

应收账款 5,649.26 8,569.52 -34.08

预付账款 4,407.88 6,418.22 -31.32

其他应收款 1,448.61 2,928.71 -50.54

其他流动资产 6,002.17 6,002.17

投资性房地产 110.41 1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9,022.34 601,658.31 -17.06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89,546.57 390,783.68 -25.91

固定资产 183,836.27 170,932.28 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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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 12,196.33 -100

工程物资 564.15 240.75 134.33

长期待摊费用 265..20 124.37 113.2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01.98 3,745.50 -43.88

资产项目变动较大的分析如下::

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的

主要原因是处置民生转债所致。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黑岁宝收到银行承兑汇票

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黑岁宝应收水泥销售款减

少所致。

报告期末,预付账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账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黑岁宝收回借款所

致。

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值税留抵及境外企业注销和破

产清算,公司发生实质投资损失,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导致期末预缴的企业所

得税增加。

报告期末,投资性房地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房屋由出租改为自用转入固定资

产所致。

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市值下降

所致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报告期末,工程物资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采购尚未安装的设备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房屋装修费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境外企业注销和破产清算,转

回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导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少。

(二)负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增减变动%

负债合计 222,750.09 274,136.10 -18.74

流动负债合计 119,700.79 144,362.10 -17.08

其中:短期借款 8,800.00 7,500.00 17.33

应付账款 13,338.75 24,714.84 -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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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 3,148.35 3,937.77 -20.05

应交税费 1,366.15 7,169.60 -80.95

其他应付款 10,457.75 16,067.98 -34.9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3,049.29 129,773.99 -20.59

其中:长期借款 1,500.00 2,500.00 -40

长期应付款 2,601.46 4,500.35 -42.19

递延所得税负债 57,308.33 82,617.62 -30.63

负债项目变动较大的分析如下::

报告期末,应付账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偿还购货款所致。

报告期末,应交税费减少的主要原因的是境外企业注销及破产清算,公司发

生实质投资损失,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导致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

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黑岁宝代收款及非金融

机构借款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长期借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黑岁宝偿还银行借款所

致。

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黑岁宝偿还融资租赁款

所致。

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市值下降导

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增减变动%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0,470.71 478,132.13 -16.24

其中:资本公积 2,832.05 2,832.05 --

其他综合收益 171,474.44 247,882.91 -30.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86,681.80 465,923.07 -17.01

少数股东权益 13,788.91 12,209.06 12.94

所有者权益项目变动较大的分析如下:

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市值下降形成

利得减少所致。

三、经营成果

损益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增减变动%

营业收入 116,650.51 119,134.52 -2.09

营业成本 86,459.42 91,133.73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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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金及附加 931.21 694.67 34.05

销售费用 397.44 427.53 -7.04

管理费用 19,137.27 20,213.60 -5.32

财务费用 511.41 2,690.90 -80.99

资产减值损失 -29.42 112.9 -126.0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46 17.71 -100.26

投资收益 2,799.33 34,259.55 -91.83

营业外收入 909.97 2,822.11 -67.76

营业外支出 581.85 159.9 263.89

利润总额 12,370.58 40,800.66 -69.68

所得税费用 -35.93 10,009.45 -100.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826.66 29,142.78 -62.85

损益项目变动较大的分析如下:

报告期,营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黑岁宝水泥销售量减少所

致。

报告期,营业成本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供热消耗量下降所致。

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入网配套费营业税的征收方式由

按照计入当期营业收入的金额计征转变为按照当期实际收到的入网配套费金额

计征所致。

报告期,财务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汇兑损失减少所致。

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减

少转回坏账准备所致。

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将上期期末结存的交易性

金融资产全部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无余

额所致。

报告期,投资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未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致。

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期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及清理无法

支付的应付账款金额较大所致。

报告期,营业外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黑岁宝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增加所致。

报告期,所得税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减少;境外企业注销及破产

清算,公司发生实质投资损失,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

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未处置可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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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金融资产所致。

四、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增减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47.46 22,779.56 -33.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964.14 17,176.16 -239.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24.84 -18,053.90 -

现金流量变动分析如下: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销售商

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未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导致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

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理银

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请予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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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三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16年度,公司坚持以发展为核心,秉承向管理要效益的指导思

