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7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由董事长叶家豪先生提请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29日以电子邮
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在经公司全体董事同意后,会议于2016年5月30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
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家豪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
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更正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6年第一季度
报告全文及正文。经公司自查,由于公司对涉及补充更正事项性质的理解存在偏
差,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中部分内容有误,需进行补充更正。
为严格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决定采取相关措施如下:
1、公司将对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中部分内容进行补充更正;
2、叶家豪、叶秀冬、叶国英分别出具了《确认函》,承诺在2016年5月31
日前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及各自资金占用的时间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3、公司将对涉及此次资金占用的经办人员和相关审批人员进行批评,并要
求上述人员加强对税制征收、上市规则和相关制度的学习并向公司提交书面的检
查报告。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专项培训,以提高其履职尽责能力。
《 关 于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补 充 更 正 公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叶家豪、叶洪孝回避表
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31 日