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生化: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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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6-040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粮生化”、“公司”)拟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财务公

司”)签署《财务服务协议》,用“中粮财务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系统”作为实施

平台,办理存、贷款,委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将资金存入在中粮财务公司开

立的存款账户,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10 亿元,中

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按不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存款基准利率向本公司

支付利息。贷款利率将不高于中粮生化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

款利率;中粮财务公司作为委托贷款的代理为中粮生化及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以

及其他金融服务,收取手续费及其他服务费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办理同类业务

所付费用。中粮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期限

三年。

2、中粮财务公司属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六届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

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已取得独

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关联交

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在北京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马王军,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10亿元。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

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

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关联关系: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同受中粮集团控制。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中粮财务公司为中粮生化及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末,我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 26,854 万元,贷款余额 45,000

万元(包含 2,000 万元委托贷款)。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结算户上

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3.57%。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双方拟签订《财务服务协议》并办理存、贷款,委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1、中粮财务公司为中粮生化及子公司提供存、贷款,委托贷款及其他金融

服务。

2、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3、交易金额

预计中粮生化及子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2

10 亿元人民币。

4、定价原则

中粮财务公司按不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存款基准利率向本公司支

付利息。不高于中粮生化及子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

率;中粮财务公司作为委托贷款的代理为中粮生化及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以及其

他金融服务,收取手续费及其他服务费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办理同类业务所付

费用。

5、风险控制措施

中粮生化及子公司存于中粮财务公司存款账户的存款余额应不高于中粮财

务公司吸收的全部存款余额的 30%;中粮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

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在发生可能对中粮生化及子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

大安全隐患事项时,中粮财务公司应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

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五、风险评估情况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六届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

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均回

避了表决。公司认为:“中粮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良好,未发现中粮财务公司的风

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

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粮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贷款、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

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中粮生化及子

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

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2015 年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3

截至 2015 年 12 月末,我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 26,854 万元,贷款余额

45,000 万元(包含 2,000 万元委托贷款)

八、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公司于 2011 年制定了《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

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

取得中粮财务公司月度报告和经审计年度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

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与中粮财务公司

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中粮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

司资金安全。

九、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中粮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

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中粮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

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

2、双方拟签署的《财务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3、公司现行的《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4、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

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

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会议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4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函和独立意见;

3、中粮财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中粮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

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6、《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31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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