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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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 2016-098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合肥办事处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

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拟就相关债务签署《债务重组协

议》等相关协议。合同约定,长城资产拟协议受让海润光伏对合肥海润享有的共

计人民币20,230万元应收款债权,长城资产拟对海润光伏支付债权受让对价,受

让对价为人民币20,000 万元,受让后,长城公司对债务进行重组。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债务重组概况

为盘活企业资产,加速资金周转,促进经营发展,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海润光伏”)及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海润”)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以下简称

“长城资产”或者“债权人”)拟就相关债务签署《债务重组协议》。

长城资产拟协议受让海润光伏对合肥海润享有的共计人民币 20,230 万元应

收款债权,长城资产拟对海润光伏支付债权受让对价人民币 20,000 万元。长城

资产受让该债权后,对债务进行重组,由合肥海润作为债务人、海润光伏作为共

同债务人向长城资产偿还债务。债权存续期间由华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孟广宝

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本次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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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40 号

3、负责人:鲁振宇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系海润光伏在日常业务经营过程中对合肥海润享有的应收款债权。

四、交易主要内容

1、重组债务本金:人民币20230万元

2、重组期限:2年

3、债务的清偿

(1)本金的清偿:自重组之日起12个月内,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偿还本金

金额不少于重组债务本金(即人民币20,230万元)的30%;自重组之日起18个

月内,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偿还本金金额不少于重组债务本金的65%。剩余重组

债务本金于重组期限届满日结清。

(2)重组收益的清偿:在还款期限内,债务人自还款期开始之日应按季度

偿还重组收益。债务重组收益,按照未偿还重组债务本金的10 %/年计算,日利

率=10%÷360。

4、担保情况:华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对重组所形

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海润光伏以其享有的合肥海润的51%的股权为

该项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五、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开展债务重组业务主要在于公司内部加速资金周转,改善资产负债

结构,有效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

2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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