想,保持生产经营平稳发展,贯彻落实董事会工作计划,本着积极进

取又切实可行的原则,公司拟提出以下财务预算:

一、2016年度财务预算指标

1、营业收入计划10.9亿元,比去年同期11.66亿元减少6.5%;

2、营业成本计划8.4亿元,比去年同期8.65亿元减少2.89%;

3、期间费用2亿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4、利润总额4,429万元,与去年同期12,370.58万元减少64.19%;

5、售电量计划32,900万千瓦时,比去年增加 1306万千瓦时;

6、供热面积计划2,760万平方米, 比去年增加17万平方米;

7、根据新环保法实施,新增环保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21000万元

(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二、2016年度财务预算的基本条件

1、国家财政政策稳定、央行货币政策宽松;

2、国际和国内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财税及有关监管政策、法规无重大调整;

4、利率水平无显著变化;

5、无突发事件和重大案件发生。

三、利润总额下降原因说明:

1、由于2015年-2016年采暖期供热价格下调及日前按照取消居民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采暖费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测算导致营业收入减少;

2、环保改造投入加大,固定资产折旧及消耗材料增加导致营业

成本增加;

3、收到参股公司股利分红减少。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6 日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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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四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各位股东做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5 年,公司全面贯彻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精神,依据公司的发展战略,

稳步发展。公司全面加强经营管理,继续做好供热主营业务,努力提升主营业务

盈利能力;做好金融资产的管理与资本运营工作;面对林业项目持续亏损局面,

及时调整战略实施清算;继续实施内部控制,使公司规范发展,有序经营,较好

地完成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报告期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加强公司经营管理,稳步提高运营效率

公司加强对原煤采购、运输等各环节的管理。积极采取多种应对措施,全力

保障供热安全与质量。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确立企业负责人为安

全第一责任人。全年生产运行未发生安全事故。

2、继续供热项目建设,扩展主营业务规模

公司热电厂和供热公司挖掘供热潜能,科学合理设计,积极扩大供热面积;

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在阿城区建设的淘汰落后产能改扩建项目

已建设完成,大大提高锅炉效率,保证供热质量和安全。由于建筑销售市场的持

续低迷,严重影响公司供热面积发展,截止到本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供

热面积为 2743 万平方米。

3、做好金融资产的管理与资本运营工作

2015 年,公司未对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处置,这是导致报告期利

润较上年度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2015 年,公司加大了资本运作力度,于 2015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年 10 月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大股东及第三方持有的江

海证券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旨在通过此举使公司业务有新的拓

展,拓宽营业收入渠道,提升公司的整体业务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目前,重组事项正有序推进。

4、面对林业项目不利因素,及时调整战略

面对林业项目的现状及难以经营下去的不利因素,公司董事会决定对项目涉

及的五家公司:东方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林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二月城投资者

有限责任公司、绥芬河泽源经贸有限公司、远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清算(普

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并注销。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东方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林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二月城投资者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已完成清算并注

销。

5、继续实施内部控制

公司不断完善控制环境,加强信息沟通,加强控制活动,有效进行风险评估,

提高了公司防控风险能力,为公司实现经营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5 年,公司售电量 31,594 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了 1,723 万千瓦

时,减少了 5.17%;销售热力 1,473 万吉焦,比上年同期减少了 1 万吉焦,减

少了 0.07%; 实现营业收入 116,650.51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09%;营业成

本 86,459.42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5.13%。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

资产 62.32 亿元,比年初减少 17.15%;总负债 22.28 亿元,比年初减少 18.74%;

实现净利润 10,826.66 万元,同比减少 62.85%。

2015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62.85 %。主

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未有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去年同期公司出售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为 34260 万元,而本期投资收益为 2799 万元,同比下

降 91.83%,这是造成本期业绩减少的主要原因。

(一) 投资状况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概要如下: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a)发行股份购买资产;(b)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增加证券服务业务,具体方案如下:

(a)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9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99.946%的股权。

交易对方 出资额(万元) 所持江海证券股权比例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1,701.85 51.352%

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2,017.61 23.529%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1,000.00 22.960%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867.34 1.606%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 456.62 0.256%

伊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鹏支行 193.07 0.108%

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96.52 0.054%

伊春市银建经贸有限公司 96.52 0.054%

黑龙江省南岔林业局 48.33 0.028%

合计 178,477.85 99.946%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哈投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

