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16-028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6]336 号)。内容如下:
“我会在审查你公司 2015 年 7 月 28 日提交的《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报告》(鲁瑞高发[2015]28 号)的行政许可申请过程中,你公司和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向我会报送了《关于撤回瑞丰高材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请示》(鲁瑞高发[2016]13 号、西南证券文
[2016]131 号),主动要求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
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