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科技:关于调整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31 20:26:4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5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

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

计划所涉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制定<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

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成都运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并对激励对象名单出具核

查意见。

3、201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4、201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同意确定 2015 年 11 月 16 日为授予日,授

予 81 名激励对象 95 万份股票增值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出具核查意见。

6、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毕:以总股本 112,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6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

股利 29,120,0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

112,000,000 股。根据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股票增值

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经过本次调整,股

票增值权数量由 95 万份调整为 190 万份,股票增值权价格由 66.20 元/份调整为

32.97 元/份。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调整的说明

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毕:以总股本

11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60 元(含税),

共分配现金股利 29,120,0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合计转增 112,000,000 股。

(一)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股票增值权数量的调整

方法:

若在行权前运达科技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应对股票增值权数量进行相应

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增值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

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增值权数量。

经过本次调整,股票增值权数量由 95 万份调整为 190 万份。

(二)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运达科技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由 66.20 元/份调整为 32.97 元/份。

三、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

定,且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调

整的核查意见: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股票增值权

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规定,同意对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增值

权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

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股票增值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

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我们认为此项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股票增值权激励计

划(草案)》涉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涉调整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已

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和内容符合《股票增值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合法、有效。但公司尚须按照《股票增值权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并通知激励对象。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值权

激励计划所涉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31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运达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