议决议公告日,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股价格为 9.53 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即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 4155 号《评估报告》(已经哈尔滨市国资委备案,

备案编号:哈评备(2015)第 090 号),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江海证

券 的 股 东全 部 权益 价值 为 983,944.80 万元, 99.946% 股 权 对应的 评 估 值 为

983,412.97 万元。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江海

证券 99.946%股权作价 983,412.97 万元。据此计算,本次哈投股份向哈投集团等

9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共计 1,031,912,873 股。

此外,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

金购买伊春市天河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江海证券 0.054%的股权,交易作价以

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 4155 号《评估报告》(已经哈尔滨市国资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委备案,备案编号:哈评备(2015)第 090 号)为准,确定为 531.83 万元。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上述股权购买完成后,江海证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b)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同时拟以询价的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50 亿元。本次交易拟募集的配套资金总额不超

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9.53 元/股。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证券业务资本金。

截止报告日,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受理并出具了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组织有关材料,争取在

规定的期限内报送中国证监会。

相关公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2015 年实际发生资本性支出 14802 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1)2015 年在建项目计划投资 7000 万元,2015 年实际完成投资 6392 万元。

(2)其他资本性支出发生 8410 万元。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度投 累计实际 项目收益情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项目进度

入金额 投入金额 况

至报告期末,累计完成

环保减排改造项目 6,610.00 4,696.18 6,332.53 /

投资 6332.53 万元。

至报告期末,累计完成

黑龙江岁宝热电有

投资 12701 万元。项目

限公司淘汰落后产 15,202.00 1,696.30 12,701.00 /

建设完成,转固金额

能改扩建工程

11324.48 万元。

至报告期末,项目建设 非单独项

热网管道改造 2,926.00 2,926.00 2,926.00

完成。 目,收益含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在总收入

中。

其他 5,484.00 / 5,484.00 5,484.00 /

合计 30,222.00 14,802.48 27,443.53 /

(二)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俄罗斯森林采伐及木材加工项目

东方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林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二月城投资者有限责任公

司、远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绥芬河泽源经贸有限公司五家公司构成该项目林业

采伐加工、储运及林业贸易的整体(五家公司具体情况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2015年5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俄

罗斯森林采伐及木材加工项目五家全资子公司清算并注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对俄罗斯林业项目涉及的五家公司东方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林业运输有限责任公

司、二月城投资者有限责任公司、绥芬河泽源经贸有限公司、远东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实施清算(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并注销。目前清算工作正在进行中。截止

2015年12月31日东方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林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二月城投资者

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已完成清算并注销,其他两家公司清算工作正在进行中。

林业项目2015年发生投资损失15,009.52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市滨龙热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该公司系 2012

年 4 月公司出资 818.24 万元从公司大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让

取得,公司经营范围: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可承担投资额 1500 万

及以下的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10 千伏及

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安装。注册资本:800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238.95 万元,负债 883.41 万元,所有者权益

1,355.54 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2,328.49 万元,实现净利润 201.80 万元。

(3)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系热电联产企业,主要产

品:电力、热力、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砌筑水泥)、复合肥料(专用肥和硅

肥)为副产品,注册资本 9,370 万元,股权比例 51%。2015 年全年完成售电量

15381 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 1622 万千瓦时,完成售热量 738 万吉焦,比

上年同期减少 10 万吉焦。 全年完成水泥产量 41 万吨,比上年增加 1 万吨。截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26,746.94 万元,负债 98,606.32 万元,

所有者权益 28,140.62 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54,117.56 万元,实现净利润

3,224.18 万元。

(4)参股公司-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4 月 9

日,由本公司和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注册资金 6,000 万元人民

币,股权比例 45%。公司主营垃圾发电,并从事风能、太阳能等新型环保能源的

开发和利用。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4,915.26 万元,负债总额

369.07 万元,所有者权益 4,546.19 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845.41 万元,

实现利润总额-343.69 万元。

(5)参股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该公

司0.296%的股权。基本情况见该公司年度报告。

(6)参股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该公司

2.40%股权。基本情况见该公司年度报告。

(7)参股公司-伊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

该公司1500万股股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报告期内取得分红收益225万元。

(8)参股公司-哈尔滨呼兰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

司持有该公司 500 万股股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5%。

三、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国家房地产政策的调控,未来供热市场新增热负荷数量呈现缓慢增长趋

