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6-057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958 号华能联合大
厦 32 楼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
建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2 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了《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2 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1、第 2 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包括
经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但不含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20 人。
2、第 2 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2,000 万元,共 2,000 万份份
额,每份份额为 1.00 元。第 2 期员工持股计划作为次级委托人,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作为优先级委托人按次级与优先级比例为 1:2 的比例出资
4,000 万元,共计金额上限为 6,000 万元设立长城广兴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由刚泰集团有限公司、徐建刚承担对长城广兴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
额的本金及预期年化收益进行差额补偿,并承担资产管理计划项下的补仓义
务。
3、第 2 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起始认
购份数为 100 万份,超过 100 万份的,以 10 万份的整数倍累积计算。公司全部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
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
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4、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
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5、第 2 期员工持股计划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将委托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进行管理,设立长城广兴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6、长城广兴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长城广兴三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长城广兴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获标的股票
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股票过户至长城广兴三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7、长城广兴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刚泰控股股票。
8、公司股东刚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徐建刚承诺对长城广兴三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及预期年化收益进行差额补偿,并承担资产
管理计划项下的补仓义务。第 2 期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后扣除因实施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持有人具体收益将根据实际回报率的不同区别处
理。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 2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做出决定;
3、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4、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并签署相关协议;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做出相应调
整;
6、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
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