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衡药业:关于终止独家销售代理注射用黄芪多糖(注射剂(无菌粉末))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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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16-109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独家销售代理注射用黄芪多糖(注射剂(无菌粉末))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5 月 30 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资子公司西藏誉衡阳光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誉衡阳光”)与天津赛诺

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赛诺”)、天津诺辉康鸿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诺辉康鸿”)签订了《关于注射用黄芪多糖(注射剂(无菌粉

末))独家销售代理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详细内容如下:

一、关于签订《独家销售代理协议》的概述

2015 年 1 月 23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誉衡阳光与天津赛诺、诺辉康鸿签署了

《独家销售代理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天津赛诺将其生产的注射用黄芪多糖(剂

型:注射剂(无菌粉末))(规格:250mg/瓶)在中国大陆地区(即中华人民共和

国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以外的区域)的独家销售代理权授

权给誉衡阳光,誉衡阳光取得上述代理产品的独家销售代理权保证金为人民币 2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 2015-018 号

公告。

二、签订《终止协议》的说明

鉴于市场形势等客观环境发生了变化,誉衡阳光与天津赛诺、诺辉康鸿经友

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终止协议》。

根据《终止协议》约定,誉衡阳光不再独家销售代理注射用黄芪多糖(剂型:

注射剂(无菌粉末))(规格:250mg/瓶),诺辉康鸿将代理权保证金人民币 2 亿

元分批退还给西藏阳光:

1、首期款项 1.7 亿元应于 2016 年 6 月 6 日前退还;

2、余款 3000 万元可以选择以下两种返还方式的一种:(1)于 2016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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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 日与首期款项一起退还;(2)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前退还,且自 2016 年 6 月

7 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三加付利息。

诺辉康鸿如逾期退还保证金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承担

逾期违约金。

三、签订《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协议》签订后,誉衡阳光将不再独家代理销售注射用黄芪多糖(剂型:

注射剂(无菌粉末))(规格:250mg/瓶),该产品后续产生的收入、利润将不再

计入公司。因该产品贡献的利润占公司利润比重较低,终止独家销售代理权并退

回代理权保证金,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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