势。为保护生态环境,国家鼓励清洁能源的发展,不利于火力发电行业的发展,

从国家统计局数据 2015 年全国火力发电量 42102 亿千瓦时,占全国发电量的

75%,比 2011 年占全国发电量的 83%,下降了 8%。因此,火电行业发展前景不

看好。

2、区域市场地位的变动趋势

公司是哈尔滨市大型的地方热电联产企业,在政府批准的供热区域内,公司

是唯一合法的集中供热企业,由于区域性独立不存在直接竞争,同业竞争压力较

小。

3、面对的主要困难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公司装机容量较小,设备设施老化,随着环保部门对环境治理力度的进一步

加强,公司对现有热源的环保设备设施进一步改造,在环保设备设施投入和运营

成本上都将有较大增加。政府对供热价格下调,上网电价的连续下调,2012年下

达的对居民供热免增值税政策在2015年底到期,到目前为止未出台新的政策,

2016年可能不再享有免税政策,公司收入将受较大影响。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目前正在履行核准

程序,重组完成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新增证券服

务业,将形成“公用事业+金融业”双主业的运营格局。由于热电业务与证券服务

业务在供应商、客户、成本核算、业务流程与风险控制等方面均有较大的不同,

两者业务相关性较弱,未来不排除进一步实施业务整合及重组计划的可能。

短期内,公司仍坚持“做大做强热电主业、多元化发展”的经营发展战略,继

续做大做强热电主业,扩展业务规模,推动传统热电业务的升级转型,提升该业

务的盈利能力;重组完成后,公司将通过补充资本金等方式支持江海证券不断开

拓市场份额和业务范围,优化盈利模式,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时,公司将通过参

股、并购等方式挖掘新投资机会,多元化发展,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

关于公司重组完成后的未来发展战略,请参见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16 年 1 月 14 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相关内容。

(三) 经营计划

1、2015 年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2015 年度实际完成情况为:售电量 31,594 万千瓦时,完成年计划的 97 %;

售热量 1,473 万吉焦,完成年计划的 98%;实现营业收入 11.67 亿元,完成年

计划的 106%;实现利润总额 1.24 亿元,完成年计划的 124%,与计划相比变动的

主要原因是由于 2015 年气温偏暖供热消耗下降,营业成本下降;新增供热面积

77 万平方米,完成计划的 59%,未完成计划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国家对房地产市场

的调控政策,开发商普遍持观望态度,停滞建设延缓入网。

2、公司因维持当前业务并根据新环保法实施新增环保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

所需的资金需求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2016 年,公司维持当前业务并根据新环保法实施新增环保改造等固定资产

投资所需的资金预计为 2 亿元(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国家政策补贴和银行贷款。

3、2016 年经营计划

2012 年政府下达的对居民供热免增值税政策在 2015 年底到期,尚未出台新

的政策文件,2016 年可能不再享有免税政策, 2015 年 10 月政府对供热价格进

行了下调,公司环保设备的投入和运行费用的大幅增加,以及上网电价的连续下

调,公司 2016 年利润将较上年大幅减少。

2016 年计划完成售电量 32900 万千瓦时,售热量 1570 万吉焦,营业收入计

划 109,664.00 万元,费用计划 20,000.00 万元,利润总额计划 4,429.00 万元。

为此,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关注供热规划区域内新建建筑项目进展,积极发展可能的新增用户;

(2)加强原材料管理,对煤、水、电等主要原材料进行有效控制,减少生

产成本;

(3)加强设备管理,合理调节运行方式,提高运行效率,减少运行成本。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1、热电业务风险

1) 哈尔滨市政府拆除分散供热小锅炉的决心和举措日益增强,作为国有控

股企业,我公司要承担拆并小锅炉房并入集中供热热网的任务,建设投资要远高

于新建建筑物入网投资。

2)拆并小锅炉后并网的既有建筑,二次管网的供热设施老化严重,建筑物

保温能力差,耗热量较大,增加较大供热成本。

3)同时由于并网建筑位置的不确切性,会致使管网水利失调,运行参数较

高,给管网带来安全隐患,增加事故,造成经济损失。

4)燃煤发电上网电价连续下调,影响公司电力收入。

5)供热价格下调,影响公司热费收入。

6) 居民供热免收增值税政策截至 2015 年底已经到期,目前尚未收到有关部

门关于此项免税政策的接续文件,且此项免税政策继续执行的可能性不大。若居

民供热不享受免税政策,将影响公司收入。

7)因建筑行业不景气,哈尔滨市粉煤灰再利用市场萧条, 2016 年我公司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将面临锅炉燃烧产生的粉煤灰及炉渣销售不出的风险,为保证安全生产,企业反

而要支付费用保证粉煤灰及炉渣及时拉运或储存。

2、环保风险

1)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及环保部门对环境治理力度的进一步加强,公司对

现有热源的环保设备设施进一步完善和改造,在环保设备设施投入和运营成本上

都将有较大增加。

2)国家六部委发布《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及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煤炭市场秩序加强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哈尔滨市政府要求企

业杜绝使用低热值褐煤,这对我们主烧褐煤的企业是一不利因素,势必造成燃料

成本增加。

3、重大资产重组获批准风险及重组后经营的风险

详见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

订稿)“特别风险提示”及“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分析和风险提示”(2016 年 1 月

1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相关内容。

4、对策:

1)加强企业管理,通过计划管控,降低各项成本费用支出;

2)通过技改,积极开展节能降耗、节支增效。

3)针对重大资产重组获批准风险及重组后经营的 风险对策,也请参见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16

年 1 月 1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相关内容。

四、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规范经营,完善并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经理层共同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地行使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

权,保障了股东的利益和上市公司的规范经营运作。

(一)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完成了年度报告有关内容的的审议,完成了董

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相关公告都已及时披露。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4 年度 2015-06-29 http://www.sse.com.cn 2015-06-30

(二) 董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完成了所有议题,相关决议内容及时披露。

(三) 董事履职情况:

1、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2015 年各位董事勤勉尽责,全体董事未有

缺席董事会情况,未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情况,并全部出席了公司股东大

会。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履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在定期报告审核方面,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后,审计委员会多次与年

审会计师沟通,并审阅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公司年度审计报

告定稿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进行了表决,并将形成

的决议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核。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恪尽

职守,没有发生泄密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14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情况作了总结。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一致通过公司《2014 年度财务报告》、《2014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

司 2014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同意将

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还对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性的发表了意见,

2)在关联交易方面,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规定,就公司拟向关联方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购买热力的日常关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联交易事项,向公司大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的关联交

易事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前事后都出具

了审核意见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决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按照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的要求,依据考核办法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

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 2014 年度经营净利润、生产

经营管理、权属公司的管理、合规经营等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范围、职责等方面,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绩效考评。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

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薪酬委员会对公司经营层"兑现 2014 年经营指标责任状"发表了独立意见。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出意见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至 2015

年 6 月 27 日任期届满。按照公司董事会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考察,因田国双、王栋

两位独立董事已连任 6 年,需进行调整。根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公司的实际

情况,经提名委员会考察,拟推荐李延喜、高建国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另外非独立董事赵东列先生不再连任董事,拟推荐赵迹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其余 4 位董事由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智大勇、张凯臣、徐建伟、李

华菊连任。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

有关要求,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期间;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合法。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

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要求,依据考核办法对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董事会依据公司 2014 年度经营净

利润、生产经营管理、权属公司的管理、合规经营等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范围、职责等方面,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绩效考评。

公司董事会根据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定,与公司经营

层签订了经营指标责任状,并对公司经营层对考核责任状的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

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公司经营层经营指标责任状。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

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

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

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控审计结论为:我们认为,哈投股

份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请予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6 日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五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完毕。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

本公司母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69,137,979.81 元,提取 法定公积金

6,913,797.9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327,408,624.03 元,减去当年实施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分配股利 136,594,549.00 元,本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 1,253,038,256.86 元。

由于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

且该事项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

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

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

考虑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已被中国证监会受理且正在履行核准程序,如

此时推出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难以保证该预案在重组被核准前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并实施完毕,这将对重组的顺利实施产生影响。

因此,为不影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程,公司决定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

配。拟待公司重组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施完毕后,进行 2016 年中期利润

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6 日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2015

年,公司生产经营取得了良好业绩,为公司利润分配奠定了基础。但

由于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

产重组,且该事项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考虑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已被中国证监会受理且正在履行核准

程序,如此时推出拟进行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难以保证该预案在重

组被核准前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并实施完毕,这将对重组的顺利实施产

生影响。

因此,为不影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程,公司决定 2015 年度不

进行利润分配。拟待公司重组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施完毕后,

进行 2016 年中期利润分配。

该方案符合公司的目前现状,也是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不存

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拟待公

司重组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施完毕后,进行 2016 年中期利润

分配。

独立董事:李华菊、李延喜、高建国

2016 年 3 月 8 日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审计委员会推荐,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所。2015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75 万元(不含税,差旅费自理),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不含税,差旅费自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6 日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公司现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

证券相关业务资格”。2015 年报审计工作中,该所年审会计师能够严

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

守则,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合理设计并履行充分的审

计程序,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充分履行函证、监盘、减值测试、分

析性复合等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练、工作勤勉,服

务质量较高,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收费合理,双方合作愉

快。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5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5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中的工作表现,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本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李华菊、李延喜、高建国

2016 年 3 月 8 日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七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李华菊 李延喜 高建国

我们作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 2015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5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李华菊董事基本情况:1964 年 2 月出生,法学硕士;黑龙江省政法管理

干部学院法学教授、法理教研部主任,黑龙江省北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黑龙

江省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常委、法制委员会委员。

2、李延喜董事基本情况:1970 年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大连理工大学教授、

注册会计师。

3、高建国董事基本情况: 1972 年 7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

会计师,北大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4、田国双董事基本情况(已卸任):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

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学科带头人;《绿色财会》杂志总编。兼任中国林业经济

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理事 ;黑龙江省会计学会副会长;黑龙江省审计

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会计学会林业分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主要从事会计学、

林业经济及管理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

5、王栋董事基本情况(已卸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副总经理、

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

司之间不存在业务往来、亲属关系,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审议决策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是否连

独立董 本年应

以通讯 续两次 应出 实际

事姓名 参加董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参 未亲自 席次 出席

事会次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参加会 数 次数

李华菊 9 8 3 1 否 1 1

李延喜 5 4 2 1 否 1 1

高建国 5 5 2 否 1 1

田国双 4 4 1 否 1 1

王 栋 4 4 1 否 1 1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大会,全体独立董事能

够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

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

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并通过

实地调研,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立判断的

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

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关注公司所有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并于事前、事后分别发表独立意

见。

报告期内,就公司向关联方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购买热力的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向关联方购热,是公司生产经营的

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为政府定价,没

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上就该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为政府定价,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就向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的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租赁控股股东哈投集团拥有的哈尔滨

经济创新研发中心大厦办公,是为满足公司总部办公及提升公司形象的实际需

要。公司与哈投集团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按照可比第三方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

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

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租赁控股股东哈投集团拥有的哈尔滨经济创新研发中心

大厦办公,是为满足公司总部办公及提升公司形象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哈投集团

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按照可比第三方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交易价格

公平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

时会议将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有关会议资料已提交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所有相关会议资料,并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交易的方案及签署的相关重组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的原则,避免同业竞争,增

强公司独立性。

2、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国有资产评估资质,本次评估

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易定价参照经有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确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

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即 9.53 元/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

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9.53 元/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

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

则协商确定。上述发行价格会根据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如有)相应调整。为应对因整体资本市场波动造成公司股价大幅下跌对本次

交易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引

入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明确、具体、可操作。公司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合理,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4、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

力,有利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属于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6、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发表独立意见: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

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99.946%的股权,同时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所有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

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的方案及签署的相关重组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的原则,避免同业竞争,增

强公司独立性。

2、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国有资产评估资质,本次评估

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

易定价参照经有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确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

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即 9.53 元/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

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9.53 元/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

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

则协商确定。上述发行价格会根据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如有)相应调整。为应对因整体资本市场波动造成公司股价大幅下跌对本次

交易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引

入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明确、具体、可操作。公司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合理,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4、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

力,有利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属于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

审议前已获得我们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审批程序和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予以回避。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司及中小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项及总体安排。

报告期内,对公司上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合理,关联交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没有

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报告期,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对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进行了

专项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

间不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合理,关联交

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近三年内,未有发生募集资金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第七届董事会提名,由智大勇、张凯臣、徐建伟、赵迹、李华菊、李延

喜、高建国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李华菊、李延喜、高建国为独立董

事。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田国双、

王栋、李华菊发表意见如下: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选任与行为指引》有关要求,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我等未发现上述董事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

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

职资格合法,且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哈尔滨哈投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选智大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张凯臣

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张凯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期叁年;

3、经董事长提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徐建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秘书;

4、经总经理提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徐建伟先生、贾淑莉女士、潘琪

先生、王海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贾淑莉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聘期叁年;

三名独立董事对以上高管人员的聘任均表示同意。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

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均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层兑现上年度经营指标责任状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2014 年公司董事会与公司经营层签订了经营指标责任状。经过公司经营

层及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公司经营层完成了本责任状的各项考核指标,我们同

意公司经营层兑现 2014 年经营指标责任状。

独立董事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对 2014 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披露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披露的薪酬发放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规章

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所披露的薪酬收入情况真实。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

确定其报酬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现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

务资格”。2014 年报审计工作中,该所年审会计师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守则,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原则,合理设计并履行充分的审计程序,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充分履行函证、

监盘、减值测试、分析性复合等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练、工作

勤勉,服务质量较高,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收费合理,双方合作愉快。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4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中

的工作表现,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独立董事对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2014 年,公司生产经营

取得了良好业绩,为公司利润分配奠定了基础。公司将可供分配的部分利润进行

分配,体现了公司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的价值观念,有利于公司和投资者关

系的进一步和谐发展。同时,公司综合考虑了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

事业的稳定发展及长远利益。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

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条款发表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关于鼓励

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证监发[2015]61号)的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涉及的利润分配政策等事项进行了相应修订。

我们作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

次《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修订内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修改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等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符合公司可持续性发

展要求,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修订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年-2018年)发

表独立意见: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

意愿,分红政策连续、稳定、客观、合理,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我

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股东回报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规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

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

时、准确、完整,没有出现相关更正或补充公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

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

案》。我们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要求,督促公司内控工作

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暂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各委员会能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规范运作,认真履

职,为公司治理的不断完善起到重要作用。独立董事也能够通过各自任职的专业

委员会发表专业意见,提供决策参考。

(十二)其他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独

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的有关

规定,作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评估资料后,就本次评

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

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评估”)承

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工作,并签署了相关协议,选聘程序合规。中企华评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估作为本次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机构,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除本次

聘请外,公司与中企华评估无其他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同时,中企华评估及

其评估人员与资产占有方及有关当事人没有现实或将来预期的利害关系。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

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两种方

法的适用性及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评估结论采用市场法的评估结果。鉴于本次

评估目的系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下确定上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

价值,为公司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评估机构所选的评估方法适当,

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评估实施了

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

且符合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

值公允、准确。

本次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经有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

告的评估值确定,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是公允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年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

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

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在

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

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16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

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签名:李华菊

李延喜

高建国

2016年6月16日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八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证监会、财政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 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

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

价,编制了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对本年度报告出具了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议案已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附: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

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披露一致

√是□否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哈尔滨哈投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公司、哈尔滨市滨龙热电工程安装有

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9.99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 99.99

额之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组织机构、发展战略、对分子公司管控、企业文化、

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业务层面:财务报告管理、资金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投融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担

保管理、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存货与仓储管理、安

全环保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安全生产风险、环保风险、成本风险、政策法规风险、投资决策风险、资金管控风险、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财务报告风险、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员工职业道德操守风险、重大合同(协议)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上述业务与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对

于未纳入评价范围为公司所属的 5 家子公司:林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二月城投资者有限责

任公司、东方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清算并在俄罗斯国家统一法人登记名录中注销登记;

远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绥芬河泽源经贸有限公司正在清算中,不影响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

所以未纳入本次评价范围。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内控自我评价手册》,组

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 考 虑 补 偿 性 控制 措 施 考 虑 补 偿 性 控制 措 施 考 虑 补偿 性 控制 措施

和实际偏差率后,总体 和实际偏差率后,总体 和实际偏差率后,总体

影 响 水 平 高 于重 要 性 影 响 水 平 低 于重 要 性 影 响 水平 低 于一 般性

水平(上年税前利润的 水平(上年税前利润的 水平(上年税前利润的

2%)。 2%),但高于一般性水 0.3%)。

平 ( 上 年 税 前利 润 的

0.3%)。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可视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或很可能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

见。

重大缺陷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①控制环境无效。具体包括:高级管理层未在全公司范围内推动内部控制

制度;管理层没有建立适当机制以适应会计准则变化及其他涉及财务报告

要求的法规的更新;缺乏针对非常规、复杂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的控制。

重要缺陷 ②对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包括将交易总额总数

过入总账;初始、授权、记录、处理总账中的日记账分录;记录财务报表

中重复发生和非重复发生的调整等控制,没有补充性、补偿性控制,不能

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的。

一般缺陷 不属于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判断标准范畴内的缺陷。

说明: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伤亡人数或直 造成 10 人及以上死亡, 造成 3 人及以上 10 人 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接财产损失金 或者 50 人及以上重伤, 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 者 10 人以下重伤,直

额 直接财产损失 5000 万 及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 接财产损失 1000 万元

元以上(含)。 直接财产损失 1000 万 以下。

元 以 上 ( 含 ) ~ 5000

万元以下。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可视为重大缺陷:

①高级管理层中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舞弊;资

产的不当使用;资产的不当取得;不实的收入、费用、负债;偷税;高层

舞弊等。(高级管理层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

②对已签发的财务报告进行重报。

重大缺陷 ③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等。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关于企业安全、环保、社会责任、执业道德、经营状况的负面消息,流

传全国各地,被政府或监管机构专项调查,引起公众媒体连续专题报道,

企业因此出现资金借贷和回收、行政许可被暂停或吊销、资产被质押、大

量索偿等不利事件(发生 I 级群体性事件)。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可视为重要缺陷:

①公司内部审计职能和风险评估职能无效。具体包括:未制定内部审计相

关制度;未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职责、权力、标准;未按制度规定

执行;内部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未制定风险评估程序和方法;未按规定

定期开展风险评估。

重要缺陷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具体包括:未建立有效执行的职业道德规范;

未建立举报和报告机制;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对反舞弊采取消极态度;管

理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认定的重要缺陷、重大缺陷及已发现的舞弊

或疑似舞弊没有采取恰当的补救措施。

③关于企业安全、环保、社会责任、执业道德、经营状况的负面消息,被

全国性媒体持续报道 3 次以上,受到行业或监管机构关注、调查,在行业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范围内造成较大不良影响(发生 II 级群体性事件)。

关于企业安全、环保、社会责任、执业道德、经营状况的负面消息,被全

国性媒体报道 2 次(含)以下,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或企业要求

一般缺陷

报告,对企业声誉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发生 III 级或 IV 级群体性事件)。

及其它不属于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判断标准范畴内的缺陷。

说明: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2015 年度,本公司以努力构建一套符合实际、业务规范、控制合理、管理有效的内部

控制体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工作重点放在风险管控、内控的持续改进优化和强化执行上

面。一是以风险管理控制为重点,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和高风险领域

实施控制测试,狠抓关键控制点,有效地防范了潜在风险和重大风险的发生;二是组织对内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控手册、自我评价手册和内控制度进行了梳理、完善修改,推进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三是要求内审部门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着重抽查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和

执行情况,对监督检查及审计中发现的内控设计及运行缺陷一律严格整改,并实施有针对性、

有计划性的跟踪检查,确保内控评价意见和审计意见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进一步提高了经

营效率和管控水平。2016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和价值,管控重大风险,

实现企业经营目标,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智大勇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8日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九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证监会、财政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

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工作的通

知》,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编制的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出具了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6 日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附: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16]000031 号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投股

份公司)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哈投股份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书阁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 羽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十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在过去的一年里,监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国

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开展工作。通过列席董事会会

议,参与公司经营决策活动及内部审计,较全面地了解公司的基本经营情况。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5 年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

1、2015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

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15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15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

会换届的议案》。

4、2015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推选李安为公司第八

届监事会主席。

5、201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1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哈投股份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1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符合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哈尔滨哈投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

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 年-2018 年)的

议案》;《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列席了报告期内所有的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决议执行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各项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保证了生产经营的

正常运行,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恰当的,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六、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公平合理,决策和批准程序合法,严格按市

场原则进行,未发现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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